现代化社会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差异化、文化多元化、人的独立化的社会,建设适应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差异社会、多元文化、独立的个人的社会规范要靠法治。只有法治,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2005年世界银行报告《国家财富到底在哪里》研究表明,法治程度可决定一国57%的无形资本价值。经济学家韦森甚至认为,法治本身就能创造GDP。只有法治,能持续地推进现代文明进步。因为现代文明是人的独立性以及在此基础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断扩展和深化的文明,只有法治,才能有效保障并推进每个人的个性独立与个性发展。法治化是现代化最重要的建设指标之一,它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人的现代化的方方面面,集中地体现了现代化的规范性诉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有序推进、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日益进入现代化的差异与多元社会,在这个差异与多元社会中,社会往往具有深刻的复杂性、不平衡性、系统性、互动性与微妙性,协调、缓和、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推进社会和谐发展,要靠法治,而不能靠与传统“大一统”社会适配的道德指令与权力强制。
然而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现状并不容乐观。首先,适配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差异社会、多元文化、独立的个人这样一种社会框架的法律还严重不健全。而有关信息化、网络化、生态化、新工业化方面的法律更是极其欠缺。法律规范的严重滞后性制约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其次,法治观念并没有深入人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事”哲学与“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不管”思维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官僚主义与大面积的腐败现象严重冲击着本就摇摇欲坠的法治观念。有法不守仍是一个活生生的事实。最后,执法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比比皆是、触目惊心。
为什么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极其有限?因为一把手主导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主导社会的体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此前提下,既得利益集团也并不愿意轻易放弃其独占利益。再则,传统的以行政治国、道德治国为核心的泛政治主义与泛道德主义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如何加强法治建设?一方面要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解放思想,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对中国至今还严重残留的苏联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进行根本检讨,深入推行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政府管理法治化改革,切实转化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阳光型、民主型政府,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另一方面,加快健全适配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差异社会、多元文化、独立的个人的社会的法律规范,进一步确立有关信息化、网络化、生态化、新工业化方面的法律规范,推进法律规范的与时具进。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强化与全民相关的新兴法律的传播速度与效用,加强法治建设比重,明确法治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