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货币幻象起源于货币特权对人性的侵蚀,使人对外部世界的价值判断出现可量化和不可量化的双重标准,并由此带来人与人关系内在维度的改变,货币对人的认知系统和评价系统也随之产生影响。货币幻象发生在货币符号被实体化、主体化和神圣化的过程中,其实质是在观念中用货币来剥夺整个世界的固有价值。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有着既可通约又不可通约的辩证性上,它体现了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性和社会制度进化的状况。
关键词:货币幻象;马克思历史哲学;价值通约性
作者:张雄,1953年生,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经济哲学系教授。
货币,这个人类经济活动的“润滑剂”,在现实社会中不断驱动着人的生存欲望、生命的冲动、渴求、执迷乃至疯狂,它为我们显示了人类社会历史进化与提升的符号;同时也彰显出它给人性的充分发展、人性的异化及其损伤所带来的历史见证。从早期的铸币、纸币到今天的电子货币的出现,货币的市场交换功能似乎不需要更深的知识传授,人们就能知晓和方便运用;但是,由货币所引发的哲学、心理学、伦理学、美学、符号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事关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问题,却需要学术的自觉提示和关怀。毕竟,如马克思所说,货币是商品经济社会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牵线人”。
1928年美国经济学家欧文·费雪出版了《货币幻觉》著作,(参见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478页)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经济学家们设立了“货币幻想”( Monetary Cranks) .“货币幻觉”( Money Illusion)等条目,货币的主观认识论考察显然已被重视。可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其他著作中对货币幻象的分析,国内学术界似乎还比较陌生,事实上,对此领域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探讨。
一、货币:人与人关系内在维度的改变
货币幻象主要指货币在观念中所彰显出的过溢的权力张力,或指各种未能把货币量值符号同真实量值区别开来的现象。它是人的主观感觉、意念、联想和想象的产物。显然,货币幻象与人有关,它起源于货币的特权对人性的侵蚀,使人对外部世界的价值判断出现可量化和不可量化的双重标准,并由此带来人与人关系内在维度的改变,(人与人关系的相互联接是多方面、多维度的。这里的内在维度,主要指在诸多特定因素和条件的影响下所构成的人与人关系相互联接的某种性质。而外在维度则指由该性质所表现出的外在形式与特征。)这种改变为货币幻象提供了最基本的经验感觉形式,但同时,也提供了量度人性及其社会文明发展状况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后来的多部《手稿》中,马克思集中精力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批判,重点探讨造成市民社会成员相互分离的私有财产和货币制度的根源是什么、它们是怎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问题。马克思对货币的分析,不是纯粹经济学的框架,而是从历史哲学人性论方面进行批判与解读。重点研究货币与人性、货币与人的自由、货币与人的交往、货币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以及货币的手段与目的、货币的真实性与虚假性、货币的能动性与杀伤性等矛盾问题。他指出,人对货币的依恋是“因为它具有购买一切东西的特性,因为它具有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如果货币是把我同人的生活,同社会,同自然界和人联结起来的纽带,那么货币难道不是一切纽带的纽带吗?,从人与货币的本质关系来说,“货币是需要和对象之间、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的牵线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59. 362. 359页)货币作为交换关系的自主表现,它受需要的驱动,并被对象化为经济对象,内在设定了对象的可替代性。货币在满足人的需要方面,能够提供满足需要的多样性和变动性;在客体进入价值的交换领域方面,它能够将客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兑换为主体需要的偏好和效用。因此,货币的存在并不是货币自身的单纯定在,就货币属人的本性而言,它既作为人的享受对象,又作为人的活动对象,是属人的存在。它之所以能侵蚀到人与人关系的内在维度中,是因为货币有着交换价值的功能,它所交换的不是特定的品质、事物,而是人的社会关系、属人的整个对象世界。马克思在《1857 -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深刻地指出:“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另一方面,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6. 110. 111页)
在马克思看来,货币对人与人关系中内在维度的改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将人与人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变为单纯的物的联系。马克思指出,“经济学家们都清楚,货币存在的前提是社会联系的物化,”“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同样毫无疑问,在个人创造出他们自己的社会联系之前,他们不可能把这种社会联系置于自己支配之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6. 110. 111页)为什么物的联系要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或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呢?在马克思看来,在自然经济社会,其特点是人对人的依赖,由于生产活动空间的狭小,人与人之间的简单交往主要体现在自然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中,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它的局限性用今天的话语表示:人的行为的集体无意识和个人生存意志的弱化与消解。在商品经济(货币经济)社会,其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由于生产活动空间的扩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形式和内容都有了大大的拓展,在这种形态下,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在经济活动中的货币,首先是一种社会关系,它作为一群人的共同的行为体系的一部分而存在着。尤其在商品经济社会,货币进入了社会的各个细胞,牵动着社会每个成员的生存关系和社会交往关系,尽管货币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创造物,但是对于单个人来说,它是不依赖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它的历史进步性表现在:人性的局部解放和个人生存意志、生存价值的确认与张扬。
其二,由单个人原始空乏的社会关系变为世界历史范围中的人的普遍交往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货币章中明确指出,“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之中,也是可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2页)然而,“在一切价值都用货币来计量的行情表中,一方面显示出,物的社会性离开人而独立,另一方面显示出,在整个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对于个人,对于所有个人表现出来的异己性的这种基础上,商业的活动又使这些物从属于个人。因为世界市场(其中包括每一单个人的活动)的独立化(……随着货币关系(交换价值)的发展而增长,以及后者随着前者的发展而增长,所以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随着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独立和漠不关心而一同增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0 -111页)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货币的交换关系是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发展的显现,也是社会主动性交往的重要因素。人类之所以能够打破原有的区域性、小空间的交往,从单一的民族交往走向世界交往,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早期形式—资本原始积累,尤其是由需要、利益所派生出的经济交换关系和货币的社会张力,造就了近代工业文明和商业社会的出现,造就了世界范围的资本市场,它客观上使得小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获得了个人交往的自主权和能动性。变封闭社会内部以宗法关系为枢纽的交往形式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历史活动的经济交往活动,个体自主的交往带动了社会演化创新的交往。在这种交往活动中,原来的小生产者变成雇佣工人,生产资料占有者变成资本家,地租变成了工业资本、商业资本。而这些资本又通过充满着征服、压迫、劫掠和屠杀等暴力剥夺的交往形式,创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世界市场。
在马克思看来,货币促使人与人关系中内在维度的改变,既彰显了人性自由,又带来了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的转型。马克思指出,人性的解放,需要货币关系(交换价值)的推动。“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建立在以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2页)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十分重视黑格尔所阐述的货币为实现人的主观自由所具有的中介作用这一思想,并且把这一特征作为古代、封建社会与市民社会在人性自由方面相区别之处。黑格尔从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方面把货币的哲学本质理解为:“国家要求个人所做的惟一劳绩就是货币。”(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5页)惟有劳绩才能有量的规定性,因而才能公正和平等。黑格尔认为,在东方和埃及为宏伟无比的建筑物等等所作出的劳绩同样也有特殊的质,但在这些情况下缺乏主观自由的原则:个人的实体性活动要以个人的特殊意志为中介。这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只有要求以一般价值形式完成劳绩时才能实现。现代国家的原则是个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以自己的意志为中介,正是这样才显示出对主观自由的尊重。马克思为此给予重要的评价,指出:“做你们想做的事,支付你们必须支付的东西。”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6页)早期社会的交换是人的社会化最纯粹、最粗糙的形式,由于物的价值依然固着于实物,它并未带来人的价值观的转型。而货币化生活世界的出现,货币是“一切价值的公分母”似乎成了不少人心理依附的教条。货币不仅成为经济世界流转的“大风轮”,而且还成为精神世界的流通物,在一些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中,物的完美代替了人的完美,人的精神世界被货币这种“绝对目的”导致的物化和客观化占领了。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信赖的是物(货币),而不是作为人的自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0页)这一幻象的出现有着重要的认识论原因。
二、货币幻象的产生:符号的实体化、主体化与神灵化
随着货币对人性的侵蚀和对人与人内在关系维度的改变,货币对人的认知系统和评价系统产生影响。货币幻象首先发生在货币符号被实体化、主体化和神灵化的过程中。
首先,由于货币所交换的是整个对象世界,有着广泛的价值通约性,人们往往将货币符号视为外部感性事物的真正本质,而与它发生实际交换关系的交换对象,反成了货币符号的派生之物。所以,货币持有者往往不经意地将货币符号实体化。马克思指出,“因为货币作为现存的和起作用的价值概念把一切事物都混淆了、替换了,所以它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混淆和替换,从而是颠倒的世界,是一切自然的品质和人的品质的混淆和替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4页)这种颠倒的世界来自如此错觉:在货币占有者看来,货币能把任何特性和任何对象同其他任何即使与它相矛盾的特性和对象相交换,如,货币能使冰炭化为胶漆,能迫使仇敌互相亲吻。这说明货币有着某种特权,即一种特殊商品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而获得代表或象征它们的交换价值的特权。正是这种特权,似乎使人们感觉到作为符号的货币才是真实的存在,是实实在在的实体。货币符号被实体化的同时,却把现实的感性事物变成无关紧要的派生之物。但实际上,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货币符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从交换中和在交换中自然产生的,它是交换关系的产物,是客观的交换关系派生出货币符号,而不是货币符号演绎出客观的交换关系或交换物。
其次,单把货币符号看成是第一性存在还不够,还要把符号转化为购买现实一切商品的权力或想象拥有一切商品的权力,转化为货币创造众生,人类却软弱无能的实际效果。这就必须把“实体”转变为“主体”,即,将货币符号主体化。“主体”这一术语,马克思是在康德以前的意义上使用的,即指宾词、属性、规定、关系的担当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637页)“主体”在自己的运作过程中把自己设定为对象,把一切对象化存在都视为自身逻辑演绎的结果,或是感觉幻化、自由联想的结果。马克思揭示了这一过程的实质:“正是劳动(从而交换价值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的一般性即社会性的对象化,使劳动的产品成为交换价值,赋予商品以货币的属性,而这种属性又意味着有一个独立存在于商品之外的货币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8页)不是商品的劳动时间,而是作为符号的货币是首要的、第一性的,它必然产生如此幻象:货币特性的普遍性是货币本质的万能;因此,它被当成万能之物。实际上,货币被主体化给人们造成一种联想,似乎体现自我意识发展的纯粹货币符号是真实市场的推动者和创造力量。“它把我的那些愿望从观念的东西,把那些愿望从它们的想像的、表象的、期望的存在改变成和转化成它们的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从观念转化成生活,从想像的存在转化成现实的存在。作为这样的中介,货币是真正的创造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3页)
第三,货币的主体化也使得人对世界理解趋向物欲化和神灵化。人对货币的顶礼膜拜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货币是神,是上帝,货币在商品世界中取得了至上的神的权柄和力量的象征。人的物化和异化在所难免。在马克思一系列著作、手稿、通信和札记中,他特别强调了货币异化和商品拜物教问题。在他看来,由于社会分工和交换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异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人们普遍面临的现象。这种异化主要指社会关系在以货币、资本为中轴的社会里,由人与人的关系变为物与物的关系之后,成为一种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支配着人的意识、人的行为的社会力量。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货币异化的历史根源:在物物交换中,生产的社会关系还多少表现为当事人的意志关系,可是,当货币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与人相独立并且变成一种物化的社会力量时,原有的社会关系不再以无形的存在与单个人相对立,而是作为有形的存在即“物”与人相对立,这样,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交换关系,劳动所创造的商品被神秘化了,交换所产生的货币符号被主体化和神灵化了,人对物的崇拜和对货币的崇拜,使得劳动与商品、劳动者与货币的关系完全颠倒过来。马克思指出:“它把在生产中以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作为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一切已经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态,都有这种颠倒。”(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下),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34 -935页)因此,货币的出现是社会关系走向“物化”的原因,而货币的异化又是“物化”了的社会关系直接派生的结果。马克思坚持历史哲学的分析态度,把价值目标和科学研究结合起来,正确地看待货币异化、货币拜物教的历史过程性:既看到货币是交换扩大的结果,它的出现会导致交换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货币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关系的物化、异化,导致货币拜物教和拜金主义的盛行。货币是从大量商品中分离出来以执行“一般等价物”职能的一种特殊商品,它充当价值尺度、交换媒介和支付手段等职能。货币的出现与发展,对人类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所有人为地、过早地废除货币、市场经济等行为,都必然背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但如果把货币异化、商品拜物教视为天然合理的、符合人性的,这也是极端错误的理论。货币的异化只是证明:人们还处于为自己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异化出发人类才开始有了真正人的生活。
三、货币幻象的实质:在观念中用货币来剥夺整个世界的固有价值
货币符号被主体化和神灵化后,人类的精神世界便有可能从“观念形态”走向“幻象世界”,货币幻象便充满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值得提出的是,货币化生活世界直接影响和关联着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它使得一种纯粹数量的价值不断压倒品质的价值,从而追求生活意义的平等化、量化和客观化,把人生的消费和积累作为惟一至上的终极追求目标。对此,马克思从历史哲学的角度作了十分重要的分析。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重点分析过货币幻象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货币幻象主要是货币权力在观念形态中的改装,在观念中用货币来剥夺整个世界的固有价值。如康德所说,经验的可能性就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因为有经验就意味着我们的意识从感觉印象里创造了对象。同样,需要的可能性就是需要对象的可能性。作为交换符号的货币,随着交换过程的实施与结束,人在观念上反复留下了货币神话的烙印。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金钱贬低了人所崇奉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金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独立自在的价值。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的世界和自然界—固有的价值。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则向它顶礼膜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94页)马克思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货币幻象的显现:一是货币是万能之物,货币的力量多大,我的力量就多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货币札记中大段地摘引了莎士比亚描述货币幻象的精妙诗句,并概括为两个特性:(1)货币是有形的神灵,它使一切人的和自然的特性变成它们的对立物,使事物普遍混淆和颠倒。货币能够把坚贞变成背叛,把爱变成恨,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恶行,把恶行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2)货币是人尽可夫的猖妇,是人们和各民族的普遍牵线人。货币既是“通用的分离剂”,又是“地地道道的豁合剂”,更是“社会的电化学势”。货币在形式上的抽象性,使它超然于一切空间上的明确的关联:货币可以对最遥远偏僻的地方施加其影响力,它甚至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潜在影响力圈子里的中心点,货币也使最大数量的价值总额在微小的形式中。二是货币幻象集中地反映在货币“能够把观念变成现实而把现实变成纯观念的普遍手段和能力”上。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3 -364页)在马克思看来,货币幻象产生于“以货币为基础的有效需求和以我的需要、我的激情、我的愿望等等为基础的无效需求之间的差别,是存在和思维之间的差别,是只在我心中存在的观念和那作为现实对象在我之外对我而存在的观念之间的差别。”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3页)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能够观察如此事实:有货币的人有着有效需求,他可以通过货币来拥有他欲求得到的东西,观念的想像能变为现实,思维能消解与存在的差别;而无货币的人也有需求,但他的需求始终是纯粹观念的东西,消解不了思维与存在、观念与现实的差别,只能驻足于康德的那种“观念的100元”上,但人类这种精神想像是人的本能,它既可以把客观对象在观念形态中虚无化,也可以将物理世界的时间与空间排序在观念形态中加以非逻辑化或予以颠覆和超越。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有关“货币幻想”的条目释文中,提到如此情结:大卫·体漠在1752年希望,“在大不列颠的每一个人都能通过奇迹在一夜之间有5英镑流入钱袋;”到了1969年,米尔顿·弗里德曼则假定了一个直升飞机奇迹,通过它,美元可以从天堂中落下来。(《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539页)人的这种幻想的认识情结,说明了货币的认识论特征:一方面货币能够“把人的和自然界的现实的本质力量变成纯抽象的观念,并因而变成不完善性和充满痛苦的幻象;另一方面,能把现实的不完善性和幻象,个人的实际上无力的、只在个人想像中存在的本质力量,变成现实的本质力量和能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4页)而这种普遍的观念混淆和替换,正好以扭曲的形式反映了货币在物质交换形态中自身所实存的内在矛盾。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货币由于以下原因而同它本身以及它的规定发生矛盾:它本身是一种特殊商品(即使只是符号),因此在它同其他商品的交换中又受特殊的交换条件的支配,这些条件是同它的绝对的一般可交换性相矛盾的。”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0页)“由于交换的这种二重化—为消费而交换和为交换而交换,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协调。”从而使得“货币本来是一切价值的代表;在实践中情况却颠倒过来,一切实在的产品和劳动竟成为货币的代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98、99页)于是,人们对物的追求被替换为对符号的追求,符号可以指向一个深层的意义,符号可以与意义进行交换,它谈不上客观上的真实不真实,因为它在意识领域不再与客观真实发生交换,它只与它自身发生交换,在一个没有所指、没有边缘,没有遮拦的非理性精神想像循环体系中与它自身进行交换。货币由手段变为目的,它成为人们精神上的奢侈品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货币幻象更深层次问题:两种价值能否通约
货币幻象充满着经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在价值尺度、交换媒介、支付手段和价值储藏等方面都显示了精神设定对象化存在的自由空间和意志。为什么在这一领域思维对存在的把握是充分自由的?它需要价值论分析,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是价值通约性问题。
货币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可通约性,它的背后总是对应着商品,它在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可与一切物品相通约。它可以将所有不可计算的价值化为可计算的量,平均化了所有性质各异的事物。可是,在现实的社会里,不是所有的存在都与货币有着可通约性,也不是所有的可通约的行为和结果都是合乎理性的,更不是所有合乎理性的通约都是合乎人道主义的。
马克思对货币的历史哲学解读,最具闪光之处是他把以上问题都已考虑在他的逻辑分析的框架中,并通过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融合,回答了货币价值能否与人的价值相通约的问题。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接受了这样一个前提:以资本为中轴的私有制社会,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是在不公正、不对称、不合理的制度环境中进行价值通约的,因而扬弃这种社会制度是必要的。在历史哲学的分析框架中,马克思把这种社会制度称之为人的异化和社会的反人道化。他主要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和历史规律相区别的角度加以分析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既表现为客观的物质规律,又反映了它对人来说有着异己的性质。以“物为目的的生产”代替了“以人为目的的生产”(早期人类社会特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79页),赚钱便成了全社会生产的目的。人的价值被物质化和量化,一切都成了可让渡的商品。货币在全社会拥有完整意义上的可通约性。这种通约既是历史的进步,又是人的不幸,因为它用“存在的有价”超越了“存在的无价”,精神在货币面前可与物质同价类比;人是万物的尺度,而尺度本身也被还原为物,并可以被让渡。于是,人跟钱更亲近了,人跟人愈来愈疏远了。但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必然要经历的阶段。人类只有从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发展到以物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才能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只有超越这个历史发展阶段,才能把人本身的生产确立为目的。把人的价值的完整性还原给人自身。
实际上,人的价值有着比货币价值更为丰富、更为闪光的内容。人所特有的超然的精神境界、人对崇高的追求、人对生命的完整感受、人的纯正友情、人的德性修养、人的心理的净化等等,这些都是货币价值难以通约的领域。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马克思主要从货币与资本的关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货币价值与人的价值在相互通约中,存在着形式上的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的内秘。马克思认为,货币与资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作为资本的货币是超出了作为货币的货币的简单规定的一种货币规定。这可以看作是更高的实现;正如可以说猿发展为人一样。但是,这里较低级的形式是作为包容较高级的形式的主体出现的。无论如何,作为资本的货币不同于作为货币的货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06页)两者的不同表现为:第一,作为货币的货币主要是在其纯粹形式上进行阐述的,并没有同发展程度较高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而作为资本的货币它与机器大工业生产相伴随;第二,作为货币的货币其规定的特点就在于:货币交换遵循的原则是:不同交换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交换物是等价的。所以,单从货币交换的角度不可能揭示出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发生的人的价值和货币价值相通约的不对称、不合理的事实,可以称之为剩余价值的被遮蔽。如马克思所说,“从简单意义上来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95页)但作为资本的货币其规定的特点就在于:“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作为起价值作用的价值而被固定下来的货币,是一种不断要超出自己的量的界限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过程。”“资本的合乎目的的活动只能是发财致富,也就是使自身变大或增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28页)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按其概念来说是货币,但是这种货币不再以简单的金银形式存在,也不再作为与流通相对立的货币存在,而是以一切实体的即各种商品的形式存在。因此,就这一点来说,它作为资本不是与使用价值相对立,而正是只存在于货币以外的各种使用价值之中。资本家在与工人的简单交换中得到的是使用价值: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而工人出卖的是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显然,人的价值和货币价值相通约的不对称、不合理性正在于:交换中工人得到的是货币,而资本家得到的是能使货币转换为资本并能够不断增值的特殊商品。
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思想和经济规律思想的融合,构成了马克思完备的货币哲学思想。其中一个重要的理念是,在现实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有着既可通约又不可通约的辩证性上,它体现了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性和社会制度进化的状况。应当说,人的价值不可以完全兑换为商品,它与货币之间的通约是不对称的,但在商品经济为主导的市民社会里,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确实有着可通约性一面:货币价值往往通过“社会抵押品’,形式,把人的价值变为可信用、可计量、可供交换的存在符号。形式上看,它似乎是物的关系的交换和通约,并且把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加以贯通,怎样评价这种以物的联系为特征的价值通约性呢?马克思深层次地回答了货币的存在为什么使人信赖的是物而不是人这一问题。马克思指出: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物是人们互相间的物化的关系,是物化的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无非是人们互相间生产活动的关系。……但货币所以是这种抵押品,只是由于它具有社会的(象征性的)属性;货币所以能拥有社会的属性,只是因为各个人让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作为对象同他们自己相异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0页)可见,人们的生产活动构成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是以物的联系为特征的价值通约性的本质。应当说,在人类早期发展阶段,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在社会的主导形式上是不可通约的。因为整个悔罪和赔偿的古代形式就有了那种宗教意味,它使人们认为流通的货币不适宜介入神圣的事务。禁欲主义的教规教义,往往视货币为洪水猛兽。神的意志内在地规定着人的价值,它将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俨然地被剥离开。这种不可通约性并不反映历史的进步性,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特定时代生产实践活动的历史局限性。当然,古代社会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可通约性:如在中世纪,使用货币收取利息是有罪的,而把人当作商品买卖却是无罪的。这说明,人的价值与货币价值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和可通约性的范围与内容的变化,反映了人类特定时代生产活动、交往活动和物质交换程度的实践水平和认知水平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