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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垸、大堤:江汉平原社会经济区域的形成、发展与组合——区域研究的新走向笔谈(6)
 


作者:鲁西奇  
 

台(或称“墩”)、垸(堤垸)与江、汉及其重要支流如东荆河、通顺河、天门河两岸大堤是江汉平原上最重要的防洪设施。其中,台的起源最早。很多研究者指出:利用平原上的残丘岗地,或建造人工冈地,作为躲避洪水的居住地,是人类最古老的与洪水斗争的手段之一。迄于今日,我们在江汉平原还可以看到许多带有“台(饴)”、“墩”的自然村落地名。这些台和墩,有天然的,也有人工堆筑的,其最初功能是躲避洪水。依托天然丘冈与人工墩台形成的聚落,是江汉平原的“居住区域”之一。

一般认为,江汉平原的堤垸兴起于南宋中后期,其后颇历曲折,至明后期与清中期分别达到饱和状态。与太湖平原的“圩”相比,江汉平原“垸”的规模较大,一个垸可以包括若干个自然村落(大多座落在垸堤或垸内的台、墩上)。乾隆时《湖北安襄郧道水利集案》卷下云:“自京山以下,次潜江,次天门,次沔阳,地形愈洼,众水汇归,南北两岸夹河筑堤。其州县民人纠约邻伴,自行筑堤捍水,保护田庐,谓之‘垸’.各垸之田,少者数千亩、千余亩,亦有多至万余亩者。”显然,“垸”的主要功能在于抵御洪水,“保护田庐”。对于垸内居民来说,垸不仅是身家性命所系,也是衣食田粮所资:有了垸,才使大片低洼湿地免于洪灾而得以利用,“无堤则无田,无田则无民”。因此,“垸”可以说是明清时期江汉平原民众经济生产活动的基本区域,其主要农业生产活动都集中在垸内。而垸堤的修防、垸内的排水等垸民“公共事务”,一般由在垸内拥有耕地的农民在自治原则下共同承担完成,并由此形成了以垸长、垸总为首的堤垸管理系统,制定有周密的规章制度;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超越地方行政组织的、以“垸”为主体的地缘社会组织.当然,保护农田庐舍仍是“垸”最重要的功能,因此,我们把“垸”视为江汉平原的“生产区域”。

荆江北岸与汉江下游两岸堤防的兴起虽然可以上溯至六朝时期,但历隋唐宋元,只是兴筑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堤防。直到明后期,荆江北岸与汉江下游两岸堤防才基本联成一线,绵亘数百里.到清前期,汉水下游南面的重要分流河道东荆河(及西荆河)、通顺河(沔阳州河)及北面支流天门河、牛蹄河两岸也相继形成系统的堤防。这样,江汉平原腹地就形成了三个较大范围的堤防区域:(1)汉北区,即汉水下游北岸堤防与天门河南岸堤防之间的区域,包括潜江北境、天门南境、沔阳州北境与汉川西北境一带;(2)汉荆区,即汉水南岸堤防与东、西荆河东北岸堤防之间的区域,包括潜江、沔阳州大部分地区;(3)江荆区,即东、西荆河南岸堤防与长江北岸堤防之间的区域,包括江陵东南境、监利全境、沔阳南境(今洪湖市)及潜江一部分。在天门河南岸、汉水与东荆河两岸、长江北岸堤防的环绕下,这三个区域基本上形成闭合区域。一旦这些主要河流的堤防(干堤)大规模溃决,区内诸垸均难免灌顶之灾,并带来大范围的洪涝灾害.因此,这些干堤是江汉平原民众的生命线,它们所环绕的堤防区域可以看作是江汉平原民众的“生存区域”。

在“垸”与“堤防区域”之间,还有一种“垸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潜江知县刘焕将全境百余垸划分为十区及若干独垸,每区包括若干垸。其中河西上、下区在汉水南岸、东荆河西岸、西荆河北岸堤防之间,洪水、乡林---K在东荆河西岸、西荆河南岸堤防之间,沱埠、木头、垸湾三区在东荆河东岸、汉水南岸与县河西岸堤防之间,义丰区在通顺河北岸与汉水南岸堤防之间,黄汉区则在县河东岸与通顺河南岸堤防之间。显然,这些垸区基本上是被汉水、东荆河、西荆河、通顺河、县河两岸堤防所环绕。康熙时《潜江县志.河防志》云:“潜境以内,沿河为堤,名曰‘边江大堤’。堤内居民,复画疆各自为筑,名曰‘各垸子堤’。河水横溢,边江一溃,各内垸灌顶至踵,纵欲自卫,势已不能。有田在垸,固当赴本垸之役,尤当合同区之力以赴边江大工。”此处之“边江大堤”,非仅指沿汉江堤防,亦包括东荆河、通顺河、县河两岸堤防.显然,这里的“垸区”是一种水利协作区域。乾隆元年(1736年),沔阳州将境内数百垸划分为三大区:汉水两岸及通顺河以北诸垸合为一区,由驻守仙桃镇的州判管理,通顺河南岸至东荆河一府场河以北诸垸划为一区,由锅底湾巡检管理;东荆河一府场河以南至长江北岸划为一区,由驻守新堤镇之州同管理。这三个区域较之潜江县的十区范围大得多,且各有官员负责,都属于“水利协作区域”。

这样,江汉平原的水利区域就可区分为4个层级,即:以台、墩(及有人居住的堤段)为主体的“居住区域”,以“垸”为主体的“生产区域”,多个垸联合协作的“协作区域”。以及由干堤环绕的“生存区域”。这些区域都有明确(或相对明确)的边界,区内民众有共同的利益与责任:且不论台上、垸内与垸区内居民利益与责任的一致性,即便是较大范围的“生存区域”,在“生存”这一至高的共同利益面前,也表现出责任承担的高度一致性。天门(景陵)、汉川乃至应城县协修京山境内汉江北岸堤防,潜江、沔阳、江陵三州县协修汉江南岸荆门沙洋大堤,均表现出“生存区域”内利益与责任的一致性。而在大泽口(东荆河分汉之口)开启与堵塞问题上,属于汉北区的天门、汉川二县为一方,属于汉荆区的潜江、沔阳为另一方,展开了多次政治、经济乃至武力较量,显示出生存区域有着鲜明的、根本性的区域利益。因此,我们认为,上述四个不同层级的区域,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存在。

不同层级的区域在范围与利益上都有小大之别,上一层级区域涵盖着下一层级的区域,而较低层级区域内的民众则通过对上一层级责任的分担而参与到上一层级区域的事务之中,并在此一过程中,加强了高层级区域内较低层级区域之间的交流与融会,并最终提高了这一高层级区域内部的凝聚力。一个居住区域(自然村落)通过对所在“垸”的垸堤修防与管理、排水安排、经费分担等垸内事务的参与,成为生产区域(垸)的一部分,而“垸”则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地缘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很多清代地方文献中,“垸”往往取代保甲或村,而成为江汉平原最基层的乡村政治地域单元。在“垸”由水利区域向基层社会经济乃至地方政治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然村共同参与的垸内水利事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样,各垸在拥有共同利益的“边江大堤”上的协作,也使垸区内各垸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并使垸区(水利协作区域)也向地方社会经济区域方向演化。在潜江县,康熙中所分各“垸区”(水利协作区域)与同时划定的“乡区”(钱粮征收区域)之间即大致对应;至咸丰间,潜江组织乡团抗御太平军,各团即基本以垸区为单位,团下之“旗”则以各垸为单位,垸区已具地方军政区域之雏形。

由此,我们开始切人一个理论问题。如所周知,中国广阔的疆域是由各种各样的区域单元组成的。每一个或大或小的区域都有自己鲜明的特性与发展史。这些地域特性早已渗透在平民百姓的心坎中,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在外人看来,也许某些区域的特性不明确,或者地区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分界;然而,对于当地居民来说,这些地区特性却是清晰地存在着的,本地区与相邻地区的边界也非常清楚。法国年鉴学派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曾把法兰西景观比喻为“斑驳陆离的风景镶嵌画”,其复杂多变为世所罕有(见布罗代尔《法兰西的特性》,第l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7页),中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则,这些各具特色、小大不一的区域是如何形成的?它们又是如何组合成更大区域的?区域的形成与组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显然,自然地理条件及其结构起到了一种“初始范式”的作用。人们最初选择以自然丘冈或人工堆筑墩台作为居住地点,主要出于原始的本能。即使是人工堆筑的墩台或有人居住的堤段,其产生的最初动因也主要是受到自然的驱使。垸的兴起与发展,直接动因虽然是人口的发展,但落实到具体地域上,自然环境因素却是兴筑堤垸的客观原因;至于垸的形状、规模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地理条件.垸区(协作区域)与堤防区域(生存区域)之形成的原初动因也是洪水的威胁。在更大范围上,江汉平原作为一个自然与社会经济区域,其基本构架及其主要特征是由江、汉二水决定的;而自然地理意义上的“长江中游地区”与社会经济文化意义上的“荆楚地区”在范围上的基本吻合,也充分说明自然地理结构是社会经济乃至政治文化地域结构的“原型”。

其次,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经济生产活动是促使区域形成与组合的重要因素。正是在垸堤修筑、维护、管理及排出垸内积水、开挖水渠与剅口等生产活动中,垸内居民逐步加强了相互间的交流与认同,并将“垸”这一水利区域发展为社会经济区域。而一定范围内各垸在共同利益下协作不仅是水利协作区域产生的原因,也是这种水利协作区域逐步向社会经济区域发展的动因之一。在这一过程中,多个以垸为主体的生产区域组合成协作区域。在太湖流域,明末与清末吴县等地的“连圩结甲”则提供了另一种区域组合模式:数个或十数个乃至更多的圩连成一个“村”(非自然村落,有类于现今之行政村);而“连圩结甲”的直接动因乃是“抗租”。无论是哪一种模式的区域组合,经济生产活动都起到了重要甚至是根本作用.施坚雅在论及区域体系及其结构时,比较强调商品流通和贸易以及建基于其上的城镇、集市的作用。我们认为,在较高层级的区域和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诚然如此;而在层级较低的区域及以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农业生产本身所需要的超出小农家庭能力的协作(抗御洪水、大面积排涝及“抗租”,均非单个小农家庭能力所及)。是区域形成与不断组合的重要动因。

第三,政府干预或参与促进了社会经济区域的形成与组合。上述江汉平原水利区域的形成及其向社会经济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层级越高,政府干预或参与在区域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就越大;反之亦然。居住区域(自然村落)之选择与形成,“垸”向社会经济区域的发展,基本上是自发性的,政府只是在它已成为乡村基层政治地域单元之后,予以承认而已。而协作区域的形成与发展,虽然有其内在必然性,但政府的参与十分重要:协作区域的划定,逐步与钱粮征收区域吻合,都出自政府行为。至于较大范围的、由干堤环绕的“生存区域”的形成,特别是干堤的修筑与防护,更基本上是由政府以不同形式规划、组织的;当“生存区域”之间出现矛盾冲突时,也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显然,政府只有在较高层级区域的“区域利益”与政府利益相一致时,才较多介入,并促进其区域的形成与组合。

水利是江汉平原的命脉,不同层级的水利区域之形成并向社会经济区域发展,在江汉平原是一种普遍趋势;但在更大的范围内,则可能仅仅是一个区域特例。通过对此一区域特例的简要分析。我们注意到: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与生产条件下,经济生产活动中存在着一种超越家庭、自然村落和较小区域的协作需求,这种协作需求及其逐步扩大,是生产区域形成、组合并逐渐向社会经济区域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而政府干预或参与虽然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毕竟是来自区域外部的推动力。当然,这一得自于江汉平原特例的认识,在怎样程度与多大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鲁西奇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区域历史地理与社会经济史。

 


最后编辑: 隋丕宁  发布时间:2005-06-16 论文来源:史学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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