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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崇拜及其缺憾:对传统经济学理论方法的审视
 


作者:张雄  
 

《哲学研究》1996年第5期,20026月补充修改

20世纪思想家们正从各个领域展开对理性主义传统深入批判的时侯,经济学主流学派似乎还在为理性主义传统站好最后一班岗。这种理论的悲哀,其原因之一恰恰在于哲学对经济学过于冷漠。

  本文从经济哲学角度,对西方自古典时代延续至今的一种传统经济学理论方法上的研究范式进行批判与考察。⑴笔者认为,理性经济人--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历史理性模型,它受十七、十八世纪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并由亚当.斯密开创和加以使用的。毫无疑问,这种貌似简单的经济人模型不仅是解释人类经济行为的一把钥匙,也是一个庞大的经济学体系的重心和支点。但是,自斯密以后近两百年来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其主流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把这种理性研究范式加以泛化和曲解,夸大理性假设的逻辑意义,并上升为一种思辨因素,从而筑起了现代经济学唯理性主义方法的窠臼,对此方面的揭示,本文提出了三条思路:单纯注重经济理性逻辑演绎的方法;仅把理性经济人高度抽象为数学符号并视为唯一可取的方法;用最大化原则来衡量经济人的一切行为的方法。

一、 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与近代理性主义传统

  经济学家科尔内曾指出:“从严格理性出发处理其各种事情的‘经济人’的存在是英国古典学派的基本心理学假定。”⑵古典经济学家斯密在《国富论》中曾对自然秩序作了历史必然性论证,同时也相当出色地对自然秩序中的经济人作了论述。从《国富论》一书看(明确的论述和隐含的意思),斯密关于经济人假设的内容及其特征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一是人是有理性的。人的理性在于,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他只想以最小的牺牲来满足自己的最大需要。”因此,经济人最后就要估算自己拥有的财富的用处,就要进行计算。

二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有在与他人利益的协调中才能实现。这一构成了交易的通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是人类本性的一个根本特征。“是理性言语那诸种能力的必然结果”。

  三是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追求的是个人利益,通常并没有促进社会利益的动机,然而,在一切听其自然发展的社会里,这种自利的经济活动会带来整个社会的丰裕,人们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政府只是充当“守夜人”的职能。

  尽管现代某些经济思想史家一般都把经济人思想的起源上溯到古希腊的居勒尼学派和享乐主义的哲学家伊壁鸠鲁。事实上,随着中世纪宗教神学的兴起,这种哲学的观念便销声匿迹。直到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理性主义运动的开始,对神的论证让位于对人的思考,经济学家们才开始了这种建构经济学理论体系所必需的抽象经济人的思考。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斯密的经济人公理与近代理性主义的方法论传统之间的关系。

  首先,斯密经济人的自利原则与社会丰裕原则主要接受了霍布斯的道德理性原则的影响。⑶霍布斯是英国人,他具有“英国式的理性”,即,追求把个人主义哲学与社会利益和价值二者结合起来的理性传统。霍布斯认为,作为人性道德,是一种人类独有的深谋远虑的自私自利。他说,人性具有两项原则,即欲望和理性。欲望使人力图攫取别人所需要的东西,会导致彼此的混乱和争斗,它不利于人类自身的安全和生存。理性却可以把自我保护和欲望原则协调起来。理性原则所增益的不是新的动机,而是把人带进道德社会的远见。这样虽然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于自私心的驱使,道德便是满足这一目的的手段。显然,霍布斯更推崇的是人性中的道德理性的作用,因为它既可以满足个人自利的欲望,又可以使社会达到平和的环境。

  受霍布斯的影响,斯密把人的本性也视为利己的欲望和互利的道德理性。只不过,在斯密那里,利己的欲望不表现为霍布斯的“争斗”的性状,而是一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斯密认为,在物物交换过程中需要接受另一种人的本性禀赋--道德理性的指导。斯密把道德理性解释为“是非的意识”,这种意识是人本性里生来就有的,是一切情操的总和,它的特殊的例子是同情、反感、良心和责任感这些感觉,并以“生动的想象”来影响每个人的行为。他认为,人们并不真正地感觉到和别人完全相同的情绪,实际上是我们通过一种“生动的想象”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地位,从而判断他们的、或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这种是否正当的意识,通过人格化,变成“公平的旁观者”,“心灵内部的人”,“我们的行为的伟大的评判员和仲裁人”,“神意理性的代理人”等,他使我们的行为服从我们所同情的理性美德,并且使我们反对我们所厌恶的邪恶。

  不言而喻,斯密的自利与互利的原则,正是通过合乎理性的力量加以沟通的:理性通过“理解和语言的能力”使人性中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成为可能;理性通过“是非的意识”又使得人的交换倾向不断具有历史进化和社会道德进步意义。熊彼特在分析经济人“自利”、“互利”原则与理性关系时指出:“`自身利益' 和‘共同利益’都是老演员。但大约在18世纪中叶,它们不仅在伦理学领域,而且在社会思想的整个领域表现出了新的活力。特别是,它们当时是,或者被认为是各门社会科学统一在一起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是‘理性’所支持的最好原则。”⑷与斯密同时代的哲学家康德,在历史哲学的考证中,也得出了与斯密类似的结论。他认为,正是人性中自利与互利的本性之间的对抗性之消解,大自然把它转化来用于引导人类通过历史的演化来实现从野蛮状态向文明状态、从文明状态向完美的公民社会过渡的崇高理性的道德目标。

其次,斯密从抽象的理性经济人(自然人)出发来分析经济活动中所具有的普遍性原则,并用范畴设定和逻辑演绎的方法来表达社会经济运行的“自然秩序”,恰恰是借用了17-18世纪自然哲学家们所提供的实证科学的理性方法。

  斯密生活在数学与物理学的英雄时代。当时科学进步主要依靠的是伽利略所倡导、笛卡尔给予充分发挥的逻辑抽象及演绎的理性方法。这一方法的哲学特征是:一是对客体系统的理论抽象,把视在的客体变为自然内在秩序的客体;把杂多的客体群变为具有始基意义的单一原子的基本单位。二是把研究的对象作为自然计划的设计,因而在五光十色变化多端的外部世界背后,去寻求无形的驱动力和内在因果性、必然性及其规律。三是设定一个逻辑原点或假设一个前提并通过它演绎出对象世界的完整构架。应当说,上述实证科学逻辑理性的方法对当时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在认识论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也开始查看自己的工具,想知道它们究竟与物理学家已经取得成功的工具有什么不同。……霍布斯宣称,……他第一个把哥白尼和伽利略的方法(不过,他把这种方法看作是根据一抽象而普遍的‘运动规律’进行演绎推理)应用在了这种公民哲学上”。⑸在经济学界,虽然这种理性的方法对经济学方法的影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这种影响是实质性的,也是决定性的。经济学家熊彼特曾把这种“移植”方法称为经济学上的唯理论。即把经济行为、经济现象看作是一个按照严格计划塑造出来的,逻辑上协调一致的整体存在,经济秩序是服从于一种内在逻辑,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来达到某种确定的目的。

斯密第一个把实证科学的逻辑理性方法完整地运用到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中。⑹首先,斯密效仿牛顿自然哲学的实证方法,建立了“原子”社会经济观。如同自然哲学家把物质的运动从逻辑上还原于原子或分子运动一样,斯密也试图把一切经济现象还原为抽象个人的行为。他最先着手研究经济人的特征(《道德情操论》),然后再试图把关于人的本性的抽象原理应用于整个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中(《国富论》)。在分析经济现象时,他信奉如此观念:象物理世界那样,人类的经济活动也受一种冥冥之中存在的“第一推动力”,他把它称为“看不见的手”。受此“手”的驱动,类似自然哲学“原子”的“经济人”通过自利和互利的经济行为,最终达到社会普遍丰裕的结果。另外,斯密效仿自然哲学关于世界是一个具有因果关系的机械体系的观点,他把社会经济现象视为一个通过自由竞争即可趋于平衡的因果关系链。如,他反复强调,市场自由竞争是国民财富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经济人内在的经济利益驱动必然引起经济人之间自由竞争的后果,而这种竞争可以大大提高劳动效益、促使劳动力提高技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民财富。还有,斯密把实证科学的抽象法变为经济理性的抽象分析法。他十分注重概念规定及其联系的主导作用,并把理性分析作为这一方法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说,斯密的抽象方法是这样:首先是对现实问题的重视,以当时重大的经济问题为研究中心,同时也兼顾经济过程的系统性;注意收集实际的材料,通过比较、归纳来认识这些材料;进而运用分析找出其中本质性的因素,从本质上规定概念,在分析规定概念的前提下,运用演绎来建立论述的体系。例如,对于斯密来说,构成其系统学说的核心概念,就是价值,而当他运用抽象法规定价值概念时,就把在配弟那里还是萌芽形态的劳动价值论进一步引深和发挥。并以劳动规定的价值概念,对工资、利润、资本、地租等作了概念性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

  可见,注重理性的方法,使斯密的《国富论》成为“一门自觉的和自信的科学。”⑺其进步意义在于:一是它使经济学理论研究公理化、体系化、逻辑化成为可能。二是使理论家们第一次从经济人的角度而不是从神的角度,来解释说明人类的经济行为和活动成为可能。然而,斯密之后的某些主流派理论家们,对这一理性逻辑方法加以无限泛化或曲解,只看到理性逻辑的穿透力和解释力,无视理性认知的局限性和界限;只看到经济人在“自然秩序”状态中所具有的受必然性支配的一面,无视他们偶发性、或然性行为的存在;只看到理性将无知世界变为已知世界的功能,无视理性判断只是在相对意义上才有发言权这一事实。其结果,为经济理论的研究招致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就经济人假设的公理式解释而言,他们只会夸大这种理性假设的逻辑意义,从而上升为一种思辨因素,并无限夸大经济人理性行为的解释价值,把它看作是唯一的、根本的,诱使人们过于相信从抽象的经济人出发所作的论证,无视现实市场经济人非理性层面的存在。使“理性经济人”教条最终成为一种当代神话(罗宾斯语)。

二、经济理性的方法在当代的膨胀及其局限性

尽管作为工具意义上的理性方法和作为信念追求的理性观念在斯密那里没有达到极度膨胀的地步,但是自斯密以后近二百年来的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其主流学派始终没有超出唯理性的窠臼。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指出:“在过去200年的时间里,探索利已主义经济效应的复杂模型已经大大发展了,200年内,经济学已经按照亚当.斯密的思想反复推敲过了”。⑻这种推敲在科尔内看来,“只不过是用数理方法对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作出精确的表述。这只手用最优化的方式协调自私自利的个人利益。……用完美无缺的精确形式表述斯密的学说花了一百多年时间”。⑼而对于熊彼特来说,这种推敲似乎产生了一种方法论上的恶习:把复杂的经济系统化整为零,人为地假定很多因素固定不变(这是模仿自然科学在受控的条件下做试验),然后从简单化的假定出发,利用逻辑推理导出干净利落的结论,这是李嘉图以来一百多年西方经济学家连贯的老路。这种推敲在本世纪90年代初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斯教授看来,只不过是经济方法的“日趋抽象”。“它似乎无需现实经济体系的详细知识,或者无论如何,它致力于排除这种知识的理论进展。”“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⑽类似的批评我们还可以引述很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主流经济学将理性经济人教条扩张为一种心理上值得崇拜的唯理性方法这一事实。我想,可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求解。

1、在李嘉图以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以理性逻辑演绎法为主流,除约翰.穆勒和马歇尔兼采理性逻辑演绎法和历史描述法,德国历史学派主张历史描述法外,多数流派都十分偏重理性逻辑演绎法。

最早把理性逻辑演绎法引向极端的是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第一、二章,是李嘉图政治经济学思想的精华,余下的各章,都是将前两章中有关设定的理性范畴或逻辑用来演绎地说明各种赋税及其它方面的经济现象,或是再重复地证明前面论述的理性原则。李嘉图关心的是如何把高度抽象的经济理性模型运用到复杂的现实世界,至于这种模型与实际事实的关系,对这种模型同其实际运用之间的区别则不予重视,换言之,他的唯理性方法表现在他不是从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抽象,再由抽象过渡到思维中的具体,而是从纯粹假定的思想原则出发来演绎客观存在的具体。这种方法被熊彼特称为“李嘉图怪癖”。

  继李嘉图之后,西尼尔把经济学理性逻辑演绎的方法第一次作了表述:即经济学的基础是四个不证自明的理论前提,理论家们正是从这些理论前提演绎出各种经济学理论的。西尼尔这一唯理性的方法在经济学界很少有人深入地揭示其原委。其实,我们可以与近代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唯理性认识论的比较中来查看观点。笛卡尔最先指出人的一切认识都是从四条不证自明的公理中演绎出来这一构想。在他看来,认识的源泉在于人的理性本身中,人的理性生来就有不证自明的“天赋观念”,这些都是头脑固有的。理性通过演绎而获得知识。他说:“除了通过自明性的直觉和必然性的演绎以外,人类没有其它途径来达到确定性的知识”。⑾(《笛卡尔哲学著作》英国剑桥大学1911年英文版,第1,45页)他给“演绎”下的定义是:“从业已确切知道的其他事实所进行的任何带必然性的推理”。也就是说,理性演绎的进行是以“完全无需加以怀疑”的逻辑公理为基础的,演绎中所运用的概念和所得的结论无需有客观的来源,演绎实际上就是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抽象的、空洞的逻辑推理。

约翰.穆勒把西尼尔的不证自明的抽象前提进一步加以公理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人”概念。在他看来,“经济人”概念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即追求财富的最大化动机,该动机受到有限的实际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他根据经济人概念,得出政治经济学实际上是一门抽象科学的结论,而这门科学所采用的方法应当是演绎法。他在《政治经济学原理》和《逻辑体系》著作中指出,演绎法常常用来建造富有哲理的模型,该模型往往不在经验中,尽管理性的演绎也离不开特定的具体经验,但这种经验不是来自客体,而是源于人们的内省。他还指出“政治经济学的结论就象几何学的结论一样,按普通的说法就是只在抽象的意义上是真的,这就是说它们的结论只是在特定的假设下才是真的。”(⑿政治经济学不过是许多理性演绎分析的集合,它不仅立足于各种假设的心理学前提之上,而且这些分析及其前提都是从人类行为的非经济方面抽象出来的。在《逻辑体系》一书中,他还明确提出,唯有物理学或理性逻辑演绎法才是政治经济学唯一加以采用的方法。

19世纪后期发生的“边际革命”把纯粹理性抽象演绎的方法导向了新的极端。以“心理原则”为基石的新古典学派以先验的理性假说为演绎的起点,并引入公理化手法为表述方法,完全放弃了历史与现实经验对于经济理论形成的能动作用。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论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论,尤为明显的体现了当时主流经济学对社会和谐与稳定机制及恒定的世界同一性的存在的追求。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把经济理性的方法作了更精美的界说。经济学的分析原点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理性抽象单位(公理),这些单位由若干不言自明的命题构成;有关经验实情的描述在理论中都被纳入补充命题。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新古典学派在进行理性逻辑演绎的背后实质上隐藏着一条最关键的假设,即可以从经济运行中剥离出“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理性假设的前提。

20世纪初,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是制度主义经济学崛起和盛行的年代。可是,进入30年代后,制度主义经济学方法论逐渐衰微,又出现了向极端的理性逻辑演绎法回复的罗宾斯方法论和现代奥地利派方法论。罗宾斯对理性方法的崇拜表现在三个方法论的要点中:一是他认为所有经济学原理都应从公理式的理性假设中演绎出来,这些假说不来自于客体,而是主体内省的产物。二是他绝对坚持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作为一个先验的有启发的假设。三是他提出了理论的正确性和理论的适用性这两个概念。理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单纯理性逻辑推导之是否适当,理论的适用性决定于该理论对特定环境的各种因素的反应能力。而理论的最终检验手段是人们的观察和内省。  

  现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如米塞斯、罗思巴德、柯兹纳和拉赫曼等,他们在二战以后极力坚持西尼尔--穆勒--凯尔恩斯的理性逻辑演绎主义方法,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的经济学所研究的是人类有目的的经济行为,因此,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方法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检验经济理论的最终标准不是基于证实法或证伪法,而是不附加任何经验成份的纯粹理性逻辑推理。如米塞斯在《人类行为论》(1949)一书中提出:关于有目的的个人行为的假定是解释一切行为包括经济行为的绝对前提,而经济理论不过是从这一纯粹理性的个人行为加以推理的综合演绎原理。经济学应当被安放在纯知识的、先验的、演绎逻辑的轨道上。萨谬尔逊对此作了批评:“在经济学中对演绎和先验的论证作用的夸大的宣扬,被古典作家、被卡尔.门格、被里欧涅尔.罗宾斯在1932年……被福兰克.奈特、被路德威格..米塞斯夸大地宣扬--我对我的学科的声誉感到不寒而栗。”⒀理性逻辑演绎法原本是逻辑学的一个重要的方法,它是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的一个必备的认识论工具,也是经济学实证分析的重要方法。就经济学方法论而言,逻辑演绎就是利用一个抽象的理论结构揭示经济现象的因果关系。其一般程序是:建立假设前提,然后,利用人类普遍接受的逻辑知识推导出有关经济变量的因果关系。众所周知,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关系,我们不可单一地依靠感性的直观,感性只能提供杂多的外部材料,要想获得本质的清晰的认识,唯一可取的方法是借助于逻辑抽象:从感性的杂多中抽象出理性逻辑的要素,并以此为前提,进行逻辑演绎,最终获得经济科学的真理性认识。否定演绎逻辑的功能,就会破坏思维的确定性、一惯性和深刻性。由逻辑推演得到的实证命题,它对经济现象的认识具有普遍性。如,微观经济学已揭示:如果效用函数是存在的、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标是效用最大,而且消费者收入、商品价格既定,则消费者的购买必定满足:各种商品的边际效用与其价格之比都相等且等于货币的边际效用。这一推论从一定的意义上揭示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普遍性原则。

  可是,理性逻辑演绎并不是绝对至上的,它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一,演绎的出发点即一般的原则或前提是否真实,是需要证明的,靠演绎本身无法解决自己前提是否真实的问题。因此,对逻辑演绎的实证分析来说,需要讨论的不是理论给出的结论,而是结论赖以存在的前提。从前提到结论是否有错误,如果从前提根本推不出结论,则该前提是错误的;如果还需要其他前提才能得到结论,则该前提是不充分的;如果在前提中去掉某些部分仍能推出结论,则前提中这些部分是不必要的。近几年来,对经济学所谓不证自明的理论前提的怀疑和批判已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注意。从哲学观点来反思,问题涉及到:

  一是自在与他在、人性中的私向化与社会化的矛盾问题。我们能否将自身利益极大化看作是唯一符合理性的,而追求其他各种目标(如利他主义、公益精神、阶级意识、群体团结)就不是理性的。

  二是市场的单一目标与群体目标的“合力论”问题。笔者以为:即使个人目标明确地给定时,把这些目标转化为行动仍然取决于在群体行为中假定的社会互相依赖模式,在这一群体中,成员具有部分不同的目标。而市场个人目标的最终实现,很可能是一个群体目标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合力论”的产物。应当承认,当相互依赖既包括利益的一致也包括利益的冲突,即各人占支配地位的各种战略的结合,产生一种按群体目标衡量是较劣的效果时,经济学争议中常用“囚徒的困境”来说明分裂的不合作行为的无效性质也是经常发生的。

三是理论理性或理性模型其预见功能究竟有多大,它涉及到康德哲学关于认识能力的批判问题。经济学家把理性理解为可预期的,实际上,在不确定性情况下的市场行为观察和表述判断时,大量地存在着各种类型的预期效用行为的反例。至少为人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理性预期能力是不是像某些学者所想象的那样,是完全至上性的。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开展讨论“失望”和“遗憾”模型的事实已从某种意义上略含着对此问题的回答。再说,经济学的一系列假设前提与现实的市场状况是不可通约的。所有这些假设虽然为经济学家们在杂多的经济现象里提供了可供分析的简化抽象工具,而这些工具可以有较多或较少的概然性,但决不是确定的。如果把这些工具看成是唯一可相信的,它势必会碰到如此二律背反的矛盾:理论假设存在“完全”竞争的原子市场,而现实中一些大公司和政府却起着巨大的作用;理论假设在市场中看到的是一片平和的景向,而现实市场中则充满利益的尖锐冲突;理论假设不考虑规模收益,而现实中则存在集中和技术进步加快的趋势,其规模收益是技术进步最重要的方面,也是对集中趋势的根本解释;理论假设把系统描写为只受单一的信号--价格支配,但现实中,信息结构是极其复杂和具体的。

其二,即使逻辑演绎的前提是完全可靠的,再加上正确的推理形式,演绎的正确性有了保证,但如果仅仅停留在演绎的范围之内,而对新的情况不做具体分析研究,由演绎所得的结论的意义是极为有限的,换言之,前提与现实经济生活的拟合性如何决定了演绎结论的意义域空间大小。如,经济学的非均衡理论的前提(市场的不完善、价格不灵活、信息传递不通畅)对西方市场经济状况的说明有着可行性。但是,一旦结合我国的国情,其前提若不加补充和修正,很难准确反映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经济波动的复杂原因。经济学家厉以宁曾指出,非均衡理论在中国的运用,至少要补充“企业作为微观经济单位不具有充分活力”这一前提。⒁

其三,把握现实的市场信号以及经济行为者活动的规则和特征,单靠理性逻辑的认知工具是远远不够的。许多现实问题不可借助于逻辑的排列和演绎,而是需要非理性的认知工具。如,市场习俗、本能、欲望恰恰是理性逻辑不可言状、难以描述的对象。事实上,它们是市场赖以存在、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驱力。况且,就理性逻辑认识过程本身而言,也离不开非理性的作用,非理性有着连贯逻辑推理步骤,建立科学命题的功能,有时还起着创造性思维的诱发、启示、闪现和贯通等认知作用。 

  至此,我们可以回到前面的分析结论上。笔者之所以断言新古典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理性崇拜的色彩,其论据之一,不少经济学家在提倡理性逻辑演绎法同时,将该方法引向了偏激的地步,他们要么把演绎的出发点(前提或假设)视为不证自明或来自纯粹的天赋观念、心灵内省的产物,如穆勒、罗宾斯等;要么把演绎的规则看成是把握现实经济活动唯一可靠的范式,单方面用理性逻辑的范式来演绎、设定、裁剪现实经济过程,如李嘉图、米塞斯等。对于如此过分膨胀演绎逻辑功能的错误实质的揭示,哲学家拉卡托斯曾有过一段精彩的说明:“演绎主义体例”,“一开始是不辞辛苦地列一张公理、引理和()定义的清单。公理和定义往往象是生造的,是复杂得神秘不堪的。无从得知这么复杂的东西是怎么钻出来的。跟在公理和定义清单后面的是措辞审慎的定理。其中塞满了繁而又繁的条件,看上去谁也不可能有幸蒙出这样的条件。跟在定理后面的是证明。”“按演绎主义体例,凡命题都真,凡推论都有效。……反例、反驳、批评严禁入场。开讲便是化装过的怪物除了外的证明生成定义,便是羽毛丰满的定理,什么原始猜想啦,反驳啦,证明挨过的批评啦,都给封存起来了,因此,不用担心这个学科摆不出权威气派。演绎主义体例把斗争掩盖了,把冒险掩盖了。全部的来龙去脉都不见了,定理在证明过程中先后改换过的暂用表述命里注定要被埋没,而最终成品也就被捧成了万无一失的神物。”⒂

  2、自斯密之后,“自然秩序”的经济人逐渐被数学晶体式的经济人所替代。理性的方法被一些经济学家置放在追求精美的形式化数学模型的基点上。对理性的崇拜鲜明地反映在不少经济学家的如此价值取舍中:经济学数学方法是唯一可取的理论工具。

  经济学与数学的关系由来已久。可以说,经济学从它产生的时侯起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运用了数学的概念、公式、模型以及计算方法。可是,经济学大量运用数学方法始于19世纪30年代,其主要代表是法国经济学家古诺。古诺受其老师法国自然哲学家拉普拉斯的启迪,尤其是这位老师曾经典式地宣布:“一个……智者只要他伟大到足能将所有数据加以分析,他就能将宇宙间最庞大的物体的运动以及最轻微的原子的运动凝聚成一个单一的公式,对于这样一位智者来说,没有什么是不确定的,因为将来甚至象过去一样永远展望在他的眼前。”古诺认为,在经济活动的空间里,也应当存在着一种可供数学分析的市场函数,他在其《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研究》一书中,率先用函数形式表达了商品的需要同价格之间以及产量同成本之间的依存关系。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古诺是数学经济学的最重要的先驱者与奠基者。

  斯密的经济人是怎样演变成一个数学晶体式的理性经济人呢?在边际革命之前,斯密的经济人假说逐渐失去了哲学伦理观的内容,尽管在边际主义的第一代和第二代经济学家的圈子里,功利主义的价值尺度时隐时现,如新古典经济学的早期代表埃杰沃斯一边宣称,每个人都是一部损盈计算机器,同时他又指出,“‘机械社会’终有一天将与‘机械天堂’一起出现,分别攀上作为道德顶端的一个最大化原理的南北高峰。”可是,此后,随着边际革命的出现,直到20世纪30年代,经济人的伦理色彩几乎全部丧失,而经济人非人化倾向(反过来,也就是经济人日趋被抽象化为数学晶体)逐渐占主流地位。

  理性被膨胀为仅仅是一种数学计算,即追求边际效应的工具,经济人被转化为一种理性选择概念,即目标函数的极大化值。这种方法实质上产生了如此导向:撇开交易契约中的个人行为,注重理性工具的纯逻辑选择,甚至于否定作为交换过程或制度环节的市场属性,而仅仅把市场视为一种计算手段和机械结构。

  二战以后,西方经济学的中心由英国转移到美国,在当代西方经济学各流派中,大量运用数学分析的,主要是新凯恩斯主义学派,其中以美国凯恩斯主义学派最甚。1950年以后,数理经济学的发展显著,特别是肯尼斯.阿罗和杰拉尔.德伯留极其出色地解决了瓦尔拉斯以来的均衡解存在的问题。它客观上带来了只要使用高深的数学就能完全解决理论经济学难题的自信与幻想。犹如阿基米德所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搬动一个地球,在他们看来,只要给出一个数学模型,就能漂亮地解释人类的某一类经济现象或行为。就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W.列昂惕夫也不得不承认,“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合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又不切实际的结论”。在大学的经济系里,根据数学的“审美观”来评价“模型”,至于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因素,“模型”制作者是根本不会考虑进去的。科尔内指出,“经济学必须摆脱它目前所使用的狭窄的数学工具的束缚。”又说,“当前,下述缺点特别严重:许多作者常常只限于数学推导,让读者去破译数学语言,攻克公式化的假设和结论的难关。”⒃关于数学理性方法的价值评判问题,有必要展开如下讨论:

  笔者以为,经济学运用数学方法是十分必要的。数学是人类认识对象世界的理性工具之一。其方法的优点主要有:一是它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就用数来描述可感的事物,用某一符号抽象某一存在物的规定性,并通过运算来揭示某物与他物的联系,这种抽象有助于接近事物的本质。黑格尔对此曾有过评述,毕达哥拉斯的数“把感性的实体取消了,把它造成了思想的实体。本质被描述成非感性的东西,於是一种与感性、兴旧观念完全不同的东西被提升和说成本体和真实的存在。”⒄经济学借助于数学理性方法的抽象,可以使理论家们廓清市场感性化的迷雾,从而发现人类现实经济活动背后的经济变量函数,使复杂的经济关系得到清晰化的处理。二是它有着高度的精确性。采用数学方法可以精确地研究和描述经济范畴之间的量化关系,精确地界定和考察经济范畴和经济概念的定义,从而成为定量分析不可或缺的手段。三是它有着反随意性的逻辑一致性。数学分析比文字分析更有着注重逻辑推理、注重规范分析的严谨性。在数学推理过程中,任何主观随意性都不可界入推理公式中,它严格遵循数理逻辑程序,从一定的前提必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因此,运用数学方法,可以使经济学从现有的理论中演绎出新的理论或观点,收事半功倍之效;同时它还可以准确地暴露出研究中的失误,以便加以匡正。

  应当说,中国的经济学数学方法,尽管在计量经济和统计分析方面有了较为广泛的运用,但在理论经济学方面,数学方法的运用远比语言文字分析所占的比例要小得多。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但是,笔者对西方某些经济学家把数学理性方法抬高到“绝对至上”、或心理上值得崇拜的地位是不敢苟同的。它突出表现在:一是认为数学理性的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也是检验经济学说科学性的标志;要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唯一的途径就是大量使用数学的概念、符号、方程和图线;二是认为经济学研究对象主要是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数量关系,包括多和少、极大和极小,总量和个量,定量和变量等等,除此以外,都不应归属于经济学的对象;三是认为数学理性方法不是辅助的研究方法,而是最主要的方法,是唯一能给经济学提供科学性和完整性的方法,四是认为数学理性方法可以解决的绝非只是经济研究中的局部问题,也不仅仅对论述已形成的观点有用,而是规定整个经济过程及其各部分的系统方法,是形成和论证各种观点的方法。⒅  

  实际上,经济学家们接受真理并不应总是穿着方程式的外套,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不少领域很难用数学理性的方法完全加以解释说明的。如市场行为者的心理趋向、无意识活动、习俗与情绪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价值偏好、制度及其文化等因素对经济行为者、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这些都直接影响并干扰着市场信号,影响市场运行成本的计算。另外,就一种量化的分析方法而言,尽管事物的量对质的规定性有着制约的作用,但量终究不可代替质。换言之,对经济现象的质的量化,不可等同于经济现实的丰富内容,更不可以替代对经济规律的全面把握,数学理性的方法只是近似地反映着现实。数学模型对现实的把握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果撇开这些条件,或把变量函数中的常数看成是永恒固定不变的定数,经济学家们就会犯科斯所指责的“黑板经济学”的错误。

所以,清醒的大脑会使我们经常想到经济数学理性的方法有着如此局限性:其一,和其它各门学科一样,数学在经济学科中,无论它有多么重要的位置,它始终处于辅助的地位。经济学中所采用的数学方法的内容、形式、性质和效果完全取决于经济学本身的性质。其二,数学分析方法主要是量化分析,量是事物外在的规定性,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数和形的原型,揭示客观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运动状态的性质,被称为定性分析,应当说,定性分析乃是定量分析的基础和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数学理性方法是经济学定性分析方法的辅助工具,而不是第一性的工具,更不是唯一至上的工具。其三,数学理性方法主要属于形式逻辑范围,在人类认识的方法论系统中,形式逻辑的方法是有着很大局限性的,它的推理的前提、运用范围和批判标准更受哲学一般方法论的影响和制约。尤其是离不开辩证逻辑的作用。 

总之,在现实的市场行为中理性的可计算行为和某些非理性的不可计算行为都处处可见。我们不可只考虑一种消费者行为、一种企业动力和一种信息,从而转移了研究复杂和具体的市场结构、行为、动力和信息的不同类型及其原因的注意力。

3、斯密之后,经济人假说在一些经济学家那里被转化成一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大化——选择逻辑——手段的范例。经济理性被赋于一种神一般的理性光环,以致达到如此程度:经济人知道自己可以选用的一切备选方案,能确定其中每个备选方案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然后在比较和评价这些后果的基础上选择出能给他带来的最大利益的那个可行方案。理性经济人乃是最大化利益的追求者。对理性的崇拜鲜明地反映在如此价值取舍中:追求最大化原则乃是一切经济行为者唯一的心理坐标。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厂商的行为追求利润(或其他目标)极大化,消费者的行为是追求效用极大化。

让我们先来简要地概述一下这一实质性变迁的历史过程。

这种理论的方法被推向主流地位应当是从边际革命开始的,其后一直呈白热化趋势,直至本世纪的下半叶。西方边际分析方法的起源可追溯到马尔萨斯。他在1814年曾指出微分法对经济分析所可能具有的用途。1824,汤普逊(W.Thompson)首次将微分法运用于经济分析,研究政府的商品和劳务采购获得最大利益的条件。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J.Bentham)在其最大快乐和最小痛苦为人生追求目标的信条中,首次采用最大和最小术语,并且提出了边际效应递减的原理。随后,关于最大化原则的经济理性方法有两条思路可供考察:

其一,效用最大化原则。尽管戈森先生提出了这一问题,但真正对此作出深入解释和说明的应是杰文斯、瓦尔拉斯、帕累托、希克斯和萨谬尔逊。杰文斯第一次以数学的形式阐明了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实现条件,而瓦尔拉斯却对此作了更深入的说明:消费者可以通过使所购买的各种商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效用的比率彼此相等的方式来实现最大化目标。帕累托为了排除效用难以计量分析的棘手问题,借用了埃杰沃斯的无差异曲线原则,提出偏好程度乃是量度效用最大化的最好尺度的思想。另一位经济学家希克斯,在帕累托研究的基础上,把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线结合起来,把偏好由一个数量函数变为一个可以最大化的指数,从而提出了由两曲线相切点而确定的最大程度满足的消费结构。萨谬尔逊似乎比希克斯更深一层,他提出显示偏好理论,从观察消费者如何对价格的收入变化作出反应着手,既无需探究偏好指数,也无需说明涉及效用的任何度量,只要借助于经验上的市场行为,达到与希克斯相同的结论。通过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原则的理论观点的发展,经济人已转化成为只不过是理性行为的假设,其中基本的公理是“完备性”和“可传递性”。

其二、利润最大化原则。如前所述,第一个认识到边际收入和边际成本概念对分析厂商行为的性质和意义的经济学家是古诺。他之后,埃杰沃斯从区分增加某一种可变投入要素过程中平均产量和边际不产量的变化,并阐明与此相联系的平均收益和边际收益的递减变化之间的不同趋势的角度,将古诺的观点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发展。而马歇尔又在埃杰沃斯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生产者短期利润最大化行为的法则。他根据要素替代原理指出: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将会改变其所使用的各种可变投入要素的比例,以实现成本最小化的要素组合。到了本世纪30年代,张伯仑和琼.罗宾逊开始对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边际价值分析,尤其是琼.罗宾逊,她用边际收入概念重新解释了古诺的总收入一阶导数概念,用简洁的几何表述和文字说明,分析了利润最大化的标准形式。

人的经济行为是否都是绝对的追求最大化原则?

不可否认,在追求自身利益时采取极大化形式的理性行为,使得对个人行为的分析比在结构性较小的假设下的相应情况要容易处理得多。正因为如此,这种分析认知方法的吸引力导致了传统和现代的经济理论中某些重要公理的出现。我们还可以找到大量的现实市场行为的实证范例来证明,市场行为者的确有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心理取向,受人性中自利心的驱使。

可是,人类除了自利心动因还有无其他的一些动因,实际上,自身利益只不过是个人行为想要追求的各种事物中的一个。驱动人的行为动因应是多方面的,其中利他性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从人的本性意义上说,人的本质有着追求社会性的一面;从人的行为目标实现过程来说,自利动因必然受到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从人的需要系统来说,人的行为除了自利需要驱使,还有其他多种形式的需要存在。若马斯诺所揭示的人的五大基本生存需要等。此外,任何个人的市场行为都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两重性:一方面,它具有确定标准、注意计算、努力追求极大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它具有不关心标准,不热衷于计算,不努力追求极大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在现实市场行为中表现的尤为复杂和难以测定。换言之,追求最大化原则只能是某些人在某些时候某些条件下采取的特定的行为特征,而不是所有时候所有条件下采取的行为特征,通常情况下,个人只具有有限的理性,他们只把部分注意力投放在对市场信息作出理性决策所必需的计算上,而在多数情况下其决策行为采取依赖于习俗、直觉、惯例、意志、怠惰、模仿等形式作出,它不具有极大化特征。个人的行为应当既包含理性因素,又包含非理性因素。我们应当用极大化和非极大化假设替代新古典经济学的极大化假设。不否认极大化行为,但也应当承认和研究市场的非极大化行为的存在和影响。欧内斯特.迪希特曾指出,实际上,在大多数时间,消费者的选择往往是由偶然性或当时的环境所决定的。对这种事实,我们根本不愿承认,这是因为我们有理性的幻想,从而使我们把理性和道德等同起来。甚至宁可讲我们动机中有意识的方面或无意识的方面,也不要讲这些动机的理性方面或非理性方面。可是我们最后往往是以特殊的、非理性的方式行动的,而且往往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会采取这样的行动。⒆

为什么人的实际行为往往更容易出现偏离最大化倾向呢?从心理学和哲学的角度来看,人的决策及其行为后果往往取决于他自身的精神因素和外部环境条件的组合。其构成主要有活动(A)、进度(P)、质量(Q)和时间模式(T)等四种,即所谓的APQT束。人人都有对APQT的一定限度的自由选择权。这种选择不仅依据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函数,还要按照动机和认知系统的耦合来确定。人的决策实际上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过程,认识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单纯、孤立的自我封闭、自我决定的系统,因为每个人总是在自己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在与社会各种历史的、当下的偶发因素和环境条件影响中形成个人的思维、认知及其决策依据的,它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所以,个人并不一定有足够的动机按照极大化行为模式来思考问题,即便他确实在按照偏好进行选择,习惯也会对这些偏好和选择作出调节。况且,个人的偏好取舍,也不一定有能力或意愿对所处环境的各种变化都作出区分,他们并不总能知道什么时侯可以对什么样的两种不同状况作出理性选择,因为个人的努力程度不可能是一个静观的、被动的、受决定的常量,而应该是一个难以测定的变量。通常情况下,人的内生变量的确定往往受外生变量的影响和制约。

自然界生物之间也不完全是自利的最大化利益追求者,在某些情况下,很可能出现利他主义的合作行为。同样,在商业界,企业捐献部分利润给慈善机构或帮助遇到麻烦的企业也是常见的事。这样做,是为了增加预期收益:在消费者面前提高一定的信任度,同时也是为了它将来遇到麻烦的时侯有所求救。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理性方法的态度

在古典经济学和当代经济学之间横亘着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对待理性分析方法的态度又如何呢?笔者以为,至少有三点值得提及。

第一、马克思十分重视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理性分析方法。在他看来,经济理论的本质旨在运用科学理性的方法去“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⒇他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21)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他又指出,经济学重要的方法乃是科学的理性抽象,即从“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又从“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动中导致具体的再现。”(22)由“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离不开理性逻辑演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借助于科学的价值规律原理,靠着演绎逻辑方法的帮助引伸出了一切具体的和个别种类的资本主义利润—企业收入、利息、商业利润、地租。至于经济数学模型的理性分析法,在《资本论》中同样得到运用和重视,如马克思在第3卷中引入了函数式 P= M’·V/C=M'·V/C+V,在“纯粹数学的范围内”进行推演,从而得出结论:不论何种情况,剩余价值率都是决定利润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在把握理性分析方法方面,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有着本质的不同。

其一,西方经济学家把理性方法推崇为绝对至上的工具,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缺乏正确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马克思自觉地把理性分析方法建立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如,对经济范畴的唯物主义理解和分析,使马克思打破了唯理性主义者持有的理性范畴始基论、理性范畴永恒论等谬论,从而把理性绝对至上性改变为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统一。经济概念和范畴是理性分析的焦点和据点,在马克思那里,每一种经济范畴后面都有现实的生活及其客观规律,它们是现实本身的理论表现。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评蒲鲁东和其他经济学家时指出,“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如果“我们只希望在这些范畴中看到观念、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那么,我们就只得到纯理性的运动中去找寻这些思想的来历了。纯粹的、永恒的、无人身的理性怎样产生这些思想呢?它是怎样造成这些思想的呢?”(23)马克思明确指出:“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24)因此,理性方法在现实客观经济活动的支配下,决不是一个永恒至上、完备无缺的认识工具,现实经济活动中必然发生新现象与旧范畴之间的矛盾,只有理性范畴的发展能适合于业已改变的情况,才使科学的理性认识具有客观意义。为此,马克思说道,“人类理性最不纯洁,因为它只具有不完备的见解,每走一步要遇到新的待解决的任务。”(25)再如,对理性逻辑演绎方法的辩证法理解和分析,使马克思根除了唯理性主义者所犯有的单纯抽象的弊病,从而由“不证自明”的逻辑前提改变为具有批判性、否定性,甚至经常受大量非理性因素驱动的“现实人”的前提。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家所设定的理性经济人有关公理的方法不应当建立在“不证自明”单纯理性逻辑抽象原则基础上,国民经济学家只是单纯地从事逻辑概念的演绎,而从不关心对理论前提的批判,其错误在于“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26)这恰恰是哲学方法上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事实上,经济学理性分析的方法应当体现形式逻辑与辨证逻辑的统一,形式逻辑能提供精确的、具有必然性的真实结论,辩证逻辑能鉴别形式逻辑推理大前提的真伪性。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专门对经济学所谓“不证自明”的教条进行了矛盾分析,并就国民经济学外在的、僵死的、静止的逻辑范畴的抽象前提进行了批判,在马克思看来,正因为失去矛盾分析的眼光,国民经济学不可能揭示理性经济人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矛盾本质;不可能揭示经济人在追求最大化的理性行为过程中,由于受到制度因素的制约而发生种种偏离最大化的异化现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指出,思想家观察人类经济活动的理论分析前提不应是被理性逻辑泛化了的“抽象的人”,而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一定的个人”、“现实中的人”,当然,“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个人应从属于更大的社会关系整体。现实的人,受各种欲望利益、需要的驱使,因此,在现实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就不可能表现为单一的追求某种欲望最大化实现的生存目标;现实的人,受种种社会因素、社会关系的制约,因此,在现实的经济交换过程中理性最大化目标不可能事事如愿;建立在“现实人”的生产活动、交往活动基础上的经济学理性范畴、公理和知识,就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教条。理性逻辑认知功能所具有的缺憾性,正来自于现实人对自身欲望和需要的不断满足、不断变更和不断创新。

其二,马克思刻意追求理性分析方法的深刻性。在他看来,不少经济学家在运用理性抽象力方面显得软弱浅薄,突出表现在把抽象仅仅驻足于经济现象的外部联系,偶然关系以及数量之间的关系,用表象的范畴关系来替代本质的经济关系,常常把本质与其外部的表现形态混淆起来,或者则相反地把它们截然分开。其结果必然导致用理性逻辑的外在完美性去演绎现实社会的所谓和谐公正性。马克思批评李嘉图时指出:“我们看见了,人们通常责备他过于抽象,其实我们是应当用相反的话去责备他。那就是,他缺少抽象力,不能在讨论商品价值时,把利润忘记。利润只是因有竞争方才出现在他面前的事实。”(27)马克思追求理性抽象方法深刻性在于:一是理性抽象并不是采取任何共同的东西,而仅仅是那表现着具体现象的本质和原因的共同的东西。它有助于人们了解认识客体的决定性和主要的方面和属性。二是理性抽象主要是在偶然的东西后面,寻找出决定着发展和变化的客观进程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即保持于和表现于无穷无尽的事物过程中的相对持久和稳定的东西。三是理性抽象主要是舍弃非本质的、偶然的、局部的、具体的东西,保留大量个别现象所固有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四是理性抽象的任务,不仅在于把现象还原为它们的本质,而且在于解答:本质如何表现出来,为什么它表现为这样而不是那样,为什么外表的过程、经验的事实往往不同于内部过程等复杂问题。马克思运用如此科学的理性抽象方法来考察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活动现象和规律,得出了许多不同于西方经济学家们崇奉经济理性原则的一系列重要结论,有的甚至是与经济理性原则、理性范式直接相颠倒的结论。如,经济学家们把市场完全理性话为:绝对自由的经济人,绝对公平的交易,绝对完备的市场信息等等。可是,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通过对“私有制、贪欲跟劳动、资本地产这三者的分离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一切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28)的揭示,得出了马克思所处时代的资本主义市场的本质特征:“劳动者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就越少;他越是创造价值,他自己越是贬低价值、失去价值;他的产品越是完美,他自己越是畸形”(29)等一系列违反理性极大化原则的异化现象。在马克思看来,抽象的“最大化”是不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有资本家的最大化就不可能有工人的最大化。如果说斯密为代表的“经济人”分析导致经济和谐的话,那么,马克思对“经济人”的分析,则导致现实社会制度的灭亡。再如,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市场的资源配制通常解释为由合乎理性的竞争并通过价格手段实行自发调节的结果。可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刻抽象,揭示出如此道理:在任何其它社会形态中,经济关系的本质与其外部表现形态间,都没有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如此尖锐的不一致和如此对立。他说,“在竞争上面,一切都是颠倒地表现着。经济关系的完成形态,象它在表面上表示出来的,在其现实的存在中,从而,也在这种关系的负担者和代理人试图用以说明这种关系的观念中,都和这种关系的内在的本质的但是被隐蔽着的核心形态,及与其相应的概念极有差别,并且在事实上颠倒了,和它们正好相反。”(30)在马克思看来,竞争之所以歪曲了事物的本质,是因为它隐蔽了这样的事实:生产价格受价值的驱动,价值从根本上决定着整个经济活动的价值规律。竞争把平均利润变成不依靠各个生产部门中资本的不同的有机构成,因而也不依赖于活的劳动在生产剩余价值中的作用。它暴露出工资的提高和降低具有改变生产价格的结果,即一种乍看起来与商品的价值关系完全矛盾的现象。逻辑的触角一旦深入到对象存在的本质关系中,神秘的经济现象“倒立”画面就看得很清楚了:不是价格杠杆通过合理调节雇佣劳动的关系来达到市场理性化存在,而是雇佣劳动关系通过价值规律生产出市场的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种种行为和制度。在《资本论》,马克思还就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等人格意义上的种种非理性现象作了深入地解剖和说明,进一步显示了以往经济学家研究现象本质的无能,以及贯穿到表面上发生的各过程的最深处的马克思理性分析的威力。

第三,马克思并不把经济理性分析方法视为经济学唯一可取的方法,在他看来,人类的经济活动乃是一个十分复杂多样的综合系统。因此,经济分析方法除了理性逻辑方法外,还应当有着多种方法论的补充。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指出,马克思把历史事变、阶级斗争和制度纳入经济分析领域,这种综合使经济理论幽灵一样的概念开始呼吸,无生息的定理成为活动、奔驰和呐喊,它却未必失去它的逻辑性,但不再仅仅是关于一个抽象体系的逻辑性质的命题,它是描述社会生活的激烈动乱的画笔。美国经济学家诺斯也曾指出,“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这是一个根本的贡献。”(31)马克思早期转向经济学研究,正是从历史主义分析、制度分析、所有权分析着手的。在他看来,人的经济行为总是社会的行为,制度为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某种“框架”,实际上,人的市场行为一方面脱离不了作为制度市场的制约,另一方面,制度市场业正是通过人的生产、交换活动得到不断的延续和变迁。因此,经济学家除了要有价格分析的眼光,还应有制度分析的眼光。当然,制度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应当与逻辑方法保持辨证的统一。

以上对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唯理性主义方法的探索与思考,仅仅是笔者一点粗浅的认识,其中会有不少谬误,恳望学界同仁对此给予观点上的斧正,本文的旨意在于提出问题,以求得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关注。

注释:

⑴此处传统经济学主要指西方自古典时代延续至今的一种主流学派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范式,并由此范式所派生的各种经济学理论和学说。

⑵科尔内:《反均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70页。

⑶参阅《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2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57页。

⑷熊彼特:《经济分析史》商务印书馆第191年版,第200页。

⑸同上,第183-184页。

⑹应当注意到,在斯密之前也有经济学家对这种方法的个别应用,如配弟的《政治算术》、魁奈的《经济表》等。

⑺坎里克.罗尔,参阅《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4,7页。

⑻贝克尔:《家庭经济分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28页。

⑼科尔内:《反均衡》第371383页。

⑽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年版,351页。

⑾《笛卡尔哲学著作》英国剑桥大学1911年英文版,第1,45页。

⑿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8-69页。

⒀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104页。

⒁《北京大学学报》92年第6期,第1-2页。

⒂拉卡托斯:《证明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71-172页。

⒃科尔内:《反均衡》,第3854页。

⒄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18页。

⒅刘永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第300页。 

⒆参阅《经济心理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28-29页。

⒇《资本论》第1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1页。

21)同上,第8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39-140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325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51页。

(2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版,第43页。

(27)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2卷,上册,三联书店1951年版,第36页。

(28)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44页。

(29)同上,第46页。

(30)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42243页。

(31) 诺斯:《经济史和结构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最后编辑: 何爱国  发布时间:2005-12-26 论文来源:智识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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