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的 《说文》两大家是指段玉裁和朱骏声。段氏有《说文解字注》,朱氏有《说文通训定声》。而人之所以成为两大家,除了他们自身的努力而外,既有历史积累的深层原因,也和时代的氛围密切相关。本文试图从学术史的角度来阐明钱大昕与此两大家的关系。我们的看法是:对于段氏来讲,钱大昕处于“博采通人”的通人地位;对于朱氏来讲,钱大昕处于“考之于逵”的贾逵的地位。两点浅见,前者似乎论者不多,本文愿作引玉之砖;后者曾有学者论及,但结论不敢苟同,本文愿作芹曝之献。弄清楚这两点,不但有助于学术史的研究,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正确理解两家之书。
钱大昕﹙1728-1804﹚,字晓征,号辛楣,又号竹汀居士。因为他做过詹事府少詹事,所以人们又称之为钱宫詹。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长期在翰林院任职。乾隆四十年丁父忧,从此归田不出。应地方敦请,历任钟山、娄东、紫阳书院﹙分别在今南京、松江、苏州﹚院长近三十年,成就人才甚多。钱氏著述甚富,据统计三十二种,基本上都收在《潜研堂全书》中。在钱嘉学者中,钱氏是吴派的卓越代表,以博洽著称。阮元说:“国初以来,诸儒或言道德,或言经术,或言史学,或言天学,或言地理,或言文字音韵,或言金石诗文,专精者固多,兼擅者尚少,唯嘉定钱辛楣先生能兼其成。”①此可谓当时公论。
一、 钱大昕和段玉裁的关系
众所周知,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与其《六书音均表》互为表里,同为世人所重。前者被王念孙叹为“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后者被戴震誉为“有灼见卓识”③而在戴、王的高度评价之前,钱氏已经和此二书有了密切的关系。
先说《六书音均表》。此书的初稿叫《诗的韵谱》及《群经韵谱》,写成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刚一脱稿,段玉裁即通过邵晋涵(钱氏门人)请钱氏审读。钱氏读后大喜,叹为“凿破混沌”④之作,当即命笔作序,说“此书出,将使海内说经之家奉为圭臬,而因文字声音以求训诂,古义之兴有日矣,讵独以存古音而已哉!”⑤可知钱氏是高度评价此书的第一人。钱,段此时尚无深交,而且势位悬殊(钱官翰林学士,文名籍籍,已有南钱北纪〈晓岚〉之目,段则为候补之举人),但钱氏略不以此为嫌,以学术为天下公器,奖掖后进,不遗余力。不过,钱氏也不讳言自己的不同意见。对于少数字一字异读的归部问题,段氏在《韵谱》中持“通韵”说,钱氏不以为然,于是就在作序之后又特地致书段玉裁,说“足下又谓声音之理,分之为十七部,合之则十七部无不互通。盖以三百篇间有歧出之音,故为此通韵之说以弥缝之。愚窃未敢以为然也。”⑥“通韵”,在《六书音均表》中又叫“古合韵”。钱氏的看法与段氏不同。他从声纽着眼,凡段认为是“合韵”者,钱则以“转音”解之,即所谓“声转而韵不与之俱转”⑦。二家之说相左,各有传人,下面谈及朱骏声时还要说到。
再说《说文解字注》。《注》的前身是《说文解字读》,系长篇性质,也可以说是《注》的初稿。这个初稿,段氏也曾请钱大昕审读。据钱氏弟子何元锡编次的《竹汀先生日记钞》记载:“读段若膺《说文解字读》第一本,其用心极勤,然亦有自信太过者。”这应该说还是颇中肯的。今人对段注的总评价,大体上也不出此范围。《读》的第一本,当即后来《注》的第一篇。《读》的其它部分钱氏看过没有,《读》隐括为《注》后钱氏又看过没有,因无明确记载,不得而知。我们知道,段注《说文》,“发轫于乾隆丙申﹙1776﹚,落成于嘉庆丁卯﹙1807﹚”⑧历时32年。段玉裁曾说:“玉裁侨居姑苏者十余年,先生方主讲紫阳书院,幸得时时过从请益。”⑨说是“十余年”,实为十六年,即从乾隆五十四年﹙1789﹚到嘉庆九年﹙1804﹚。说是“时时过从请益”,可知非止上述之一端。但究竟“请益”了哪些东西,又有哪些是关于《说文》的,这就不好说了。为了窥得此中消息,我试着把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十驾斋养新录》等书中的有关文字拿来与《段注》比较,结果发现:有二人持论一致者,有二人持论相左者。
先说持论一致者。这里边又可分为《说文》通例认识的一致和具体说解上的一致。通例方面的认识一致,主要有四点:一是对于《说文》9353个正篆字体的认识一致。钱大昕说:“《说文》所收九千余字,古文居其大半。间有标出古文、籀文者,乃古籀之别体非古文只有此数字也。”⑩段玉裁说:“小篆因古籀而不变者多。其有小篆已改古籀,古籀异于小篆者,则以古籀附小篆之后,曰古文作某,籀文作某。此全书之通例也。”李慈铭称钱说曰:“此论读《说文》者不可不知。”⑾王国维称段说为“千古卓识”⑿我们说,二人立论的角度略有不同,但异曲同工。这就解决了《说文》研究中的一个大题目。二是受“右文说”影响,在“同声多同义”上有共同认识。《段注》中有68处“凡从某声皆﹙多﹚有某义”的说法,如“凡农声字皆训厚”﹙“浓”下注﹚,“凡从奇之字多训偏”﹙“?”下注﹚,等等。无独有偶,钱氏也有同样说法。如“凡从赞之字皆相佐义”⒀,“凡从丑之字皆为杂”⒁,等等。林尹《训诂学概要》据此说:“‘从凡某声多有某义’条例的草创,清人中以钱大昕氏最早。”三是对《说文》中的经文假借认识一致。钱氏在其文集的《说文答问》里列举了几百例,说明“今人视为隐僻之字,大率经典正文”。如縒即“参差荇菜”之差,淜即“不敢冯河”之冯,等等。细核《段注》有关字的注语,持论也与钱氏基本相同。如《说文》:“淜,无舟渡河也。”段注:“《小雅》传曰:‘徒涉曰冯河。’淜,正字;冯,假借字也。”四是对二徐不明古音辄改形声字认识一致。如《说文》:“元,始也。从一,兀声。”段注:“徐氏锴云不当有‘声’字。以髡从兀声、軏从元声例之,徐说非。”钱氏也有相同看法,见《养心录》卷四“二徐私改谐声字”条。对于这种一致该怎样解释?持重点说,那是“智者所见略同”。但如考虑到“时时过从请益”的话,那么,说段氏或多或少地得之于钱也不是没有可能。至于具体字的说解,有明引钱说以为是者。如《说文》:“顇, 顦顇也。”段注:“钱氏大昕曰:‘面部之面焦,当是正字。《小雅》‘或尽瘁事国’。《左传》引《诗》曰‘虽有姬姜,无弃蕉萃’。《楚辞•渔夫》“颜色憔悴”。其字各不同。今人多用‘憔悴’字。”又如“郡”字下注,征引“钱氏大昕曰”凡361字。有明引钱说不以为然者。如《段注》段注“兔”下说: “钱氏大昕云”‘免、兔当是一字,汉人作隶误分之。’似未然。”还有两家不谋而合者。此类颇多,如“夺”、“伶”等字是其例。
至于二人持论相左者,其大端有三。一是对异读字的古韵问题,段持“合韵”说,钱持“转音”说。这一点下文还要说,此略。二是对于“读若”的认识,段氏主“拟音”说,钱氏主“假借”说。这一点下文也要谈到。三是“连篆读”问题,钱大昕创言《说文》有“连篆读”之例。例如《说文》:“参,商星也。”据钱说,应读为“参商,星也”。是谓连篆读。段氏非之,他在“参”下注云:“或云此以篆文‘参’连‘商’句绝,释为‘星也’。夫苟泛释为星,安用‘商’字?”段氏虽隐其名,但“或云”云者,识者一见便知指谁。有理由可以证明,这三点不同,是在钱氏生前经二人磋商过的。
许慎《说文叙》云:“博采通人,至于小大”总括以上所说,我们认为,对于段氏来说,钱氏可以说是所采通人之一。钱氏死后,段氏以后学的名义为其文集作序,说出“时时请益”的话,发出“天不憗遗”之叹,盖亦纪实之语也。
二、 钱大昕和朱骏声的关系
王力先生在《中国语言学史》里说:“段氏,桂氏对后来研究《说文》的人影响很大。朱骏声受段氏的影响较多。”⒂我们认为,朱俊声受到段氏的影响是毫无疑问的,但说到“较多”则应归于钱大昕。
众所周知,钱大昕是朱俊声的老师。作为老师,钱大昕对朱书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朱镜蓉《说文通训定声后序》说:“先生(按:谓朱骏声)禀承家学,颖悟过人.嘉庆辛酉(按:六年,1801),年十四,冠郡试。壬戌(按:嘉庆七年),补博士弟子。嘉定钱竹汀宫詹重游泮宫,一见奇其才,曰:‘吾衣钵之传,将在子矣!’引之几席,语必以上,期于通才大儒。先生每以声晚不获久侍为憾,然渊源所自,实已取之左右而皆逢。”这句话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再加解释似乎成了多馀。朱镜蓉其人,不但是朱骏声的学生,而且也是《说文通训定声》一书自始至终的参订者,所以他讲的话是值得重视的。此外,我们从朱氏书的“博采通人”中也可以得到证明。朱书对当代通人成说的采用,一般是直呼其名。如称“段氏玉裁云”,“王氏引之曰”,等等,惟独征引钱大昕说则称“钱宫詹云”、“钱辛楣师云”、“钱竹汀师曰”。或称以官,或称以号,并明标“师”字。大家知道,许慎的“博采通人”,一般也是直呼其名,惟独对贾逵则称“贾侍中说”。贾逵是许慎的老师,许慎这样称呼,不只是表示尊敬,也是表示渊源所自。贾逵对许慎的影响,如许冲所说:“慎博问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影响之大,是其他通人无法比拟的。以许例朱,钱大昕正是处于“考之于逵”的地位,而段氏则是通人之一而已。
下面我们来具体谈一下这个问题。朱书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说文”,意在阐释字的本义;二是“通训”,意在阐释字的引申义和假借义;三是“定声”,意在说明字的古韵。我们就先从这三个方面试作探讨。
首先,“说文”方面。在这方面,因为朱氏既有取钱说者,亦有取段说者,所以此类例子无助于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故略。须要指出的是,朱氏在说明字义时,往往有撮引钱说而不名的情况。我们认为,既是师生关系,有只是撮引其意,这样做无伤大雅,非为掠美。朱镜蓉所说的“渊源所自,实已取之左右而皆逢”,这类情况倒适可作其注脚。在字音方面,朱书《凡例》说:“古人音读,只为譬况之语。”据此,他删去了每字下面后人所加的反切(部首字不下删)。《说文》的“读若”“读与某同”正是譬况注音。对此,钱、段两家特论各异。这首先表现在对“读若”的作用的认识不同。钱氏认为:“许氏书所云读若,云读与同,皆古书假借之例,假其音并假其义。”⒃段氏则认为:“凡言读若者,皆拟其音也。”⒄例如《说文》:“喦,多言也。读与聂同。”钱氏认为是借“聂”为“喦”,而段氏则认为仅仅音同而已。其次表现在对某些读若字的审音方面,钱氏从声纽着眼,认为是“转声”;而段氏则多从韵部着眼,认为是“合韵”。例如《说文》:“昕,且明也。从日,斤声,读若希。”钱氏认为“希”是“昕”的转声。所谓“转声”,即双声,即一声之转。所以他得出“《说文》读若之字或取转声”的结论。○18而段氏则认为这是合韵,所以他在“昕”字下说:“斤声而读若希者,文、微二韵之合。”钱、段两家持论不同若此,那么朱骏声是取那家之说呢?我们认为是取钱氏之说。例如上举“喦”字,朱书就认为是“假借作聂”;上举“昕”字,朱书就说:“读若希。昕,希一声之转。”
其次,“通训”方面。朱书的通训部分有四点内容:转注、假借、声训和别义。钱氏对朱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假借和声训上。先说假借。假借的基本原理是声近义通。在乾嘉学者中,同样是讲声近义通,但各有侧重,含义不尽相同。段氏讲声近义通,重在辨韵。所以他说:“假借异义同字,其源皆在音韵。”⒆又说:“假借必取诸同部。”⒇而钱氏讲的声近义通重在审纽。所以他说:“毛公释《诗》多用双声取义,或兼取同位相近之声。古人诂训之学通乎声音,声音之变无穷,要自有条不紊。唐以后儒家罕闻其义,而支离穿凿之解滋繁矣。”21又说:“轩、昕双声,汉儒所谓声相近也。古书声相近之字,即可假借通用。”○22可以看出二家持论之不同。在这方面朱氏是接受了谁的观点呢?我们认为是接受了钱氏的,无论是理论上或者实践上。朱氏在其书的《自序》中说:“假借之理,叠韵易知,双声难知。”这可以看作是对上引钱说的呼应。实际上钱氏早已明白无误地说过:“叠韵易知,双声难知。”○23他们的表述如此相似,这就不难看出朱氏渊源所自。由于“叠韵易知”,所以朱氏在处理叠韵假借时,就只限于指出其假借关系,不再附加任何说明。由于“双声难知”,所以他在处理双声假借时就不仅是只指出其假借关系,而且还要说明道理。例如“风”借为“放”,他说“风、放双声”;“利”借为“赖”,他说“利、赖一声之转”;“堪”借为“坎”,他说“堪、坎声近”。所谓一声之转,所谓声近,都是双声的不同说法。这里举一个明引浅说的例子。朱书“庸”字下说:“钱辛梅师谓借为‘阎’,以《左传》‘阎职’,《史记》作‘庸职’证之。按阎、庸双声字”。此外,尚有暗引师说者。如朱书认为“后”可以借为“项”,理由是“后、项双声”。实际上这是吸收了钱氏的说法。钱说见《声类》卷三。次说“声训”。朱氏在《凡例》中说:“训诂之旨,与声音同条共贯。射言绎,或言舍,《礼经》著其文;刑为侀,即为成,《王制》明其义。孟坚《通德》,成国《释名》,此其旨也。故凡经传及古注之以声为训者,必详列各字之下,标曰声训。”我们要问,朱氏何以如此重视声训而特为设置一目?这有其远因,也有其近因。就远因来说,声训肇于先秦,盛于两汉,此后不绝如缕。到了清代,声训之学大振,留心此道者甚多。这些都可能对朱氏产生影响。就近因来说,恐怕还是和钱氏直接相关。钱氏在声纽研究上的卓见灼识,众所周知,不烦赘言。此外,钱氏还手辑《声类》四卷,不啻为朱氏示范晓谕这一训诂方法的重要。因为《声类》正是搜集古书中声训之例的专书,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声类》已经为朱氏作了导夫先路的工作。关于这一点,如果我们试把《声类》与朱书的声训细细核比,不难看出其相承相通关系。这里就不再举例了。
最后,“定声”方面。朱氏在《凡例》中说:“古韵亦有方国时代之不同,辄或出入。如一‘东’字也,音转如‘当’,则叶壮部矣;音转如‘丁’,则叶升部矣。即所谓双声。然其本音自有一定。今命之曰转音。”这个观点,不折不扣地来自钱氏。钱氏说:“古人亦有一字而异读者。文字偏旁相谐谓之正音,语言清浊相近谓之转音。音之正有定,而音之转无方。”○24钱氏的“转音”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声转者”,一是“以义转者”。前者又叫“双声假借”,后者又叫“声随义转”。双声假借的例子,如“‘临’与‘隆’相近,故《云汉》诗以‘临’与‘躬’韵”。○25所谓“相近”,指声相近,有双声关系,故可假借为韵。声随义转的例子,如“《瞻印》之‘无不克巩’,训巩为固,即从固音。”○26这两种转音都为朱氏所接受。例如,朱氏在“临”字的“转音”一目中说:“《诗.云汉》叶虫、弓、宗、临、躬。接读如隆也。”在“巩”字的“转音”一目下说:“《诗.瞻印》叶巩、后。按读如垢也。”
与钱大昕的“转音”说相对立,段氏提出了“古合韵”说。段氏在《六书音均表》中说:“其于古本音龃龉不合者,古合韵也。合韵之通变,如唐宋诗用通韵。”如“临”字,按段氏《六书音均表》,古本音在第七部。但因为在《云汉》诗中又与虫、弓、宗、躬为韵,这就与古本音龃龉不合,所以就归入第九部。这归入第九部的“临”字就是古合韵。钱氏不以段氏“古合韵”为然,上文已经说过。钱、段两家的异同,朱氏又是一清二楚的。朱氏舍古合韵说而取转音说,表明他是认可和继承钱说的。
朱氏在《凡例》中又说:“古人用韵,间有在句中者。”例如《诗.唐风.有杕之杜》:“中心好之,曷饮食之。”他说“心、饮为韵”。又如《论语.公冶长》:“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他说“朽叶雕,土叶圬。”试比较钱氏所说:“《诗》三百篇,往往句中有韵,韵不必在句尾也。《大雅》:‘文王曰咨,咨女殷商。’二句似无韵,而王与商、文与殷皆韵。此韵不在句尾之证也。”○27朱书的“定声”部分有两目,一是“古韵”,一是“转音”。转音已如上述,而古韵一目就受了钱氏的这个观点。例如,他在“王”字下说:“《诗·荡》叶王、商。句中韵。”
以上是就朱书的三个组成部分来说的。下面我们想试说一下朱书框架的由来。朱书的框架是“以声为经,以形为纬”。○28他打破《说文》540部的据形系联形式,以古韵十八部统1137个声母,每一声母下统若干字。说者以为朱氏受段氏影响较多,推寻其理由,大约是由于段氏定古音为十七部,并且明确指出“谐声者必同部”○29,这就为朱书框架的成立奠定了理论基础。我们认为,段氏的古音十七部对朱氏的“比之为十八部”肯定是有影响的,这没有疑问,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对段氏的古音十七部第一个作出高度评价的正是钱大听。钱氏在为段书所作序中说:“定古音为十七部,若网在纲,有条不紊,穷文字之源流,辨声音之正变,洵有功于古学者已。”因此我们有理由说,朱骏声虽然参考了段氏的古音分部,但那是得到其师认可的。至于“谐声者必同部”的理论,我们也并不排除它对朱氏“离之为一千一百三十七母”可能产生的影响。但是我们同样不要忘记,钱氏也有类似的说法:“《说文》九千三百五十三文,形声相从者十有其九。或取同部之声,今人所云叠韵也。”○30这个说法确实不如“谐声者必同部”一语那样概括和明确,但其中却含有同样的道理。再说,钱大昕之弟钱大昭在《说文统释》中即已采取舍形取声的作法,叫作“从母以明孳乳。如完、刓、髡、軏、忨、沅、芫、黿、顽、阮、翫、冠等字,皆于‘元’下注云‘从此’,若子之随母,以明孳乳之本” 。○31朱氏的作法和钱大昭完全一样。大昭小于大昕二十岁,大昭“事兄如严师,得公(按:指钱大昕)指授,著作等身”,○32由此看来,“谐声音必同部”虽为段氏提出,但并非一家独得之学,我们又安知朱氏不是或直接、或间接地得之钱氏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朱氏受钱氏影响较多,换句话说,对于朱氏来说,钱氏处于贾逵那样地地位。《清儒学案》列朱骏声于“潜研弟子”是很有道理的。
我们认为,辨明学术源流,有助于我们正确无误地理解有关著作。举例来说,朱氏《说文通训定声》“堪”字不说:“假借为坎。堪、坎声近。”王力先生解释说:“‘堪’属于古音临部,‘坎’属古音谦部,邻韵相通,所以 朱氏加一句说:堪、坎声近(其实堪、坎也是双声)。”○33其实,王力先生误会了朱书“声近”的含义。朱书的所谓“声近”,正是双声和一声之转的同义语。邻韵相通是段玉裁的观点,朱氏并没有接受段氏的这个观点,而是接受了钱氏的双声假借的观点。关于这一点,上文已经谈到,这里再引钱氏的一段话为证:“古书一字可兼数音,未闻彼韵可合此韵。汉儒云某与某声相近,特就一字之声言之,即六朝所谓双声也。双声与叠韵判然不同,奈何因一两字声偶相近,辄欲并其韵而通之乎!”○34
最后说明两点。一是本文的目的只在于辨明学术源流,不在于辨明学术是非。是非的问题当作别论。二是本文在论证过程中说朱氏接受钱氏的某一观点,在结论中说钱氏处于贾逵那样的地位,这都是从总体的意义上说的。至于朱氏在某些问题上或有所修正,或有所补充,甚至完全背离师说,那是情理中事。既有所宗,又兼收并蓄,方见大家本色。
注释:
①《十驾斋养新录》(下称《养新录》)阮序
②《说文解字注序》
③《六书音韵表序》
④段玉裁《寄戴东原生生书》乙末十月
⑤《潜研堂文集》(下称《文集》)卷二十四《诗经韵谱序》
⑥⑦《文集.与段若膺书》
⑧段注《说文序》“理而董之”下
⑨《文集序》
⑩《文集·跋汗简》
⑾《越缦堂读书记》同治甲子三月十六日
⑿《说文今叙篆文合以古籀说》
⒀《文集·三礼答问》
⒁《文集·说文答问》
⒂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122页
⒃《文集·古同音假借说》
17《说文解字》“毳”字下
18《养新录》卷四
19《六书音均表三》
20《六书音均表一》
21《文集·诗经答问》
22《养新录》卷五“沈休文不识双声”
23242526均《文集·音韵答问》
27《养新录》卷十六“《诗》句中有韵”
28罗淳衍《说文解字通训定声序》
29《六书音均表二》
30《养新录》卷四“二徐私改谐省字”
31《说文统释》,未见刊行,有《自序》一篇,于《清儒学案》中见之。此节文字引自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397页。
32钱庆曾《钱辛楣先生年谱》嘉庆元年
33《中国语言学史》127页
34《文集·答严久能书》
(原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语言文字)198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