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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理学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区域研究在历史地理学中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多少年来,我们一直追在地学研究的后面,亦步亦趋地应用、推广他们层出不穷的方法和理念。近年的研究经验逐渐显示,这种局面是到了该稍稍改变的时候了。
首先当然得承认一个事实:源于地学传统的区域研究方法不仅管用,而且是很必要的。近年在所有相近的研究领域,无论社会科学还是人文科学,抑或新兴的介于若干学科之间的领域,区域研究都有蒸蒸日上之势.但是不客气地说,很多所谓的区域研究从受过地学训练的眼光看来,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区域味道。往往是对某地方的某个现象进行探讨,便自命为区域研究,而对于传统区域研究的精髓所在,既不甚了了,也没有兴趣。
其实区域研究有其自身一套独特的规范,概括地说有两点。其一为综合性。就是说,区域研究一定要着眼于区域内的总体特点,如果只是对区域内某些单个现象展开讨论,一般说来不足以称为区域研究.应该说综合性不仅是区域研究,也是一切研究做深做大的内在要求,从更泛的意义上讲,它反映了传统所谓的博与精的关系。视野不开阔,见解是不可能很深刻的,现在只不过区域研究明确将综合性提出来而已。其二为区域性,就是说,必须有区域的意识。在具体操作中,不要求每项研究都提出一个分区系统,但某一现象的空间范围、某区域与外区域之间的差异,这些基本观念是不可或缺的。否则,便只是地方性的研究而不是区域研究。数年前笔者向一位私心尊敬的朋友感慨,在某些地域研究中,地域只是一个可供随意差遣的贴身小丫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不能不说是令人啼笑皆非的。
我们平常所谓的区域其实有多种不同的性质。其中至少有两种,一种是地理事象本身空间分布差异而形成的区域,如气候区、地貌区、风俗区、某某文化景观区;另一种则是研究者选取的观察区域。前者是客观的,内在的,后者是主观的,甚至可以讲是随意的。从理论上讲,区域研究应该以事象客观分布的区域为单元,但在实际操作中,那种区域往往不可能先验而存在,因而在研究过程中只能尽量向目标靠拢,即选取有某种依据的区域,并随时准备调整空间范围。
笔者研究的主攻方向为历史文化地理,尤其区域性的历史文化地理。选择区域研究的理由,是出自先师谭其骧先生的建议。他说,历史文化地理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有两个基本的楔人方向,一种是做断代全国性的,另一种是通代区域性的。当时前者已有卢云的《汉晋文化地理》,他是学历史的;我是学地理出身的,谭先生希望我做一个区域性的给他看。鉴于我是湖南人,谭先生建议以两湖(湖南、湖北)为具体空间范围。
随后的研究我是分两步进行的。先做湖南,提交了题为《湖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毕业后做湖北,又出版了专著《湖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在做湖南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传统的区域研究方法有什么不够用,相反,用区域的理念提出问题,用历史时期的资料予以展开,我感到有一种如鱼得水的快乐。最后的结果是得出一个湖南综合文化区划的方案在《地理学报》上发表,自认为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感到伤脑筋的是做湖北。湖北这个区域与湖南当然有很大的不同,看一看它的政区发展过程就可见一斑。在中国内地各省的政区形成过程中,绝没有比它更复杂的。当时我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象做湖南那样,将传统的区域研究方法推广过去。这样做当然不是不可以,肯定能弄出一些东西来。可是我觉得没意思。如果那样做,湖北的区域复杂性就白复杂了。我觉得需换一个思路,做出与湖南有所不同的东西来。
换思路说说简单,可操作起来谈何容易。最基本的一条:提出问题,就不知从何说起。好在我做湖南的时候将湖北的资料也一道收集得差不多了,于是我向资料乞灵。在读资料的过程中,我强烈地感到,湖北历史时期的女性文化是很突出的,尤其汉水中游的所谓“江汉奸游”,以及唐宋时期峡江女子的形象及日常生活,这两个问题自然成为我探讨的对象。接下来我又渐渐发现,湖北历史时期的方言区、民居聚落景观、信仰习俗等等也都有其不同于其它地域的特色。
当这些专题研究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有一个较为宏大的问题越来越膨胀地横亘在我心头:按说湖北这个区域在历史时期的发展这么曲折,它经常被分划得支离破碎的,为什么总能分久必合呢?谭其骧先生生前也提示过我:襄阳一带本来是屑中原的,后来它渐渐地属湖北了。我越想越觉得这中间有名堂。
我想到西方文化地理学中有一个感觉文化区(Vet- nacular Culture Region)的概念,它指的是存在于居民心目中的一种区域观念,该观念也为区域之外的人所承认,又称乡土文化区。在湖北分久必合的过程中,我发现始终有一个区域观念在起作用。这个观念从起先的“雎章”、“江汉”,到后来的“荆州”、“楚”,其范围越来越朝今天的湖北逼近.于是我做了一篇《湖北历史时期的感觉文化区》,探讨湖北历史时期文化地域的结构与整合,以及湖北作为感觉文化区的判读标志。
找到感觉文化区这个概念我有一点兴奋。从这个概念的性质来说,中国完全存在这样一种东西,但它的表现却与美国的实例完全不一样,无论区域形态还是判读标志。两年前我应北大李孝聪先生之邀,在他主持的《盛唐地域结构与运作空间》项目中作了一篇《唐人心目中的文化地域观念及地理意象》,采用的也是这一思路,其中还受到中山大学刘志伟、陈春声等先生所做历史人类学工作的影响。我个人认为在历史文化地理的研究当中,感觉文化区这个概念已逐渐显现出它的学术意义,稍加锻造,应该能成为一个特定尺度的思维工具.不用说对秦、晋、齐、鲁、巴、蜀、吴、越等其它地域的历史文化研究会有所借鉴,用它来重新审视湖南,我相信还会有新的创获.
以上是我从个人的研究经验出发得出的一点粗浅心得,可能未免井蛙之嫌。从目前整个历史地理学界来看,我觉得更具有思维工具意义的是周振鹤先生提出的府级政区理论。他在与游汝杰先生合作研究方言时指出,政区对方言区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府级政区(或曰统县政区)。并且用浙江等省区的方言事实对此作出了具体说明(见《方言与中国文化》)。后来我们在研究其它问题时,发现它在很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响应。例如,笔者在与同事张晓虹讨论民间信仰时,发现府级政区具有显著的分异作用。学兄曹树基在研究历史人口的过程中,也深感府级政区的重要性,以致在有些没有府级政区的时期也虚拟出一个相当于府级政区的工作平台。笔者在某些地域的史料中还发现,府级政区对居民的经济行为也有强烈的制约作用。可以肯定地说,府级政区理论对于整个历史人文地理乃至于相关领域的研究都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只是对其如何应用还需进行具体的论证。
平时看一些相关领域的工作,笔者对语言学界的成绩钦佩不已。上世纪30年代赵元任先生提出“音位标音法的多能性”,60年代王士元先生提出词汇扩散理论,都是中国语言学对世界语言学的贡献,足以让国人为之自豪。可是回顾与史学相关的领域,大声嚷嚷的不乏,而类似的成绩却似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令人伤心、令人惭愧又令人感叹的。
笔者近期对小尺度的区域研究比较感兴趣.尤其关注百余年来湘东南一带的乡村生活.这种研究在空间视野上比较受局限,但可以把问题做深、做曲折,而这,正是传统的区域研究较为不擅长的所在。要做到这一点,人类学及相关学科的修养是不可缺少的.笔者希望以此提炼出一些较新鲜的问题,构筑一些较复杂的文本,把思维弄柔软,从技术层面逐渐形成一些有特点的分析手段。将来能走到哪一步不可知,但前面三点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简介] 张伟然(1965—),男,湖南安仁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历史文化地理与社会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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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隋丕宁 发布时间:2005-06-13 论文来源:史学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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