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人的五官,职司不同,各有讲究,功能上也有各自的主动性:嘴一身二任,最灵活,吃或不吃,说或不说,正常情况下都可由它自己做主;眼睛次之,对天下万物,开眼还是闭眼,凝视还是斜睨,亦可收发由心,何况它还兼着份“心灵窗户”的美差;鼻子就差劲些,功能上不够完备,对美味香氛固可借“细嗅”之道领略其佳妙,对避之惟恐不及的臭味,则办法不多,虽可采“掩鼻而过”法略略躲闪,效果上终难称意。不过既有“嗅”、“掩”之别,主动性总还有一些。眉毛无实际功能,诚一虚设,好在“当其虚,有实之用”,眉毛可飞可扬,可蹙可皱,其间变幻之巧,亦非一言可尽。剩下的便是耳朵了,我们发现它在五官中位于最底层,其无法做主的秉性,活脱脱呈现出奴隶的阶层特征。我们知道最出色的形体艺术家,一般也无法用耳朵来传情达意,因为,让耳朵动弹一下,虽属人间绝活,但据达尔文《物种起源》中提供的见解,实则应被归入返祖现象,至少不值得夸耀。就是说,耳朵不具备关闭功能,若耳畔整天有喁喁情语可听,天籁好音可聆,没法关闭倒也罢了,但世上哪有这等美事。由于人的耳朵根子天生是软弱的,闭目可以养神,充耳却无法不闻,不管喜欢不喜欢,只要声音过耳,就必然会被听到,躲也没法躲。遇到骤然来袭的噪音尝试用两根手指或棉花球塞住耳朵,实在只能起到象征性的作用,对减轻受骚扰的程度,可说毫无益处,说不定反倒更加有害。因为,做了如此预防措施后仍不见效,不只会更加引逗出无名火来。可见,如果废除蓄奴制是符合人道的话,从耳朵的立场上多加留意,尽量避免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双耳受到攻击和伤害,也同样符合天道。这样,我们方便地找到了一个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方法:视它尊重耳朵的程度而定。最注意不让人类双耳受到莫名骚扰、最善于向人类双耳提供美妙音乐的社会,其文明程度总是更高一些。保护人类官能中最弱小的器官,在道理上难道与保护婴幼儿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承认这个前提,从耳朵的立场出发,我就没法对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乱拍马屁了。我的耳朵多灾多难,自打出生起,它就一刻不曾闲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却独多免费的音乐。三年前我住在工人新村一幢五层楼房里,上苍开眼,在我楼下安排了一块公共绿地,使我的日常视线多了点假日气氛。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不迭。每天清晨六时至八时,这块公共绿地是老年人的拳操场所,节目共分四档,也就是半小时一档,每档节目都少不了音乐助兴。如是老太太们练的“香功”,音乐之外还得加上人工合唱,唱词简单至极,只一个“香”字,但却需众口一辞以极深情的口吻召唤而出,一个“香”字大概在空中逗留十秒钟左右,半小时内共出现二十来次。我当然不反对老太太们强身健体,但我有夜猫子习惯,清晨六时至八时是我睡梦正沉之际,凭什么却要遭此无端打击。她们有锻炼身体的需求,我就不该有睡个好觉的愿望?为了从她们老迈的体内散发出一些莫须有的香味,就得让并不老迈的我天天此时用双层被子再加两只枕头死命地捂住耳朵,这公平吗?
不公平也得忍住,因为在我的国家,对声音的抱怨基本上是不受到鼓励的。我的抱怨除了被人指责为刻薄寡恩、自私自利或猫戴眼镜装斯文外,不可能有别的结果。这个发明了鞭炮、热衷于敲锣打鼓的民族,显然对喧哗有着与生俱来的好感。小时候逢到哪位老工人退休时,厂子里都会有一档节目:隆隆地开出一辆大卡车,上面站着四个八个不等的彪形大汉,黄巾抹额,绸衫飘飘,死命地在车上敲锣打鼓,声浪之高,可以把天上的层积云震碎成鱼鳞云。为了烘托退休者的荣誉感,退休者一般在距家门百米远的地方就得下车,双手合抱着悬有大红纸花的个人巨照,缓缓向家里走去,尽可能使喧哗的时间(也就是光荣的时刻)延长。我恰巧住在一座巨大的工人新村里,“光荣退休”的事三天两头会碰到。从耳朵的立场看,那过的是日子吗?谢天谢地,随着不少退休工人连报销医药费都难得有着落(我妈就是一例),这档可恶的风俗终于消失了。
我现在的住处,往好里说也谈得上“高尚”了,即紧挨着一所大学,按说该安静得多,其实不然。校园绿地每天清晨向附近居民开放,似乎也是校方对社区尽的义务之一。所谓向附近居民开放,也就是向老年人(与学校里的正式员工往往沾亲带故)提供拳操场所,不可能没有音乐助兴提神。学校还有广播台,每天两档节目是雷打不动的,用的还是刀耕火种年代的高音喇叭,内容主要是为某个学生的生日点歌,或大学生们就足球甲A联赛发表些感想,总是以牢骚居多。虽然,经观察,由于“我阔蛮”(Walkman)差不多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标准配置,高音喇叭响起来的时候几乎每个学生耳朵里都塞着耳机,结果,这“生日点歌”除了那位被祝福的学生在细细品味之外,似乎天地间就剩下不胜其烦的鄙人在默默忍受了。声效绝对像美国佬精确制导的导弹,可以准确无误地穿过我家窗户的缝隙,直到把我的耳膜彻底击碎。──强迫众人的耳朵为某个不相干的人生日祝福,实在也算得上我们东方式民主的一大创举。我的耳朵如果也能发表看法,它兴许会嘟囊一句:“民主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就是谁都可以替别人的耳朵做主,就是谁的耳朵都没法自己做主。”
我同意拙耳的见解,何况十指都连着心,牵一发都会动全身,我的耳朵活得累,我的心灵也舒坦不到哪儿去。我发现替别人的耳朵做主,是不少国人的常规冲动,甚至已渗入到下意识中去了,以至他根本不觉得对他人已经构成了冒犯。现在城市里有不少中巴车和空调车,座位宽敞些,价格也略高。我的经济状况倒还不至于承受不起这点价格,不,我躲开它们,常常就因为躲避音乐,好像我是世界上最仇视音乐的人。众所周知,这些车上一般都有音乐大量供应,无需征求你的意见,好像大量供应音乐还是一桩慈善事业,好像音乐具有钞票的功能,每个人都只求多多益善。至于音乐本身可分很多种,音乐有雅俗之别,不同的人对音乐有不同的要求,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不同心境下也会喜欢不同的音乐,等等诸项,则一概不在考虑之中。附带提一下,这些车厢音乐,总体上似乎以中学生的爱好为基本定位,而我,说来惭愧,已经接近人生的中青年阶段了,对当代走红的流行歌手,无知得就像白痴。我认为只有极个别的音乐,才是任何时候听听都不坏的,如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其它,即使高贵如贝多芬的交响乐,也得看心情而定。
我相信诸位多半也有这样的体会:芳邻中只要谁家新买了一架高档音响,必会在十天半月内把它天天开得震天响,直到在耳朵的立场看来它活脱脱就是一架绞肉机,才逐渐平息下来。不敢说这是因为那位芳邻特想着摆阔,特想着在众人面前体面一回,据我所知,有些音响说明书还会要求用户在调试阶段,把音量开到最高。不过我有过一回经验,即我过去一位邻居也买了一台所费不赀的高级音响,十天半月之后仍整天开足马力使用,音量高昂得即使主人去菜场买菜也照样能听到。一个半月之后(可以想象我的耳朵早已鲜血淋漓),我终于鼓足勇气前去交涉了。“先生,您能不能把录音机调低一点?”你道他怎么回答?他愤怒地指责我用词不当,“什么?你说我这是录音机?我那是音响!”我连忙道歉,“对不起,您能不能把那台高级音响稍稍调低一点?”“这才像话”,这后一句话他是用眼神说的,过了刻把钟之后,他终于把那台高级音响从绞架上卸下来了。
是的,我视鞭炮为生命仇敌,视一切无端喧哗为人间最可义愤之事。然而一人有乐,十方受惊,在我们国家乃是最天经地义之事。大家伙不都整天在这惊天动地的世界里乐着吗?我凭什么多事呢?据钱锺书考证,中国人大闹新房之俗,早在汉代就开始了。此外,我好像也没必要多举例子了,如为什么中国人会把日本人发明的卡拉OK当成宝贝,倒是住房宽敞、邻里有充分间隔的欧美人,反而就像根本没听说过这玩意似的;为什么中国人会把随装修住房而来的整整两个月的嘈杂声视为理所当然(那声音要多残忍有多残忍,如果你刚刚搬入一栋新大楼,考虑到络绎迁入的房客几乎没有不大动干戈的,那便等于给耳朵判了两年有期徒刑)。我希望我已初步得出了结论,即从耳朵的立场出发,中国当代社会处于文明的低级阶段。
照达尔文的见解,耳朵会动,在猢狲这方面当然是为了方便侦测敌情,人类社会由于没有那么多敌情需要防范,耳朵的动弹功能也就只能退化。但这一自然选择现在看来也有不当之处,我觉得人耳的进化工作远未结束,应该继续前进。当然这事不是嘴上说说就行的,来几个社会性大工程也完全于事无补,那得看上帝的脸色,那得有足够浩淼的时间(博学的英国人D·莫里斯在《人体秘语》一书中曾这样假设:从人体角度考察,“如果四万年前的一个史前的婴儿,穿越时间的隔阂而诞生于现代,并由一个现代家庭抚养长大,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和现代人有什么差异。”)。至于我,只能一边抚摸着可怜兮兮的耳朵根子,一边喃喃地想:人有病,天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