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的繁简之争,是中国传统史学一个独特的论题。在西方史学以及中国现代史学的语境中,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引起如此持久论争的。而繁简之争在传统史学中之所以形成,是因为“简”在古人观念中的优先地位。正如胡应麟《史书占毕》中所谓“史恶繁而尚简,素矣”。以“尚简”为知识群体的先入之见,或申论之,或驳斥之,方才形成了聚讼纷纷的景观。
一
“尚简”之论,似可以刘知几《史通·叙事》一篇为经典表述:
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能损之又损,而玄之又玄。……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舍意未尽……晦之时义,不亦大哉!
刘知几的这段论述有两个特点:一是完全没有论证过程,而直接得出的结论。二是对“简”的好处没有一句是实写,抽象而铺张,以至颇有点神秘主义色彩。
他这样一种论证方式在古代论说文中是很常见的。而我们今天亦可通过这种言说方式清楚地体会到在刘知几那种学术语境中,“简是好的”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层共同的话语底色。正因为文以简为上的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变得无须证明,可以直接作为一个基本的规则用来评判。我们可以接着看看以下张辅评价史汉一段话:
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万言,烦省不同,不如迁一也。[1]
这段话以史笔繁简定史汉高下。论述很直接,语气很武断,只是字数上的简单比较,就下了“史优于汉”的结论。我们暂且抛开这段话引起的一些争论不讲。张辅这里不假思索地把“简优于繁”当作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假设,很好说明了在繁简二者中,“尚简” 是古人的基本心理倾向,“以简为上”是一习惯性假设。
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一个相反的角度来体会。我们来引清代的两位大史家顾炎武、钱大昕的言述:
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2]
文有繁有简,繁者不可减之使少,犹之简者不可增之使多。左氏之繁,胜于公谷之简。[3]
顾、钱两位持论很平正通达,有大家之风,既不“尚简”也不“尊繁”。但我们看到,他们讲“繁者不可减之使少,犹之简者不可增之使多”,而不倒过来讲“简者不可增之使多,犹之繁者不可减之使少”;他们都举一个繁胜于简的例子,而不倒过来举简胜于繁的例子。这正说明他们面对的学界优势话语是“尚简”(或者说,至少他们自己心理上认为面对的学界优势话语),所以象他们这样的“中间派”,是要以“简优繁劣”为驳论对象的,必须站在“繁”的角度来打防御战,以“简亦有失繁亦有得”而不是以“繁亦有失简亦有得”的语调说话。
我们还可以梳理出古人“尚简”心理的另一个微妙表现,就是有不少人把“简”的内涵或扩大,或缩小,乃至有些玄玄之意,而“繁”,则从来没有得到这种神化圣化待遇。繁简本当论以字数。而一昧精减,弊病也很明显。古人当然能感到这一点。但在“尚简”的心理定势下,他们不愿去触动“简是好的”的结论,所以只能通过对“简”的含义进行再解释的方法,来打圆场,以维护、同时也提高“简”的权威。有把“简”的含义缩小的,如:
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读之疑有阕也,非简也,疏也。[4]
这是把“简”的毛病析离出去,归罪于所谓的“疏”。这种栽赃是很巧妙的,至于何谓“简”,何谓“疏”,在创作实践中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古汉语作为一种模糊语言,其作成的论说文的一个特点就是许多实际问题可以用语言工具来消解。又有把“简”的含义扩大的,如:
曷谓简?峻洁谨严之谓也,非文寡之谓也。[5]
这里主张不以字数定繁简,而把“峻洁谨严”的风格归入“简”的名义下,严格说来,“峻洁谨严”还是不能当作“简”的同义语的。这已是延伸了“简”的外延。
二
古人论史“尚简”之原因,首先为尊经崇古之心理。古书多言简辞约,故后人多以简为上。《春秋》之微,太史之洁,向为后世族史心想神往,奉为楷模。
然亦有通达卓见之士如章学诚、阮元,指出古书不得不简的原因:
古人作书,漆文竹简,或以刀削,繁重不胜,是以文辞简严,章无剩句,句无剩字。良由文字艰难,故不得已而作书,取足达意而止,非第不屑为冗长 ,且亦无暇为冗长也。[6]
古人无笔砚纸墨之便,……非如今人下笔千言,言事甚易也。[7]
此种主张,虽着眼于薄物细故,但颇具历史主义眼光。与此有些类似,有以世代之变迁论史之繁简的,如荀子“远略近详”之说,浦起龙即谓 《史通·叙事》一篇“篇意都从荀子悟来”;又如《宾退录》卷十比较史汉,谓“司马子长追述上世,故不可得而详;班孟坚记录近事,有不容于略”等等。
古人“尚简”之原因,其次为传统哲学文学之影响。话虽如此说,古代其实本无文史哲三科分立的学科体制,所谓哲学文学影响史学,实是以现代(西方)话语表述,遮蔽了中国传统文化各部分浑然一体,断不可分的神韵。古汉语单文独义,意指丰富。老庄哲学中“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不可言”的观念,在中国知识阶层中形成对语言工具较为通达的态度,使得古人行文叙事总体上倾向于含蓄精炼的表现手法。史事须籍文而存。史之繁简,本来就是行文的问题,所以,在行文修饰上,史文很容易受文论的影响。但同时,史的行文又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在这里过分强调“简”,影响就不会仅仅是“修饰性”的,而是会造成文对史的“结构性”入侵(借用柯林武德的话)。在这种侵入导致的文与史的矛盾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传统史学在“事文意”不同层面上的某种紧张,而张力的支点,就是“尚简”意识。
先看“文”与“意”关系。史学中的“文”与“意”似可类同于中国传统诗学与哲学的一个基本命题:言意之辩。对汉语这种模糊语言,古人的基本态度是求“言外之意”,主“得意忘言”。我们或许也可以讲,与传统诗论中老生常谈的“省文取意”说一样,在传统史学中,史笔“尚简”,不求详尽显豁,不突出自己,反而要否定自己,要凸显的正是“言外之意”,体现的态度正是“得意忘言”。杜预《左传·正义序》文云:“辞约则义微”,《孔子世家》曰:“(《春秋》)约其文辞而指博”。《史记·太史公自序》也有体会:“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司马贞《史记索隐》注:“谓其意隐微而言约也”。《宋书·范晔传》载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亦说:“(《后汉书》)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所以,言辞简约与意旨深微是有联系的。诗人这么认为,史家也有体会。传统史学讲究“作史贵知其意”,我们认为,“史意”的“意”,很多情况下不当作“意义”解,而是要如“得意忘言”中的“意”一样,当作“意味”解,可相当于文论中的“意境”范畴。“文”与“意义”一般是不会呈反比例增减的,而“文”与“意味”却是可以呈反比例增减的。中国传统史学的“尚简”,与史学在文学(及哲学)影响下,追求意味悠远的境界有关。
但是,在“文”与 “事”的关系上,情况就不是这样了。本来,史据实而书,事略则省,事繁则详。作为载体的“文” 与作为内容的“事” ,一般情况下还是成正比例增减的。而古人似乎力图把它们分开。《新唐书》进书表自诩:“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沾沾自喜,溢于言表。而《日知录》卷十九《文章繁简》反讥“《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正反两方,都把 “文” 和“事”分开来说。又如刘知几《史通》中《叙事》与《烦省》两篇,一篇是“尚简”派的经典,另一篇却持论甚平,要“量世事之厚薄”来“限篇第之多少”,持“中间派”的立场,好象立论前后不一。对此,浦起龙《史通通释》在《烦省》一篇后有一个精巧的解释:“此篇用意与《叙事》三章,大相径庭,非前后违反也。彼以用笔言,此以载事言,会向此中参悟,乃可与言事增文减之法。”这也是区别“用笔” 与“载事”,只承认以“事”论可繁,而顽固坚持以“文”需简。
“事”与“文”在实际创作中当然是无法如此绝对分开的。古人这里把“事”“文”分开,其实是他们摆脱困境的一种方法,他们既不愿去触动“以简为上”这一习惯法,又在实践中体会到一昧尚简的弊病。他们表面上是分开“事”与“文”,准确讲是想把“简”的弊病离析出去。在我们现在看来,“文”是形式,“事”是内容,“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辞约事举,固然可喜,文详可稽,更谓有功。就史料价值而言,只怕还是宁详毋略,宁繁毋省。而在古人那里,因为“以简为上”的教条不可触动,“事”“文”分开后,反倒有“文” 主 “事” 宾的倒置倾向。当然,他们也在追求“事”与“文”的一致,但这种一致是所谓的“文愈简而事愈丰”,这一观念与我们今天认可的操作原则:“事欲丰则文可繁”相比,极具理想色彩。
我们说“尚简”观念首先产生在传统哲学文学中,继而入侵史学,这时,我们仍能发现只言片语,在坚持史学自己主张。于今人,也许是常识,于古人,却是卓见。如:
作史与他文不同。宁失之质,不可至于芜靡而无实;宁失之繁,不可至于疏略而不尽。[8]
三
正因为“尚简”是古人的心理定势,“简之得繁之失”不证自明,而“简之失繁之得”却必须证明。所以古人论“简之得繁之失”的言述少,而论“简之失繁之得”的言述多。恰与学界主流观念呈一相反之表象。同时,论“简之得繁之失”的,多从大处着眼,以虚写实,甚至有玄玄之调,有失史学之本色;而论“简之失繁之得”的,则多从小处入手,列举实例,斤斤于一字两字,多为质实之论。有总结的价值,略述如下:
古人论简之失大抵有四。前两点就“文”论,后两点就“事”论。
一曰一昧硬删,易成语病。
有文句不通者:
《新唐书》自夸文简于初,事增于旧。然硬删旧文一二字,往往晦塞不通。除顾亭林《日知录》所摘外,余又摘数十条。……《萧颖士传》:“人劝其仆去,仆曰‘非不能去,但爱其才耳。’”《新书》删一“去”字,曰“非不能”,便不成句。《韦表微传》:“表微以学者薄师道,不如声乐贱工能尊其师,著《九经师授谱》抵其违。”抵其违者,抵其违悖也。删去“悖”字,便不成文。《李德裕传》:“李宗闵牛僧孺对直言策,痛诋当路,条失政。”条者,条陈失政也,删去一“陈”字,又不成文。……(下略)[9]
有指称不明者:
《古史》视《史记》多省文。《史记》曰:“母,韩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古史》曰:“母,韩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似以母为滑稽矣。然则“樗里子”之文,其可省乎?《史记》曰:“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古史》曰:“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似史举自学百家矣。然则“事”之一字,其可省乎?[10]
为文字语虽贵简,而有不得简者。《韦弘景传》云:“杨私造其门。弘景厉言曰:‘有诏按公,尚私谒耶!’惶恐去。”不少“虞卿”字否?此类非一,观者可见。孙伏伽言二三事,但云“其一”“其二”“其三”,而无“曰”字,文理无乃不属乎?[11]
二曰用笔太吝,文无生气。
杨虞卿兄弟怙李宗闵势,为人所奔向。当时为之语曰:“欲入举场,先问苏张,苏张尚可,三杨杀我。”而《新唐书》减去“先”字。李德裕《赐河北三镇诏》曰“勿为子孙之谋,欲存辅车之势。”《新书》减去“欲”字,遂使两者意义为不铿锵激越,此务省文之失也。[12]
《史记·卫青传》曰“封青子伉为宜春侯,青子不疑为阴安侯,青子登发为干侯。”叠三用“青子”字,不以为赘。《汉书》则一用“青子”字,而其余则曰“子”而已。曰“封青子伉为宜春侯,子不疑为阴安侯,子登发为干侯。”视《史记》之文已省两“青”字矣。使今人作墓志等文,则一用“子”字,其余曰“某某”而已。后世作文,益务简于古,然字则省矣,不知古人纯实之气已亏。[13]
周齐诸书,……下笔不苟,其有琐言碎事,稍近于亵者,类从删削。史体固应如此也。然有过于简严,而不足以传其人之真者。《北史·高乾传》:“河阴之战,…… 及周亡,犹未竟。”此段文字,千载下犹有生气,而《齐书》但云:“昂奔河阳,城不得入,遂为西军所害。”真乃索然无味。[14]
三曰叙事不明,辞不达义。
如被目为记籍冠冕的《春秋》,叙一事最多不过47字,最少仅1字。王安石谓之“断烂朝报”[15]。桓谭《新论·正经》云设有经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之”,《史通·申左》曾引此语而申论之。邵博《闻见后录》卷二一载富弼与欧阳修书 ,亦作此种说。
四曰事有阙载,史有亡佚。
这一点是“尚简”留给后人的最大负影响。如《三国志》载曹操许下屯田这样的大事,书中仅寥寥几十字。重要制度如九品中正制书中仅著十一字。 中国史学如没有“尚简”意识影响,不知可多留下多少史料。
随着史学在近代以来的演变,特别是因为现代白话文取代文言成为史著的基本语言工具,传统史学的有关“尚简”的论述,在现代史学中已基本失去意义。但这是古人一个重要的背景性的观念,如果缺乏理解和体认,那么传统史学中许多问题是无法在其特有的情境中进行深入研究的。
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一期
[3]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十三《与友人书》
[10] 黄震:《黄氏日钞》卷五十一《读古史樗里子甘茂传》
[12] 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二《唐史省文之失》
[14] 赵翼:《陔余丛考》卷八《北史较北齐书繁简互有得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