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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e首发] 阮刻《礼记注疏》并非最佳版本(下)
 


作者:吕友仁  
 
         
七﹑被校之语多有破句
 
  兹举例如下﹕
  (1)《檀弓上》被校语﹕“重先奠从莫。”今按﹕被校语不当有下“奠”字。此“奠”字属下句。原文是“重先﹐奠从。奠设如初﹐巾之”。
  (2)《月令》季夏节被校语﹕“夷之以钩镰。”今按﹕“夷之”二字一句﹐“以钩镰”三字属下为句。原文作“夷之﹐以钩镰迫地芟之也”。
  (3)《曾子问》被校语﹕“是君忠恕也孝也。”今按。“孝也”二字当属下为句。原文作“恕也﹐解不可夺人之亲﹐是君忠恕也。孝也﹐解亦不可夺亲……”
(4)《郊特牲》被校语﹕“是节级相降以二案《礼器》。”今按﹕被校语中之“案《礼器》”三字属下为句﹐此理之易明者﹐而阮校竟蛇足如此。
  (5)《明堂位》有两条前后相连的被校语﹐一条是“女娲三皇”﹐另一条是“承伏牺者”﹐这也是破句。正确的读法是“女娲﹐三皇承伏牺者”。因为三皇是指伏牺﹑女娲﹑神农﹐女娲在三皇之中是紧接伏牺之后﹐故云。
  (6)《乐记》被校语﹕“分别仔细不可委知。”今按﹕“分别”二字属上。原文为﹕“郑《目录》十一篇﹐略有分别﹐仔细不可委知。”
  (7)《杂记上》被校语﹕“于殡宫中庭北辀者。”今按﹕“北辀者”三字属下句。原文作﹕“于殡宫中庭。北辀者﹐谓大路辀辕北向也。”
  (8)《丧大记》被校语﹕“绿用杂金鐕。”今按﹕此乃经文。“绿”字当上属。原文为﹕“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鐕。”
  (9)《射义》被校语﹕“《大射礼》文云乃后乐作。”今按﹕“云乃后乐作”当属下句。原文作“云正爵四行﹐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者﹐《大射礼》文。云乃后乐作而射也者﹐案《大射礼》献大夫之后﹐工人乐作而后射”。
  (10)《射义》被校语﹕“不复斥言其恶于此。”今按﹕“于此”二字属下句。原文作“主人以礼接之﹐不复斥言其恶﹐于此但简其善”。闽﹑监﹑毛本“于此”作“故此”﹐尤为明证。
  按照阮元的水平﹐必不至于破句如此。然而事实又无可回避﹐令人叹惜。究其故﹐盖掉以轻心所致也。笔者尝读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便绝无此弊。
 
八﹑无谓之校甚多
 
  先说第一种无谓之校。惠栋所使用的八行本与阮元用作底本的十行本﹐分属于不同的版本系统﹐所以在体例上就有些差别。其中的一大差别是被疏语的表达方式不同。如《曲礼上》的“坐如尸﹐立如齐﹐礼从宜﹐使从俗”四句﹐在十行本中﹐作为被疏语的表达方式是在被疏句后加一“者”字﹐即分别成为“坐如尸者﹐……”﹑“立如齐者﹐……”﹑“礼从宜者﹐……”﹑“使从俗者﹐……”。而在八行本中﹐一般不用“者”字﹐而是用在被疏句后留一空格来表示。这是一个贯穿全书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阮校没有从两个版本体例有别的角度去认识此一现象﹐而把它看做是八行本的脱字来进行校勘。如“使从俗者”句﹐阮校就说﹕“惠栋校宋本脱‘者’字。”阮校中此类校记非常之多﹐至少不下数百条。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反过来﹐站在八行本的立场上来讲﹐岂不是又要说“阮本衍‘者’字”了吗﹗实际上这是两个版本的表达方式不同﹐即十行本被疏句后的“者”就等于八行本被疏句后的空格﹐二者都对。有了这样的认识﹐在初见此类情况时出校加以说明﹐岂不省去数以百计的校记。这可能和阮元未曾亲眼看到八行本有关﹐如果他亲眼看到了﹐当不至于出此下策。
再说第二种无谓之校。这种无谓之校也是由于十行本和八行本不是一个版本系统而引起的。十行本的分节(即分段)和八行本的分节不尽相同。可以这样说﹐二者分节大多数相同﹐少数不相同。如果要问这少数不相同何本为是﹐我则愿意回答八行本近是。因为我曾经在分节问题上拿八行本和十行本分别与北宋单疏本《礼记正义》(残本)对校﹐发觉八行本与单疏本基本一致﹐而十行本与单疏本则多不一致。当然﹐除此以外﹐我还仔细研究了孔疏的概括章旨语和实际是否相符﹐然后才得出如上的结论。分段不一致﹐就直接影响到孔疏中表示所疏范围的起迄语不一致﹐这是很自然的。阮元在这方面适当的出校是无可厚非的。但有些地方出校太盲目﹐就失去了意义。例如《明堂位》的“是以封周公于曲阜”节﹐在八行本这是一长节﹐在十行本则被破为30 小节。这30 小节的孔疏指示起迄语﹐在十行本是处于较明显的位置﹐在八行本则因为疏语较长而处于不易察觉的位置。阮校粗心﹐遂误以为八行本全无此类标起迄之语﹐于是㆒连串出了20 多条校记﹐说惠栋校宋本没有此类标起迄的文字﹐而实际上惠栋校宋本全部都有﹐一条不缺﹐这样的校记除了制造混乱外﹐实在没有任何积极意义。
 
九﹑校勘结论 互相矛盾
 
这分两种情况。一是《礼记》一书之内的校勘结论互相矛盾﹐一是《礼记》一经与他经的校勘结论互相矛盾。
先看第一种情况﹕
  (1)《月令》季秋与孟冬﹐孔疏皆有“冬闭无事”一语﹐阮校于季秋云﹕“浦镗云﹕‘闭’当‘闲’字误。”而于孟冬则云﹕“闽﹑监本作‘闭’﹐《考文》引宋板同﹐卫氏《集说》同。此本‘闭’误‘闲’。”是先云当作“闲”﹐后云当作“闭”﹐前后矛盾。今按﹕作“闭”是。“冬闭”乃阴阳五行家语﹐“冬闲”则俗语也。
  (2)《少仪》有两条校记﹐皆涉及“祭轨”一词﹐阮校先云﹕“各本同。惠栋校宋本‘轨’作‘軓’﹐非也。”后又云﹕“闽﹑监﹑毛本同。惠栋校来本‘轨’作‘軓’。按此作‘軓’是﹐作‘轨’非也。”
  再看第二种情况﹕
  (1)《月令》孟冬郑注“为軷壤”﹐阮校引齐召南校云。“按‘壤’字当作‘坛’。《周礼•大驭》疏引此注作‘为軷坛’是也。”而《周礼•大驭》贾疏“为軷坛”﹐阮校又引浦镗校云﹕“坛”当作“壤”。
(2)《明堂位》郑注“以挂悬纮也”﹐阮校云“纮﹐段玉裁校本云﹕《诗•有瞽》疏引作‘紞’﹐为是﹐释文作‘纮’﹐非也。”而《诗•有瞽》“紞”字阮校云﹕“紞字亦纮之误﹐山井鼎云案《礼记》注作‘纮’为是是也。”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以段玉裁校为非。
  这两种情况都很少﹐加到一块不足10 例。为了自勉和提醒后来者﹐故及之。
 
十﹑略谈《礼记注疏》整理本的校勘与标点
 
1999 年12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十三经注疏》的整理本﹐主编是李学勤先生。
其中的《礼记注疏》﹐由龚抗云先生整理﹐王文锦先生审定。这套书有繁体字﹑简体字两种版本。我看到的《礼记注疏》﹐是简体本。我猜想﹐两种版本的差异只是字体的不同﹐其标点﹐其校勘应该是完全㆒样的。如果我的猜想不错﹐那么﹐下文指出的问题﹐就不仅适用于简体本﹐也适用于繁体本。
  先说《礼记注疏》整理本的校勘。我认为﹐由于整理者使用了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等前人成果﹐校勘质量有所提高。但总的来看﹐提高不大。这是因为﹐整理本并没有改弦更张﹐另起炉灶﹐而是继续沿用阮刻本作为底本﹐所以上文指出的阮刻本所存在的问题﹐大部分仍然存在。举例来说﹐就连王国维批评过的﹕“案‘有列于朝’以下五行﹐为下节疏中脱简。阮氏《校勘记》于此种荦荦大者不能校出﹐殊可怪也。”这个“殊可怪也”﹐整理本也未能校出。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姑置之。
再说《礼记注疏》整理本的标点。我认为﹐整理本的标点可议之处太多太多。如果把这些可议之处统统写出来﹐大概至少也要写上几万字才行。本文不可能这样作﹐但为了说明我的这个观点﹐我姑且举出两组例子﹐每组十余例。第一组例子专讲破句一类的错误﹐第二组例子专讲引文上的错误。其它方面的问题姑且不谈。这些例子统统选自《曲礼上》﹐换句话说﹐也就是选自《礼记注疏》的第一卷。而我们知道﹐阮刻本《礼记注疏》共有六十三卷﹐这就意味着﹐如果被我不幸而言中﹐这些例子充其量也不过祇是六十三分之一而已。
 
  (一)破句一类的错误举例
  (1)29 页孔疏﹕“居不主奥”者﹐主犹坐也。奥者﹐室内西南隅也。室向南户﹐近东南角﹐则西南隅隐奥五事﹐故呼其名为奥。按﹕“室向南户﹐近东南角”﹐当作“室向南﹐户近东南角”。
  (2)30 页孔疏﹕“视于无形”者﹐谓视而不见父母之形﹐虽无声无形﹐恒常于心想象﹐似见形闻声﹐谓父母将有教﹐使己然也。按﹕“谓父母将有教”后之逗号应删。本句意思是说﹐就好象父母将要对自己有所教导或者有所使唤那样。
 (3)39 页孔疏﹕“其传辞司仪之交摈也”。按﹕当作“其传辞﹐《司仪》之‘交摈’也”。郑注《周礼•秋官•司仪》云﹕“交摈者﹐各陈九介﹐使传辞也。”整理者大概没有看懂。
  (4)39 页孔疏﹕“知者﹐约《聘礼》文﹐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
按﹕当作“知者﹐约《聘礼》文。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郑
注《司仪》云﹕“旅﹐读为鸿胪之胪。胪﹐陈也。宾之介九人﹐使者七人﹐皆陈摈位﹐不传辞。”
  (5)55 页孔疏﹕“其名终没﹐为神之后﹐将须讳之﹐故不可以为名也。”按﹕当作“其名﹐终没为神之后﹐将须讳之﹐故不可以为名也。”
  (6)57 页郑注﹕“先食胾﹐后食殽。殽﹐尊也。”按﹕当作“先食胾﹐后食殽﹐殽尊也。”此观孔疏可知。按孔疏云﹕“纯肉为阴﹐阴﹐卑也。带骨为阳﹐阳﹐尊也。尊﹐故后食之。”
  (7)59 页孔疏﹕此皆是公食。下大夫礼云﹕“若上大夫﹐八豆﹑八簋﹑六铏﹑九俎﹑庶羞二十也。”按﹕此处标点大误。当作﹕“此皆是公食下大夫礼云。若上大夫﹐八豆﹑八簋﹑六铏﹑九俎﹑庶羞二十也。”所谓“公食下大夫礼”﹐意谓国君设宴招待下大夫之礼。苟读《仪礼•公食大夫礼第九》贾公彦疏﹐此问题可迎刃而解。(阮刻《十
三经注疏》1079 页中)
(8)63 页﹕正义曰﹕“齐﹐酱属也。齐﹑酱﹑菹﹐通名耳。”按﹕“齐﹑酱﹑菹﹐通名耳”﹐当作“齐﹐酱菹通名耳”。郑注《周礼•天官•醯人》云﹕“齐﹐菹酱。”可证。
(9)90 页孔疏﹕《淮南子》云﹕“㆖有丛蓍﹐下有伏龟。卜筮实问于神﹐龟筮能传神命以告人。故《金滕》告大王﹑王季﹑文王云‘尔之许我’﹐乃卜三龟﹐一袭吉。
能传神命也。”按﹕《淮南子》之文没有这么长﹐《金滕》之文也没有这么短。当作﹕《淮南子》云﹕“上有丛蓍﹐下有伏龟。”卜筮实问于神﹐龟筮能传神命以告人。故《金滕》告大王﹑王季﹑文王云﹕“尔之许我﹐乃卜三龟﹐一袭吉。”是能传神命也。(按﹕《淮南子》云云﹐见《说山训》)
(10)91 页孔疏﹕郑云﹕“若一吉一凶﹐虽筮逆犹得卜之也。”则《洪范》所云者是也。按﹕郑玄无此语。“若一吉一凶”云云﹐乃孔颖达疏文。此由失校而误标。据古钞残本﹐“郑云”作“郑所云者是也”﹐是。此数句经整理后﹐当作﹕郑所云者
是也。若一吉一凶﹐虽筮逆犹得卜之也﹐则《洪范》所云者是也。
  (11)91 页孔疏﹕案《特牲士礼》云﹕“不诹日。”按﹕当作﹕案《特牲》﹐士礼﹐云:“不诹日。”此与上文“案《少牢》﹐大夫礼”呼应也。翻遍儒家经典﹐何尝有《特牲士礼》之书﹗
(12)98 页孔疏﹕今作《曲礼记》者﹐引此他篇杂辞而来﹐为此篇发首有“故”也。按﹕当作﹕今作《曲礼》﹐记者引此他篇杂辞而来﹐为此篇发首有“故”也。
  (13)100 页孔疏﹕云“乘车”﹐则君皆在左。若兵﹑戎﹑革﹑路﹐则君在中央﹐御者居左。按﹕当作﹕云(浦镗校﹕疑“凡”之误)乘车﹐则君皆在左。若兵戎革路﹐则君在中央﹐御者居左。(兵戎﹐谓军事行动。革路﹐又叫兵车﹐天子五路之一﹐打
仗时乘用﹐见《周礼•春官•巾车》。)这里标作“若兵﹑戎﹑革﹑路”﹐可谓不知所云。
 
(二)引文方面的错误举例
  (1)38 页孔疏﹕“其《大射》注云:左则由闑西﹐泛解宾客入门之法也。按﹕《大射》﹐当作《燕礼》﹐此其一。“泛解宾客入门之法也”是孔疏语﹐不是注文﹐不当引。
  (2)41 页孔疏﹕出庙入庙﹐不以远为文是也。按﹕“出庙入庙﹐不以远为文”﹐当引﹐此盖暗引郑注也。郑玄注文见《史记•鲁周公世家》裴骃《集解》引。5/1519
  (3)53 页正义曰﹕《昏礼》﹕“纳采﹐主㆟筵于户西﹐西㆖右几。”注﹕“为神布席﹐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不敢不告。”按﹕“不敢不告”四字﹐是孔疏语﹐非郑玄注文﹐不当引。
  (4)55 页孔疏﹕杜注云﹐司徒改为中军﹐司空改为司城。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按《国语》﹕……按﹕如此标点﹐读者很难知道哪些文字是杜注。当作﹕杜注云﹔“司徒改为中军﹐司空改为司城。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按《国语》﹕……。杜注云云﹐见《左传》桓公六年。“按《国语》”云云﹐是孔疏语。
  (5)73 页孔疏﹕“郑注《聘礼记》﹕‘有故﹐谓灾患及时事相告也。’”按﹕当作﹕郑注《聘礼记》“有故”﹕“谓灾患及时事相告也。”“有故”㆓字是《聘礼记》之文﹐非郑注文。
  (6)79 页孔疏﹕礼以变为敬﹐是以《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郑注云﹕“尔﹐近也。”揖而移近之。按﹕当作﹕礼以变为敬﹐是以《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郑注云﹕“尔﹐近也。揖而移近之。”原标点的错误在于﹐第一﹐《燕礼》之文﹐当引而未引﹔第二﹐郑注少引了一句。
(7)84 页孔疏﹕而《调㆟》云﹐父之仇辟诸海外﹐得与共戴天。按﹕当作﹕而《调人》云﹕“父之仇辟诸海外。”得与共戴天。必如此标点﹐才能使读者分清﹐哪是《调人》之文﹐哪是孔疏之语。
  (8)85 页孔疏﹕“临祭不惰”者﹐祭如在﹐故临祭须敬﹐不得怠惰。按﹕“祭如在”三字当引﹐此乃暗引《论语•八佾》文也。
  (9)87 页孔疏﹕《祭法》云适士二庙﹐祖之与檷各一庙﹐其中士下士亦庙事祖﹐但祖檷共庙﹐则《既夕礼》一庙是也。按﹕当作﹕《祭法》云﹕“适士二庙。”祖之与檷各一庙。其中士﹑下士亦庙事祖﹐祖檷共庙﹐则《既夕礼》“一庙”是也。原来的标点﹐把《祭法》的文字与孔疏的文字搀和到一块儿了。
  (10)96 页孔疏﹕郑云﹕“两服﹐中央夹辕者也。雁行者﹐言与中服相次序是也。”
按﹕“是也”二字不当引。郑云见《诗•郑风•大叔于田》郑笺。
(11)98-99 页孔疏﹕故《燕礼》﹑《大射》卿大夫门右﹐北面﹐公降阼阶﹐南向﹐迩卿是也。按﹕当作﹕故《燕礼》﹑《大射》“卿大夫门右﹐北面﹐公降阼阶﹐南向﹐迩卿”是也。
 
 
(原载《2002年第二届汉文化资料库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81~194页,汉文化资讯联盟 2002年8月出版)
 


最后编辑: 夏雪  发布时间:2007-04-15 论文来源:智识学术网e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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