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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丹“心得”之后的又一部《论语》“新解”
 


作者:李洪岩  
 

这本书题为“教女儿学《论语》”。书稿完成,女儿却告诫父亲说:“你应该在后记里写上:本书纯属虚构。”作者承认,该书的真实成分大概只占10%

如此一来,构成全书的主干——父女对话,便成了“拟作”,亦即以“拟言”、“代言”来代替“记言”。这是一种介乎合理与随意之间、出于“想当然而代为之词”的对话式文体,是中西古代子书的通例。钱锺书说过:“诸子书中所道,每实有其人而未必实有此事,自同摩空作赋,非资凿空考史。”作者无意间玩了一把“假托剧情”!

   不过,我更在意作者如何向女儿讲授“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类不中听的话。这句话,朱熹的《〈论语〉集注》未作任何回护,作者却给打了圆场,说孔夫子“不过描述了女子的一些天性,也不必太较真。女子的特点,大多容易受情绪驱使,变化起来难以捉摸,并不是什么坏事。”可女儿却很会追问:“那为什么要和小人放在一起说呢?”作者回答:“因为在待人处事的特点上,两者有一些相似吧……”(第352页)。一个“吧”字,表明作者有些心虚。不过,作者倒也有言在先:没有结果就是结果。

其实,《论语》中这类不中听的话,其例颇多。最令人难受的,还是那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据说,汉朝的郑玄曾经引用《春秋繁露》中的“民、暝也”来解释这句话。钱锺书更曾经举出“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民不贵学则愚”、“塞而不开则民浑”等等来连类。当代儒者要维护孔夫子的“美好形象”,大都对这类话能打圆场就打圆场;实在打不圆,就干脆回避。本书所采用的,大体也是这种立场。

    一位古人说过,宋儒解释《论语》有个毛病,就是“求之过厚”。一遇见“忿疾讥斥”的地方,必定“周遮护讳而为之说”,以归于“春风和气”。笔者以为,今人解读《论语》,不应再犯这类毛病,而应有点历史主义的态度。

当然,解读《论语》而不引起异议,几乎是不可能的。据说,针对这部两万余言小册子而写成的专著,至少在三千种以上。所以, 杨伯峻 先生在《〈论语〉译注》中说是“汗牛充栋,举不胜举”。这么多书,当然歧义叠见。但也说明,解读《论语》是极困难又极容易的事。难者,在于突破前人难。易者,在于承袭成说易。所以,每遇到一部新解,我们最好能将其与前人的研究成果做些比较,看看谁的解释更畅通。至于作者,自然更应对前人的成果有所尊重,别耍弄“限于体例,恕不一一注明”之类不那么“儒”的鬼把戏。

比如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杨伯峻 先生翻译:“我不想别人欺侮我,我也不想欺侮别人。”注明“加”是驾凌、凌辱的意思。这一解释,与钱锺书《管锥编》中的解释为“欺压”意思一致(第177页)。李明阳的翻译则是:“我不希望别人把事情强加在我身上,我也不打算把事情强加到别人身上。”(《论语》,黄山书社,2005年。第44页)本书的解释与之相同:“我不愿人家强加于我的事,我也不想强加于人。”但多了一段说明:“子贡有很好的学习习惯,平日有什么心得,都会主动跑到老师那里汇报,听听老师的意见。这一回,他来汇报近日思考的一个结论。”(第86页)

再如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本书的解释是:“可以在一起学习,但未必可以走同一条道路;可以走同一条道路,但未必可以共同有所成就;可以共同有所成就,但未必可以在一起权衡利害得失。”把“权”解释为“权衡”(第184页),而 杨伯峻 先生的解释是“通权达变”,钱锺书更认为其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坚持原则而灵活应用”,亦即所谓“君子贞而不谅”。依照杨、钱二位的解释,这段话则可翻译为:“能共同学习,未必能共同上路;能共同上路,未必能共同坚守原则;能共同坚守原则,未必能共同灵活掌握。”“上路”,就是追求真理的意思。其中“道”字,双关道路和真理。

《论语》中还讲了一个小故事:“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按照朱熹的解释,这段话可翻译为:互乡那个地方的人很难与之有共同语言,可孔子却见了那里的一个孩子,弟子们感到不理解,孔子便说:“既然他收拾得干干净净地来了,我就对他的清洁表示赞许。至于说他过去怎么样,我可担保不了。他能来,我也表示赞许,至于他走后怎么样,我照样保证不了。这么做,有什么过分的吗?”这里的“往”字,照钱锺书的考证,不是指“过去”,而是指“将来”,朱熹的解释则把“过去”与“将来”都照顾到了。本书对孔子话语的翻译却是:“应该促成他进步,不能促使他退步,你们过分了!人家怀着洁身自好之心,前来求教,就应该促成他洁身自好,不要总记住他的过去。”(第141页)

这种可以相互比照的例子是很多的。像“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不如丘之好学也。”这里的“必有”,钱锺书认为是“如果有”,作者则解为“一定有”。谁更贴切,读者不妨自行定夺。

说了上述这些,绝非想否定该书。相反,我认为此书写得相当不错。笔者所不赞同的,倒是本书的广告语:《于丹〈论语〉心得》只适合成年人阅读,本书则适合青少年学习。我以为,本书的阅读对象应该是成年人,而于丹的对象,只能是小孩子——心智不成熟的成年人,同样是小孩子!

本书既有原文、拼音、注解,还拟作了父女对话,是对《论语》的通解,首尾完足,无从藏拙。而于丹呢,只是一己之“心得”,可以有“得”便说,无“得”便了;既无须斤斤于典则,亦无须介介于纤微;放纵文体,任心漫与,只说一面之词亦无不可。至于这些“得”的程度,借于丹本人的话说,都是“简单真理”,自然也就最适合于教育儿童了。有时,于丹的“心得”甚至让我想起《西厢记》中红娘之引《论语》(参看《管锥编》第933页)。她可以大讲“天何言哉”,而不大理会“有德者必有言”;可以讲孔子如何和蔼可亲,而不大理会“君子不重则不威”;可以讲安贫乐道的高妙境界,而不大理会“禄在其中”(参看《管锥编》第1541页)。凡此“方便法门”,都是本书无法借用的。所以,就算我们想给于丹挑毛病,都难——人家本来就说过,“万万不敢”“作《论语》的讲解和辨析”、“没有能力拿出一份数据精确的化验报告”嘛!本书却选择了“化验报告”的路数,等于给自己套上枷锁——令人敬重的枷锁,于是也就必然会出现大人要商榷、孩子难理解的地方。难怪作者说,未见此书对女儿有什么影响,人家迷的依旧是QQ

况且,于丹的实际写作文字约为六万,本书大其五倍呢?孩子哪有耐性读如此大部头?所以,笔者以为,出版商把此书与于丹的关系搞颠倒了。当然,这可能也正说明笔者完全不懂得生意经。

《教女儿学〈论语〉》,陈小云著,团结出版社,20071月。320千字,38元。

原刊于《中华读书报》

 


最后编辑: 李洪岩  发布时间:2007-04-23 论文来源:智识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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