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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吕友仁先生提交2005年中国经学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本文首先发表于彭林先生主编的《中国经学》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原文分三部分,共约22000余字,为方便阅读,智识学术网分作两次发表。
1999 年12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学勤先生主编的《十三经注疏》的整理本。其中的《礼记注疏》,由龚抗云先生整理,王文锦先生审定。这套书有繁体字﹑简体字两种版本。我看到的《礼记注疏》是简体本。我推想,两种版本的差异只是字体的不同,其版本、校勘、标点,应该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我的推想不错,那么,下文指出的问题,就不仅适用于简体本,也适用于繁体本。
本文从版本、校勘、标点三个方面对整理本进行平议。我的结论是,整理本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缺点,令人惋惜。阮本已经问世将近二百年,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和积累,我们本来有条件能够整理出一套超过阮本并取而代之的、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时代的水平的《十三经注疏》新版本,但在目前来说,这还只是一个良好的愿望。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整理本是急就之章,问题很多,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我希望未来的《十三经注疏》新版本能够以此为鉴,本文的用意即在于此。
第一, 整理本的底本选择问题。
李学勤先生在此套书的《序》中说:“《十三经注疏》整理本,仍以阮本为基础。”而阮本并非最佳版本。我们承认,阮本是个比较好的版本,但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天地之间,还有胜过阮刻的版本存在,这就是所谓“八行本”。关于这一点,自从《文史》第三辑发表了汪绍楹《阮氏重刻宋本〈十三经注疏〉考》以来,不是甚么秘密。但是大家似乎都满足于安于现状,缺乏“求贤(谓最佳版本也)若渴”的强烈愿望。有个别好事虽者有此心,但无此力。时至今日,为什么我们还像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只能在阮刻的庇荫下讨生活呢?须知底本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整理本质量的高低。
阮本在版本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底本不佳 无可奈何
阮刻《礼记注疏》使用的底本是十行本,此十行本又叫“附释音本”。此本乃宋末建安坊刻,并非最早的《礼记》经注疏合刻之本。传世《礼记》注疏合刻之本,以八行本(每半页八行)为最早最佳。八行本,又叫越本,这是因为此本初刊于越州(今绍兴市)。又叫黄唐本,这是因为主持此本初刻的官员叫黄唐。八行本初刻于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 年),是《礼记》注疏合刻之祖。阮元固心知八行本之善,他本莫及,无奈此八行本在当时为海内孤本,阮元但闻其名而未尝一见,盖欲求之而不可得,不得已而退而求其次,乃以十行本为底本。这是时代造成的遗憾,我们固然不可以此苛责前人。
八行本的佳处,概言之有三。第一,八行本为《礼记》注疏合刻之祖,而阮元用作底本的十行本乃为宋末建安坊刻,二者不唯有早晚之别,且有官本﹑坊本之殊。第二,八行本尚较多保持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原貌。这表现在:首先,分卷相合。孔氏《礼记正义》,据其自序与唐宋官私书目着录,皆为70 卷,而八行本亦为70 卷,是分卷相合也。而十行本《礼记注疏》乃63 卷,“遂使唐人《正义》之卷次不可知”。其次,每卷的分节相合,或曰分段相合。知者,今存世有北宋太宗淳化年间所刻的《礼记正义》单疏残本凡9 卷,可借以窥知孔氏《正义》本来面目,笔者尝持八行本与之比勘,不唯分卷相合,且分节亦基本吻合,而与阮本相比,则分节不合者比比皆是。第三,八行本校刻精良,讹误衍夺的情况远较阮本为少。潘宗周《礼记正义校勘记》云:“《注疏》得阮校而后信为可读,及校此本(指八行本),乃敢言《礼记注疏》以此本为最不贻误读者。”诚哉斯言﹗潘氏据八行本校阮本,得阮本失校误校者数千条。笔者近年亦尝以八行本为底本,以阮本为参校本,两相比较,深感潘氏之言不诬。
八行本的优点,阮校是如何吸收的呢﹖答曰:通过惠栋的校勘记而间接吸收。阮元《礼记注疏校勘记序》云:“《礼记》七十卷之本(按即八行本)出于吴中吴泰来家,乾隆间惠栋用以校汲古阁本,识之云:‘讹字四千七百有四,脱字一千一百四十有五,阙文二千二百一十有七,文字异者二千六百二十有五,羡文九百七十有一。点勘是正,四百年来阙误之书犁然备具,为之称快。’今《记》中所云‘惠栋校宋本’者是也。”汲古阁毛本与阮元用作底本的十行本属于一个版本系统,都出于宋末的建本,只不过十行本尚为建本原本,而汲古阁本则为明末毛晋翻刻之本,二者差别不大。所以惠栋所指出的汲古阁本的种种讹﹑脱﹑阙﹑羡,大体上也适用于十行本。由此可知,今日之阮本之所以得谓善本,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通过惠校吸收了八行本的种种优点。如果没有惠栋校宋本作为支撑,阮本就很难成为善本。但是间接利用惠栋校宋本的校勘记,和直接以八行本为底本,究竟还是两码事。譬如说,惠栋失校之处,阮校便无技可施,而惠栋误校之处,阮校则往往盲从。如直接以八行本为底本,便无此弊病。
二﹑排斥抚本 拒用《考异》
校勘必备众本,这是常识问题。众本中之善本,更是不可或缺,这也是常识问题。所谓抚本,即宋淳熙四年(1177 年)抚州公使库所刻的《礼记》郑注本20 卷。抚本乃《礼记》经注本中之最佳者。陈鳣《经籍跋文》云:“余家藏《礼记》经注,有明嘉靖时仿宋刻本,有近时仿宋岳氏刻本,参互考定,是本(按:指抚本)为长,阮侍郎《十三经校勘记》亦详言之。”从陈氏的这番话中可知,第一,抚本是《礼记》注本中的最佳者﹔第二,阮元的《十三经校勘记》亦即《礼记注疏校勘记》是使用了抚本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在今天我们看到的任何一种阮元《礼记注疏校勘记》中,竟然连一点抚本的影子都看不到。阮元在其《校勘记》的引据各本目录中,经注本也只提到两种,即岳本和嘉靖本,唯独没有抚本。这和陈氏所说的情况不符。我们推测,这也可能是阮元起初使用了抚本,但后来又抽掉了,抽掉的原因,或许与段﹑顾之争有关。原来抚本初为孤本,其所有者为顾千里之从兄顾之逵,之逵嘉庆二年卒,嘉庆十一年,张敦仁借此抚本而影刻之,顾千里担任复校,书成,亲友多得馈赠。与此书成书的同时,张敦仁又作《抚本礼记郑注考异》2 卷,陈氏誉谓“尤为精审”。此《考异》之前后二序,皆顾千里代作,见《思适斋集》卷7。《考异》本文的撰写,顾氏恐怕也有所参与。《祭义》郑注:“四学,谓周四郊之虞库也。”顾氏以为“四”当作“西”。《考异》即取顾说,段玉裁则以为“四”字不误。两家往复辩难,遂成水火,二氏交恶,盖始于嘉庆十二年也。抚本与《抚本礼记郑注考异》与顾氏渊源如此之深,段氏恨人及屋,遂排斥抚本,拒用《考异》,是但知为个人争雄,不复措意于学术为天下之公器也。
这样做的结果,势必严重降低阮刻《礼记注疏》的校勘质量。话拐回来说,顾千里等人也非善良之辈,他们以牙还牙,对阮刻《礼记注疏》也采取排斥态度。《考异序》之后有一张敦仁《附记》,其中有云:“南雍本,世称十行本,盖源出宋季建附音本,李元阳本(按:即闽本)﹑万历监本﹑毛晋本,则以十行为之祖,而又辗转相承。今于此三者不更区别,谓之俗注疏本而已。近日有重刻十行本者,款式无异,其中字句,特多改易,虽当否参半,但难可征信,故置而弗论。”此《附记》未署年月,据所云“近日有重刻十行本者”,则可能是作于嘉庆二十一年阮本问世以后。其所谓“近日有重刻十行本者”,盖即谓阮刻《礼记注流》也。《考异》之对阮刻“置而弗论”,正如阮刻之对抚本置而弗论也。
三﹑当代成果 有失吸收
阮元在校勘《礼记注疏》时吸收了相当多的当代研究成果,如惠栋校宋本﹑卢文弨校本﹑孙志祖校本﹑段玉裁校本﹑《考文》宋板﹑浦镗校本等等,因而大大地提高了校勘质量,从而使阮刻得以跻身善本行列。这是应予肯定的。遗憾的是阮元在这方面还有重大遗漏,使人不免产生遗珠弃璧之叹。一般学者的校勘成果姑无论矣,最令人不解的是,王引之的《经义述闻》在阮元《礼记注疏校勘记》中仅被征引一次,即《礼运》之“地不爱其宝”句,阮校云:“王引之云:不爱,谓不隐藏也。爱之为隐,古人常训。《广韵》‘宝’字注作‘地不藏其宝’。说详《经义述闻》。”除此之外,再看不到第二处。可是我们知道,《经义述闻》32 卷,其中涉及《礼记》者3 卷,计202 条,其中多数关乎校勘,所取不应如此之少。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评价《述闻》云:“这部书最大的价值在校勘和训诂方面,许多难读或前人误解的文句,读了他便涣然冰释。王氏父子理解直凑单微,下判断极矜慎,所以能为一代所宗。”阮元为《述闻》作序,也亟称:“凡古儒所误解者,无不旁征曲喻,而得其本义之所在,使古圣贤见之,必解颐曰:吾言固如是,数千年误解之,今得明矣。”八行本求之而不可得,那是条件所限,无可奈何,当事者还可以不任其咎。排斥抚本,拒用《考异》,盖事出有因,也情有可原。至于《述闻》,近在眼前,而视若不见,当事者难辞其咎矣。
第二, 整理本的校勘问题。
整理本《整理说明》在交待校勘和吸收研究成果时说:“全面吸收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和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的校勘成果。”对于这个说明,我们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吸收了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的校勘成果,校勘质量肯定会有所提高;惧的是以天下之大,仅仅吸收阮元、孙诒让两家的校勘成果就能够济事吗?眼界未免窄了点。笔者曾经翻阅过王国维批校过的阮本《礼记注疏》,王氏在卷四批道:“案‘有列于朝’以下五行,为下节疏中脱简。阮氏《校勘记》于此种荦荦大者不能校出,殊可怪也。” 这个“殊可怪也”,整理本也未能校出。难道整理者眼界之高,连王国维这样的国学大师也不入法眼了吗。他如孙希旦《礼记集解》、俞樾《群经平议》、黄侃《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潘宗周《礼记正义校勘记》诸家,其校勘成果皆大有可取,何以皆束之高阁?
再说,所谓“全面吸收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的校勘成果”,是怎么个吸收法,也不无可议之处。例如,整理本第1页有这样一条校勘记:“‘正义曰’,闽、监、毛本同,《考文》引宋版无。” 看来,这是整理者独立写出的校勘记了。但是且慢,当你看了阮本1235页上的同样一条校勘记(按:此谓中华书局缩印本),你就知道,整理者的这条校勘记,原来是抄自阮校。整理本第2页有这样一条校勘记:“‘机’,闽、监、毛本同,惠栋校宋本作‘玑’。”这同样是抄自阮校,见阮本第1235页上。整理本第3页有这样一条校勘记:“‘用’,闽、监、毛本同。浦镗校云:‘用’疑‘备’字误。”这也是抄自阮校,见阮本1235中。整理本第4页有这样一条校勘记:“‘经礼’,闽、监、毛本同。惠栋校宋本作‘礼经’。”这同样是抄自阮校,见阮本1235页中。整理本第5页有这样一条校勘记:“‘皇’,闽、监、毛本同,惠栋校宋本作‘星’,误,又下‘之’字脱。”这同样是抄自阮校,见阮本1235中。整理本《礼记注疏》一共是1678页,我们只举了前五页的例子,这前五页页页有抄袭阮校的情况,整理本一共抄了多少,不难推想。当年阮元校勘《礼记注疏》时,每当使用惠栋的校勘成果时,必云“惠栋校宋本”如何如何,整理本在使用阮元的校勘成果时,为什么不能像阮元那样,明明白白地道出。这已经是涉及学术规范的问题。再说,阮元是没有办法,无法得到八行本,不得已,才间接引用惠栋校宋本的成果。而今天,惠栋所使用过的宋本,亦即八行本,早已普及,为什么不直接利用八行本,而还像当年的阮元那样乞灵于惠栋的校勘成果呢?学术研究不就是讲究的使用第一手资料吗?
整理本在校勘方面的问题相当多,遽数之不能终其物。为了说明我的看法,下面举出三组例子。一组是阮本失校而整理本从之者,凡34例;一组是阮校失收王引之《经义述闻》之说而整理本从之者,凡6例。一组是整理本新出现的误字脱字,凡31例。由此可见一斑。
1、沿袭阮本失校之误举例:
(1)3页孔疏﹕“郑康成注《大宗伯》﹐唯云唐虞有三礼﹐至周分为五礼。”
按﹕《大宗伯》当作《礼论》﹐见《周礼•春官•叙官》贾公彦疏引。此袭阮本之误。下同。
(2)29页孔疏“《燕礼》及《大射》‘公三重﹐大夫再重’,是皆异席也。”
按:《燕礼》及《大射》﹐当作《乡饮酒礼》﹐前二篇无此文也。
(3)38页孔疏﹕“其《大射》注云‘左则由闑西’者。”
按﹕《大射》﹐当作《燕礼》。
(4)122页孔疏“《左传》说﹕‘昔大王居豳﹐狄人攻之﹐乃逾梁山﹐邑于岐山’。”按﹕《左传》﹐当作《孟子》﹐盖引文出自《孟子•梁惠王下》也。
(5)173页孔疏﹕“《下曲礼》云﹕‘大夫之臣不稽首’。”
按﹕《下曲礼》,当作《郊特牲》。
(6)191页孔疏﹕“又《间传》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按《间传》﹐当作《三年问》。
(7)202页孔疏﹕“故《杂记》云﹕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之侧室。”
按《杂记》,当作《檀弓》﹐孔所引文正在本篇中也。
(8)429页孔疏﹕“案《孝经》云‘男子六十无妻曰矜﹐妇人五十无夫曰寡’。”按﹕《孝经》﹐当作《孝经注》﹐盖《孝经•孝治章》之郑注也。
(9)431页孔疏﹕“案《论语》云﹕‘百步为亩’。”
按﹕《论语》﹐当作《论语注》,盖《论语•学而》注引《司马法》文也。
(10)441页孔疏﹕“故《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按﹕《周髀》﹐当作《周髀注》﹐盖《周髀算经》卷下之一赵爽注也。441
(11)770页孔疏:“故《召诰》云﹕后稷贬于天﹐有豕。”
按﹕引文非《召诰》经文﹐乃伪孔传文。
(12)1267页郑注:杀,冒之下裙,韬是上行者也。
按:“是”,当作“足”。此袭阮本之误。
(13)1327页《释文》:侠,右洽反。
按:“右”,当作“古”。此袭阮本之误。
(14)1460页《释文》:曷为,于伪反。以,如字。拨,生末反。
按:“于伪反”后当逗。“以”,当作“又”。“生”,当作“半”。此皆袭阮本之误。
(15)1478页郑注:污泽善居泥水之中,在鱼原以不濡污其翼为才。
按:“鱼原”,当作“鱼梁”。此袭阮本之误。
(16)1497页郑注:天子至尊,大率皆用卜也。
按:“大率”,当作“大事”。
(17)1504页郑注:綍,引棺素也。
按:“素”,当作“索”。此袭阮本之误。
(18)1504页《释文》:如綍,音弗,大素。
按:“素”,当作“索”。此袭阮本之误。
(19)1510页《释文》:陈,本亦作古陈字。
按:下“陈”,当作“敶”。
(20)1537页郑注:怪衣冠本之相为也。
按:八行本、岳本作“怪冠衣之相为也”。此处惠栋失校,阮元亦失校,整理本承之。
(21)1541页郑注:所变于大功、齐衰之服,不用轻累重也。
按:“齐衰之服”,八行本、抚州本、岳本作“齐、斩之服”,是。此处惠栋失校,阮元亦失校,整理本承之。
(22)1541页郑注:所以变三年之葛,正亲亲也。
按:“所以”八行本、岳本作“可以”。阮元失校,整理本承之。
(23)1541页郑注:大功变既练麻,衰变既虞、卒哭。
按:“麻”,八行本、抚州本、岳本作“齐”,是。此“齐”字当属下。由于失校,导致整理本标点错误。此处惠栋失校,阮元亦失校,整理本承之。
(24)1565页校勘记:“堂”,卫氏《集说》同。闽监毛本、嘉靖本、岳本作“坐”。
按:此条校勘记使用阮校。但八行本、抚州本亦作“坐”。
(25)1589页《释文》:下,立嫁反。
按:“立”,当作“户”。此袭阮本之误。
(26)1593页《释文》:戏,好胡反,徐范音义。
按:“义”,当作“羲”。此袭阮本之误。
(27)1603页郑注:其为诚然,如己府库之时为己有也。
按:“时”,当作“财”。此袭阮本之误。惠栋或亦失校。
(28)1622页《释文》:当,丁浪反,一音于郎反。
按:“于”,当作“丁”。此袭阮本之误。
(29)1628页经文:乡人、士、君子,尊于房中之闲,宾主共之也。
按:“尊于房中之闲”,八行本、抚州本、岳本作“尊于房户之闲”,是。此袭阮本之误。
(30)1630页郑注:宾者接人以义,言宾故以成主人之惠。
按:“言宾故以成主人之惠”,八行本、抚州本、岳本作“言宾来以成主人之德”,疑是。阮本失校,整理本承之。
(31)1658页《释文》:踧,本亦作“蹴”,于六反。
按:“于”,当作“子”。此袭阮本之误。
(32)1673页《释文》:操,七刀反,皇云“特也”。
按:“特”,当作“持”。此袭阮本之误。
(33)1675页《释文》:袒,节旱反。
按:“节”,当作“徒”。此袭阮本之误。
(34)1676页《释文》:孔安国谅为“谅阴”。
按:上“谅”,当作“读”。此袭阮本之误。
对于校勘家来说﹐失校本是家常便饭﹐不足为奇﹐所以有校书如扫落叶﹐旋扫旋生之说。但这种失校主要是指细微之处﹐一般人皆易忽略者而言﹐苟非此类﹐校勘者则不得以为口实也。
2、阮校失收王引之《经义述闻》之说而整理本从之者举例:
(1)24页:《月令》:“制有小大,度有长短。”
按:《述闻》卷十四云:“制有小大,度有长短”,家大人曰:长短,本作‘短长’,与裳、量、常为韵。今作‘长短’,则失其韵矣。宋抚州本及岳本皆作‘短长’,《吕氏春秋·仲秋篇》同,足正今本之失。”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之。
(2)530页《月令》:“凡举大事,毋逆大数。”
按:《述闻》卷十四云:“大数,当从《吕氏春秋》作‘天数’。高注曰:‘天数,天道也。’今作‘大’者,涉上句‘大事’而误。《正义》亦作‘无逆天数’,今本‘天’下有‘之大’二字,乃后人以已误之正文改不误之疏文也。”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之。
(3)669页《礼运》:“未有麻丝,衣其羽皮。”
按:《述闻》卷十五:“家大人曰:‘麻丝’,当为‘丝麻’。麻与皮为韵。自‘及其死也’至‘是谓大祥’,皆用韵之文,无此二句独不用韵之理。《白帖》五十七引作‘无丝麻’,《太平御览·服章部六》引作‘未有丝麻’,皆其证。”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刘台拱说,而刘说与王说完全一致,可谓“智者所见略同”也。
(4)917页:《内则》:“童子无事自立主人之北,南面。”
按:《述闻》卷十五:“郑注《论语·宪问》引此‘立主人之北,南面’,作‘立主人之南,北面’(见《士丧礼》下篇疏)。《周官·内竖》疏所引与郑同。家大人曰:,不当南面而立,作‘立主人之南,北面’者是也。《特牲馈食礼·记》云:‘佐食,无事则中庭北面’,文义与此相似。”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之。
(5)1314页:《祭义》:“《诗》云:‘明发不寐,有懐二人。’文王之诗也。”
按:《述闻》卷十六:“《正义》曰:‘此幽王《小雅·小宛》之篇而云文王诗也者,记者引诗,断章取义,且诗人陈文王之徳以刺幽王,亦得为文王之诗也。’家大人曰:‘诗’,当作‘谓’,此因上文‘诗’字而误也。《表记》曰:‘《诗》云:莫莫葛藟,施于条枚。凯弟君子,求福不回。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谓与!’文义与此略同。郑于此句无注,则所见本必作‘文王之谓’。若作‘文王之诗’,则与诗义不合,不得无注。《家语·哀公问政篇》引作‘文王之谓’。”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之。
(6)1372页:《经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
《述闻》卷十六:“家大人曰:丧祭非所以事生,则丧祭之礼废,亦不得言‘忘生’。‘生’,当为‘先’,字之误也。丧礼废则民倍死,祭礼废则民忘先。《汉书·礼乐志》:‘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师古曰:‘先者,先人,谓祖考。’《论衡·薄葬篇》:‘丧祭礼废,则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则倍死忘先。’二书皆用《经解》文也。”阮校、整理本皆不用王说。朱彬《礼记训纂》用之。
3、整理本新出现的误字脱字举例:
(1)122页7行:邑于岐由。
按:由,当作“山”。
(2)124页4行:曰曰“天王某甫”是也。
按:曰曰,当作“又曰”。
(3)153页16行:天下其见。
按:其。当作“共”。
(4)164页13行:樊,本又作繁,步舟反。
按:舟,当作“丹”。
(5)176页3行:燕乐器甲、胄、千、笮、杖、笠、翣等。
按:千,当作“干”。
(6)208页倒4行:郑注:“言在诸侯治也。”
按:在,当作“任”。
(7)212页14行:妣,避尸反。
按:妣,当作“蚍”,观上文可知。
(8)221页倒4行:一参为一铢。
按:一。当作“十”。
(9)482页4行:蝃,本亦云东,同丁孔反。
按:“蝃”,当作“虫东”;云,当作“作”。
(10)488页倒5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素室驱疫以逐之。
按:“素”,当作“索”。
(11)490页倒5行:颛顼,上音专,下音最。
按:最,当作“勖”。
(12)492页倒5行:萆挈,上反八反,下起八反。
按:“上反八反”,当作“上皮八反”。
(13)511页倒6行:识,申志反,及如字。
按:及,当作“又”。
(14)521页倒12行:帅,于类反,下同,本或作帅。
按:下“帅”,当作“师”。
(15)525页3行:量音量。
按:当作“量音良”。
(16)539页8行:挟,于协反,又音协。
按:于,当作“子”。
(17)548页10行:巧,如字,又若孝反。
按:若,当作“苦”。
(18)549页10行:兕,除履反。
按:除,当作“徐”。
(19)551页10行:党正属民,饮酒正齿立是也。
按:立,当作“位”。
(20)555页3行:湛,于廉反。
按:于,当作“子”。
(21)558页倒3行:鸲,音豆反。
按:音,当作“古”。
(22)581页倒2行:凡吊辞耳。
按:“辞”下脱“一”字。
(23)681页倒7行:《春秋》昭元年:“泰伯之弟针出奔晋。”
按:泰,当作“秦”。
(24)819页倒6行:盏酒涚于清。
按:盏,当作“醆”。此节尚有六个“盏”字,统当作“醆”,此不赘。
(25)820页6行:谓若获木报社。
按:木,当作“禾”。
(26)837页13行:加之事,人待之。
按:待,当作“代”。
(27)862页8行:故《丧服》小功章中君子为庶母慈己者。
按:“君子”后尚有一“子”字。
(28)869页倒2行:行,如字,又下盂反。
按:盂,当作“孟”。
(29)911页倒7行:三夫人九嫔既奠,不须献茧。
按:奠,当作“尊”。
(30)946页倒2行:蒉当为块。
按:块,当作“凷”。
(31)1242页14行:士之䘮,于大夫,不当敛而出。
按:而,当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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