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讨论
全文搜索






 

     
专栏速递
 
 
当前位置:首页 > 主题专栏 > 历史文献学 > 
 
 
王琼《双溪杂记》的版本及其文献价值
 


作者:黄阿明  
 
内容提要:本文就王琼《双溪杂记》一书的写作、版本、流传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讨论,以及对主要版本之间的文字内容差异稍作了一番互勘,同时论述了《双溪杂记》对研究明代历史的文献价值。可以说,《双溪杂记》是一部研究明史的重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王琼  双溪杂记    文献价值
  前言
王琼,字德华,山西太原县人,生于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卒于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七十有四[1]世称“晋溪先生”。王琼于成化十二年进士,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先后出任户、兵、吏三部尚书,曾两度负责漕政,任职户部期间表现不俗,为兵部尚书期间,运筹帷幄,坐而谋定,平定逆濠之叛,在陕西三边时多次击退土鲁番叩关入侵的军事活动,声名大震,边陲远播,史称“琼在边,戒备甚饬”、“诸番荡平,西陲益靖”等[2]王琼为官四十余年间,勇于任事,敏练果决,所至局面为之大开,政绩卓著。时人谓其“当正、嘉间,(彭)泽、(王)琼并有才略”,在三边之时,“人以比杨一清云”[3]。山西人及时人将乔宇、王虎谷、王琼三人称为“河东三凤”、“河东三杰”,评者谓前二人为凤,而王琼则是“一枭”[4]。死后,葬于山西太原西北七里蒙山之麓,嘉靖皇帝根据他一生的功绩,赠谥“恭襄”,并敕大学士兼礼部尚书霍韬撰《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5]。恭者,尊贤敬让,或敬事供上也;襄者,辟地有德,或甲胄有劳也。[6]明末李卓吾《续焚书》将其归入经济名臣类,与周忱、于谦、王恕、马文升、刘大夏、韩文辈齐名[7]。由此可见,王琼一生功勋卓著,威望之高,“有功于民社”[8]
然明清史书,多以王琼生前曾结交近侍、与彭泽不合以及与大学士杨廷和龃龉相雠等原因,官修《明武宗实录》、《明史》对其评价不高,甚至持贬意看法。如《明史》对王琼评价甚低,谓“琼为人有心计,善钩校”、“琼才高,善结纳”、“而琼险忮,公论尤不予”[9]等等。其实,明代宣德以降,经世务实之臣欲有所为,多有结交近侍者。正统年间周忱巡抚江南,王振新建私第,“文襄密令人规度其厅事内堂,广狭长短,命松江织绒地衣以馈”[10],正、嘉间朝野上下内外无不结交内侍,万历时张居正为推行新政交结巨珰冯保,此皆为时人所共知。对于此点,认为王琼交结近侍的《明史》纂修者亦不能否定,其云“因得自展,所奏请辄行”[11]。何为史书独以王琼交结近侍而难之,岂非苛求也。关于王琼与杨廷和之间的雠隙关系,张正民先生已有详细辨析[12]。官修史书虽对王琼评价虽然不高,但以其有功于社稷,亦无法掩其功绩。
王琼著述甚多,督理漕政时曾纂《河漕图志》,“胪其事为志”、“继者按稽之,不爽毫发”;任职户、兵两部时,有大量奏议,后人辑为《户部奏议》、《本兵敷奏》、《环召新疏》三书。又据方志记载,尚有《晋溪集》、《晋溪约言》。另外还有几部单行本之作,如《西番事迹》、《北虏事迹》和《双溪笔记》等著作。王琼宏富的著述,在当时就有所散佚,甚是可惜。
王琼生前死后都是一个毁誉参半、具有相当争议的人物。很长时期以来,对王琼的研究极其有限。笔者检索相关索引,所获甚少,似乎国内张正明先生曾作《明代重臣王琼》一文,对王琼一生的功过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13]。关于王琼研究的这种现状,与王琼功勋卓著的业绩和他丰富的著作相比,可以说非常不成比例,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状况。令人聊以安慰的是,山西省为表彰地方人物而将其部分散佚的著作搜罗整理成《王琼集》出版[14]
笔者不揣谫陋拟就王琼所著笔记史料杂著《双溪杂记》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写作、版本、流传情况以及其对研究明代史的文献价值,略作探讨,以见王琼论著风采之一斑,求教方家。
  《双溪杂记》的写作与流传情况
《双溪杂记》是王琼谪居绥德时所作。正德十六年三月,明武宗晏驾,其堂弟入主神鼎,即嘉靖皇帝。正德末年,大学士杨廷和以“琼所诛赏,多取中旨,不关内阁,弗能堪”[15],故此二人不相能。世宗即位后,言官交劾王琼,廷和从中下其事,系琼御史狱,时间在正德十六年夏五月。王琼上奏力讦杨廷和,嘉靖帝不直琼,下廷臣杂议,坐交结近侍律论死。[16]琼疏辨,言官史道、范永銮等亦请宽之,乃减死罪,戍庄浪。琼复以年老,而改戍绥德,即今天陕北榆林地区。[17]王琼《晋溪自记》载:嘉靖元年五月朔,王琼抵达绥德,“僦舍州城中”,“观绥之诸山,至月崖。崖有寺曰月宫,去城北二里而近。近而弗哗,幽阒而弗荒,因以为游息之所。”[18]次年十月,陕西按察佥事桑汝公至绥德,见周围环境清幽,遂命人凿崖东旧有石室,名之晋溪洞,且于附近复构小屋。自此,王琼定居于此。[19]因其所住地方有大理、无定二河汇合,故又自署“双溪老人”。
嘉靖六年,张璁、桂萼、霍韬等以王琼与杨廷和有宿怨,同时以边警起,力荐请复用王琼。嘉靖以琼年老,不纳,但是令其还民籍。后又复其尚书待用。[20]次年二月,起复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陕西三边军务。[21]王琼谪居绥德的日子至嘉靖七年结束,为期整整六年。《双溪杂记》就是王琼定居双溪后撰写而成的[22],书竣后以其所居双溪为誌,故名《双溪杂记》。又《晋溪自记》云:“予所居岩穴,在双溪之间,怡神养气之余,忽有所思,辄录于册,久而成帙。”据此可知,《双溪杂记》这本杂著应该在谪居生活结束前已就,《双溪杂记》正文前这段序文,当是后来出版时补作的。
《双溪杂记》传世本有多种版本,且文字上亦存在较大出入。据笔者所知,最早的版本是明人高鸣凤嘉靖年间所辑《今献汇言》中所收之《双溪杂记》本[23],嘉靖间万表汇编《灼艾别集》所收本,万表《灼艾集》、《续集》、《别集》分别成于嘉靖辛卯(1531)、甲午(1534)、癸卯(1543)年[24],由此可知,万氏所据《双溪杂记》版本当是嘉靖七年至二十一年《灼艾别集》成书之间的某一版本。民国二十七年,张寿镛刊刻《灼艾集》时就是用己所藏明刻本的。上述两种版本皆非《双溪杂记》全本,皆为节抄本。其中高鸣凤《今献汇言》录入二十三节,然略具首尾;万表《灼艾别集》录入二十八节,不具首尾,然有十九节[25]为《今献汇言》本所无。二本都不分卷。乾隆时纂修《四库全书》时,曾经下令遍访民间藏书,曾有两淮盐政采进本,亦是无卷数[26]
明人焦竑《经籍志》载《双溪杂记》二卷,王琼撰。[27]焦竑,系嘉、隆、万间人,去王琼不远,所记当不会有误,应该曾亲目此书。稍后,明清之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亦载“王琼《双溪杂记》二卷”[28],清纂修的《明史》亦是著录为二卷[29]。其他著作多载《双溪杂记》为二卷,如《钦定续文献通考》等。因此,可以断定王琼《双溪杂记》确为二卷本。但是也有极少数著作在提及该书时,说无卷数,如《钦定续通志》就说无卷数[30]。上述情况说明,明清时期《双溪杂记》流传诸家本皆有删节。
上世纪三十年代,王云五编辑《丛书集成初编》时,收录王琼《双溪杂记》时,是据影印明刻本的《今献汇言》本[31],笔者曾核对过这二书,一无所差。后来,王天有先生在主编《中华野史》明朝卷时[32],也收入王琼《双溪杂记》一书,著为一卷,就是采用《丛书集成初编》本的。换言之,也就是源自《今献汇言》本。但是,《中华野史》所录本点校错误甚多。新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收入王琼《双溪杂记》,署一卷,也是据《今献汇言》本[33]
前文言及,山西整理出版地方人物著述,曾出版《王琼集》,集中收有《双溪杂记》一书。该本以高鸣凤《今献汇言》为基础,以万表《灼艾别集》本补入前者所无节段[34],并参考别本,重新分节为四十二,亦不分卷。《双溪杂记》自成书以后,在明清两朝流传甚广,从各家辗转摘录撮抄即可说明其流传情况之一斑。下面就他书引用情况举几例,以略见其流传。
比如,明人韩邦奇《苑洛集》引用《双溪杂记》一次[35],徐三重《采芹录》引用一次[36],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评论一次、引用十段[37]。清初,姚之骃编纂《元明事类钞》引用二次[38],毛奇龄《西河集》引用一次[39]。清代钦修《钦定历代职官表》引用两次[40]。由此可证,王琼《双溪杂记》在明清两代是相当受重视的,参考者之众,引用频率之高。
  《双溪杂记》内容互勘
高鸣凤《今献汇言》录王琼《双溪杂记》23节(下简称《今》本),万表《灼艾别集》录28节(下简称万本),单锦珩《王琼集》收《双溪杂记》为42节(下简称《琼》本)。前面论述过,《王琼集》所收《双溪杂记》为目前所见最全的本子。兹以《王琼集》所收《双溪杂记》作为标准本,互勘三本之文字内容上差异,这需要一定的篇幅来讨论。
按照《琼》本所分节次,万表本缺第1239151621七节全缺,第40节缺绝大部分内容。第67两节万本合二为一。高鸣凤《今》本前面部分相对比较全,后面部分阙略较多。归结起来,《今》本缺第12131417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计二十节。《琼》本说万本比《今》本多出十九节,这里多出二十节,是因为《琼》本在点校时,将万本之一节分为二,即《琼》本第1314两节。以上大致为《今》本、万本、《琼》本中《双溪杂记》段落分布情况。
三本《双溪杂记》不仅段落不一致,而且在文字内容上出入非常大。下面我们将一一来分析文字内容上的出入情况。
1.《琼》本第4节,取自高鸣凤《今》本。与万本对勘后发现,《今》本、《琼》本脱漏、差异现象较多。兹引录如下:
弘治某年,因灾异,礼部会官议修省事件,……定议镇国等将军,年及十五岁,方准拨支禄米,至今行之。以民供论之,则日益不及;以宗室论之,往往衣食不继。又宗室降为庶人者,计口月给米一石,比与将军、中尉,反得实支。宗室例不种田纳税、商贩营利,而常禄不给,势所必至矣。
此段中,“则日益不及”,万本作“给”,从上下文与明代宗室禄米供支情况来看,万本“给”要更合适。万本在“往往衣食不继”后面,还有一句话:“反不如庶民之家,得自为生计也。”从下文论述中将降为庶人的禄米供给情况与镇国将军、中尉作比后,王琼有一句议论的话对应来看,应该有万本这句评论之语。“反得实支”,万本作“反得实惠”,似更贴切文意。上引文中最后一句“势所必至矣”,万本无。而万本是另外一句,“日见其贫乏,不能存活矣。”这二句孰是孰非?但联系上下文来分析,“势所必至矣”,与上文文意不连贯,无法理解此句。而若以万本此句与上下文连缀起来通读,就语义明确,语气亦非常顺畅。
2.《琼》本第5节,最后一句话作为:“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此贪婪之难禁也。”万本与此句文字意思相差不大,只是“此贪婪之难禁也”部分,略有出入。万本作“俸禄之制果能守哉?欲禁贪婪是以难也!”《琼》本简洁,万本深刻!
3.《琼》本第6节,王琼《双溪杂记》此段内容讨论明代官员转迁问题,《琼》本在文字内容上有多处与万本存在差异较大。其中有两个字的差别,《琼》本与万本不同。《琼》本的点校者单锦珩先生指出了一个“皆”字万本作“该”字,而漏另一个“可”字万本亦作“该”字。此小异而已。《琼》本后面有部分与万本差异非常大,兹录下:
翰林官不历政事,故不外补。中书九年,升各部员外郎。惟序班一官,九年方得外升八品,最为清苦。此建官之制之变也。
万本在“故不外补”后面还有一句,“九年方得升行入内,选补科道”。“中书九年,升各部员外郎”,万本作“中书亦九年,得升各部员外郎”。明制,他官犹内外互转,“惟词臣不离本局,确守此制”[41]。因此,词臣往往有积薪之叹,凡九年满者才可升迁[42]。但是就明制而言,翰林官系统罕有升补科道官者,一般升迁途径的终点是入阁[43],唐克军对明代官员升迁的研究亦证明了此点。[44]翰林官间有外补者[45]。“此建官之制之变也”一句,万本作“此建官之制之变不能久也”,从文意上来看,《琼》本语义明确,万本此句费解,大概去掉“不能久”前“变”才是。
4.《琼》本第8节讨论明代官员数量与铨选之间的关系,《琼》本中“天下官员,设额若干,计算取士,须是勾除用”一句,万本作“天下官员,设额若干,计算取士若干,足勾除用”。万本表述完整,语义完备明白。而《琼》本“须是勾除用”较为难解。另外此段中,“民生不安、天下不治者,未之有也”,万本所“民生有不安、天下有不治者,未之信也”。根据上下文意来判断,《琼》本此句较佳。
5.《琼》本第10节与万本差异亦甚大。此节《琼》本源自《今》本所录。此段文字是关于明代中书省与废相的论述,万本阙录,兹摘录如下:
国初,在内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在外设行中书省。盖太祖圣神文武,凡事独断,然其初亦以任相为务。尝与诚意伯刘基论可为相者,基曰:“夫宰相者,持心如水[46],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预焉者也。”“胡惟庸小犊,相偾辕而破犁矣。”后胡惟庸为相,事败,遂罢丞相不设。
又《今》本与《琼》本中,引用《大明律》一段与万本相左。原文如此,“《大明律》云: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斩。”而万本该句作如是,“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及交结近侍官员符同奏启,或上言大臣德政,皆坐以斩罪。”稽之《大明律》,万本所录文字更为完备。[47]盖当时人引用《大明律》此段文字时多以三者同引,如高供《本语》即是如是[48]。王琼对于《祖训》和《大明律》所引两段文字有一评论,此评论《今》本与万本不同。《今》本谓曰:“盖鉴古宰相专权结党之失,为虑至深远也。”而万本云:“盖鉴古宰相专权结党潜移国祚,为虑至深远也。”因为缺乏足够的版本,很难确定孰是孰非。《琼》本中所引朱熹的一段文字,与万本略有出入。另外,《琼》本“而奸臣蒙蔽者多”句,万本作“而为奸臣蒙蔽乱政之国者多矣”,从语义通畅达意上来看,万本优于《琼》本。
   6.《琼》本第11节问题最多。此段是王琼关于明代内阁制度形成变化过程的一段文字论述。有必要多引录文字:
尝见纪国初事迹者,内载洪武间设有殿阁大学士,其职不过代草词令,凡制诰、碑文、祭文,多出御制。如今天下各衙门表笺、祝文、祭文,虽臣下所用,亦出御制。至于武臣诰命,皆组织之,不书。其每日群臣奏章,面奏取旨毕,各衙门官将奉旨意批写本后,送该科类写,奉到旨意覆奏。……仁宗皇帝正位东宫,皆转春坊官。凡草制、纂修等事,惟翰林院掌之。如永乐十三年,纂修《性理全书》,书成,翰林院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奉政大夫胡广,奉政大夫、右春坊庶子兼翰林院侍讲杨荣,奉直大夫、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金幼孜上表进呈。盖虽春坊官,必须兼翰林院职銜,方得预纂修之事。况胡广等所兼,不过左春坊大学士,则是时殿阁大学士不设已久矣。今尚书在内阁办事,六部请敕手本,只云合用手本,前去翰林院写敕施行,则旧意犹存可考。终永乐之世,二杨官止五品,盖为衙门所拘。仁宗登极,始以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寻升少保,……英宗即位,复命入内阁,正统四年,修《宣德实录》成,进少保。杨士奇、杨荣俱进少师,号“三杨”。然自此官职一变,其后,遂使凡在内阁书办年久者,亦得升至尚书。至于序班、典乐等官,亦以年资,升至尚书,掌烘胪寺、太常寺事。皆三杨开其端也。
万本于“凡制诰”句前尚有“然每有犯辄罪黜”一句。“其每日群臣奏章”,万本作“其人每日群臣奏事”,万本此句不通,应是《今》本或《琼》本正确。万本在“永乐初”句前,多出一句,“岂有大学士敢自为口旨,送内批千本面发出之事乎?”万本于“如永乐十三年”前有“无内阁掌管之说也”,在“方得预纂修之事”下,有“未有殿阁学士而独任纂修之事者也”,在“盖为衙门所拘”后有“初未有衙门小官大之例也”。这四处,万本皆在叙述了四事即殿阁学士参与决策、草诏、纂修、殿阁学士官阶后,有一句评论性的文字。《双溪杂记》整体文风如此,故而万本所多出四句当不误。“然自此官制一变”前,万本亦多“初,杨荣升尚书不过工部,不敢以兼官压六卿之意可见”。嘉靖初,阁臣压制六卿现象已肇显,王琼抚今追昔,有此一段评论,亦在情理之中。[49]明人所纪内阁时,对于内阁与六卿此种关系变化情况,一般皆有此认识,如明末清初孙承泽载及此事时有与此句完全相同的评论,甚或孙承泽就是引用王琼《双溪杂记》此段[50],亦未可知也。根据上下文语气、语义来分析,“然自此官制一变”是一个具有转折语气含义的一段表述,上文当有一陈述性的句子。以此推断,万本所多之句,甚是!
    另外在该节末,万本有一大段文字是《今》本或《琼》本所无者,此句为“由是内阁之权渐重,无异宰相之设。六部之权渐轻,凡事多禀受内阁风旨而后行。卒使祖宗官制额定之员得以增置,而日久因袭,遂不可复矣。”笔者认为,前文这么一段长文的目的与主旨就是在此最后一段点睛。《今》本或《琼》本就大为逊色了,仅是一个事实的叙述,而这与王琼作《双溪杂记》的旨趣不吻合。故此,万本该节结尾甚合王琼作文宗旨。由此推测,有万本此段文字更为合理。
7.《琼》本第20节,与万本互勘,缺少一段文字。《琼》本第20节以“洪武、永乐间”起句,至“其后有以考满加秩者,或以功加者矣”收尾。但是,万本“或以功加者矣”一句无“矣”,而且在其后多一段文字:“至于无故加秩,必先加武臣以塞口,甚至以定策遍加戚畹、武臣,由内阁欲冒白爵有以启之也。”由于王琼不仅在于叙述明代国家典章制度,而且重在考察制度的变迁过程。因此在制度变更的事实叙述后,作出必要的评论是理所当然之事。因此,笔者认为万本的文字内容应更接近王琼《双溪杂记》整个著作的行文风格。《琼》本该段中有个别文字与万本亦不同,但是不关主旨,此不赘述。
8.《琼》本第39节,亦是与万本所录文字差异甚大的一节。正德年间盗贼四起,王琼认为是当道者无能,应“当用骁将,选劲兵讨平之”[51]。后来,“因贼攻破曲阜县,犯阙里,李东阳女嫁衍圣公子,圣公言于李,以为布按二司守巡官迂回避贼,见城破不救,始下守巡官狱,出为民。”万本作“圣公言于东阳”,按明代的称谓来看,谓衍圣公言于东阳当更佳;在“始下守巡官狱”前有“东阳怒”语。根据该段文字,无“东阳怒”一语,不甚通畅;且有“东阳怒”亦是非常合情合理。故此,有此语甚是可能。
该段最后部分,《琼》本作“疏下,都察院都御史王鼎奏乞令兵部差官勘究,何鑑不行。定罢归,竟以(陆)完代鼎。”万本作“何鑑护短不行”。“鼎罢归,竟以完代鼎”句,万本与此不同,作“党院者嗾御史以他事论鼎不已,遂罢归,竟以完代鼎”。
万本亦有其个别字句与《今》本或《琼》本不同着,甚至《今》本或《琼》本有而万本无者。如《琼》本第39节中,“世袭都御史马炳然挈家由江浙归四川,为刘七等所掠杀死,因与杨廷和乡亲,亦赠官荫子。”,此句万本中“无因与杨廷和乡亲”一句。
从上面八节互勘分析来看,应当说万表《灼艾别集》本所辑王琼《双溪杂记》更胜一筹。从文字、内容以及完整性方面皆远超出高鸣凤《今献汇言》本所录《双溪杂记》。
此外,笔者根据较全之《琼》本中《双溪杂记》的内容作一大胆推测,前十九节可能为原本《双溪杂记》卷一之主要部分,时间大致定在正统时期,因为这部分内容更多地侧重于明代国家典章制度变迁的考察与议论;后面二十三节大概是原本卷二中的内容,这是由以下两点来推测的,一这部分内容侧重于人事品评,偶及制度,二《琼》本从第二十节开始,又谈洪武、永乐间事,第二十一节谈永乐初事,这与前面屡屡出现之国初有相当的对应性,具有另行起卷的暗示迹象。当然,这仅是一种推测,尚有待新材料的发现来说明原本《双溪杂记》的分卷情况。
  《双溪杂记》的文献价值
王琼《双溪杂记》与明代众多的笔记史料相比,具有相当与众不同的特色。明代绝大多数的笔记史料是重史实叙述,而较少以评论为主者。然《双溪杂记》从内容上看,不仅在于叙述史实,更主要是以评论见长。这基本构成了《双溪杂记》与其他明代笔记史料不同的主体。
《双溪杂记》自传世以来,明清时期就对该书评价不一,有贬斥者,有辩护者,可为学术史上有趣之一例证也。明代对此书攻击最甚者,首推王世贞。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有一条评断明代修史得失文字,氏云:
“国史之失职惟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技书,故无当也。史失求诸野乎,而野史之弊有三。一曰:挟隙而多诬。其著任非能称公平贤者,寄雌黄于睚眦,若《双溪杂记》《琐缀录》之类是也。”[52]
又明人郑晓《今言》亦云:“近记时事小说书数十种,大抵可信者多。惟《双溪杂记》、《蹇宅琐谈》二种好短人,似亦好恶亦欠端。”[53]
然而,更有趣的,正是这个对王琼《双溪杂记》攻击最厉害的王世贞,竟然在这本《弇山堂别集》中引用《双溪杂记》次数是最多的,远远超过他人所引次数,所引内容亦是最多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反讽!王世贞固然熟谙明代掌故、史实,然其所论多有偏狭之处,如其对万历首辅张居正的评价甚不合历史事实。此中详情,已有学者著文辨析[54]。王世贞对王琼的评价,张正民先生已有辩论[55]。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应对王世贞的评论保持一定的警惕。
清初,毛奇龄有一段为《双溪杂记》辩护的论述,甚是公道。他说:“若史料辨《双溪杂记》谓大珰独请廷和入票旨以为雌口,固属快论。但此不必为廷和辨。只就当日情事究之:请者逆濠,主者大璫,争者费宏,予者陆完,票之者廷和,储、冕、纪等而言者之;劾之者,惟储则瞭然耳!”[56]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撰写者评论《双溪杂记》是亦存有不同认识。一部分作者认为,李贤《天顺日录》、祝允明《苏材小纂》、陈循《辨冤疏》、王琼《双溪杂记》等,“盖皆同时亲与其事者,故引以为据,明所述之不诬云”[57]。而另一部分提要撰写者,认为王琼《双溪杂记》所载“朝廷故事,于弘治以前颇有稽核,足与正史相参,即是非取予亦不甚刺谬。”然则至正嘉之间,则“自任其私,多所污蔑,不可尽为实录。”[58]由上述情况可知,这些作者评价《双溪杂记》时认为其前半部分真实可信的意见,基本上还是一致的。
大多责难王琼《双溪杂记》者,皆以王琼交结近侍江彬、钱宁等以及与大学士杨廷和不协之数事,而大加刁难。即使认为《双溪杂记》后半部分关于人物品评的内容“欠端”的人,还是认为其后半部分中的内容并非不可信[59]。关于王琼生前是非、人际关系,前文已略有辨别,此处不复申论。
《双溪杂记》一书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明代典章制度、人物评论、西北边防守御以及朝中派系争夺等。王琼著此书的宗旨和写作态度,从《双溪杂记》正文前面的一段序文中明白可知。他说:
昔司马迁罪废之余,作《史记》,为万世史学之宗。后世山林隐逸之士,有所纪述,若无统理,然即事寓言,亦足以广见闻而资智识。其所纪时事,得于耳闻目击,有出于史册之所不载者,皆足以示劝惩而垂永久。是宜人见而爱,爱而傅之于不泯也。然其所纪载,闻见或不实,毁誉或失真,甚至杂以诙谐之语、怪诞之事者,亦有之矣。若是者,虽传于世,读者何益焉?惟夫事核而词简,理明而论公,大而有关治道,小而切于日用,虽曰信手杂录,而举一事、寓一理,使读者忘倦,如刍豢之悦口,斯不为徒言矣。
予所居岩穴,在双溪之间,怡神养气之余,忽有所思,辄录于册,久而成帙。虽不敢自谓尽合道理,然皆纪实,无空言者。格物君子,得而观之,未必无所取云。[60]
王琼讨论了非官方系统修撰史书的情况,指出他们的缺点在于,“闻见或不实,毁誉或失真,甚至杂以诙谐之语、怪诞之事者,亦有之矣。”因此王琼提出自己关于私撰史书的看法与原则。他认为己著杂记,“虽不敢自谓尽合道理,然皆纪实,无空言者”。
 
从文献的角度来看,《双溪杂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侧重于考察明代中期以前的典章制度的变更得失。
《双溪杂记》就明代典章制度方面的宗室、官员俸禄、铨选升转、内阁嬗变等都有叙述议论。兹以明代内阁制度的变更为例,以透视王琼《双溪杂记》的特点。
《明史》对于内阁制度的记载甚为简略[61]。今之学者研究明代内阁制度非参稽他书不可,尤其是私撰史书。[62]其中《双溪杂记》有关明代内阁的形成衍变有相当详细的纪载,且对几个关键性的转变阶段有所评论,但该书往往为人忽视。[63]《双溪杂记》一书短短四十二节中约有八节,主要是讨论内阁制度的形成嬗变情况。洪武末设殿阁大学士,“其职不过代草词令”、“以备顾问而已”,原非一行政决策机构,仅是顾问集团,殿阁大学士品秩亦低,仅五品官而已,属翰林院系统。[64]明代内阁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在永乐至正统年间完成的。殿阁学士在迈向具有宰相权力的内阁大学士中重要的一步是兼部职。永宣间,杨士奇等人以翰林院学士职兼他衔纂修《性理全书》、《实明录》等书,以有功兼六部衔职,初尚略带虚兼性质。迨至英宗即位,三杨皆加宫保兼六部衔职,才逐渐改变了殿阁大学士品级。然而,“初,杨荣升尚书不过工部,不敢以兼官压六卿之意可见。”[65]但是自此“官制一变,其后,遂使凡在内阁办事年久者,亦得升至尚书”[66]。至于序班、典乐等官,亦以年资,升至尚书,掌鸿胪寺、太常寺事,这些“皆三杨开其端也”。因此,王琼评论道:“由是内阁之权渐重,无异宰相之设。六部之权渐轻,凡事多禀受内阁风旨而后行。卒使祖宗官制额定之员得以增置,而日久因袭,遂不可复矣!”[67]正德以还,以尚书入阁成为进身的阶梯和惯例[68],若由吏部尚书入阁其权则更重。
在内阁制度发生变化的这一重要阶段,关键性的变化是票拟制度的雏形出现。明英宗九岁登基,凡事皆白张太后然后行事,以张太后宠任三杨,“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来商榷。”[69]一切奏事,“具帖开报,验有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70]。此即是明代内阁票拟制度的滥觞。票拟出现,开启了明代宦官过问内阁事务,以后伴随票拟的制度化而制度化。
王琼《双溪杂记》对永乐至正统之间,内阁制度形成变化的过程、变化特征、利害以及与翰林系统之间的关系,抉微探幽,有翔实的叙述分析评断,可以说是研究明代内阁制度非常重要的文献资料。
二、 品评人物功过。
《双溪杂记》有相当一部分的篇幅品评了明初至嘉靖时的重要人物,如三杨、李贤、于谦、刘键、李东阳、刘瑾、杨廷和、彭泽等对明代历史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
如于谦与李贤,二人皆为正统天顺间重臣,《双溪杂记》有二段论述之。王琼云:
“正统己巳秋,兵部尚书于谦以社稷为重,力排和议,身任总督军务,选将练兵,坐摧强虏,光辅中兴,阙功非细。”[71]
又云:
“当时天下之人,皆知谦以身佩安危,功在社稷,而谦亦自信其得效忠荩,扬眉吐气于班行,而岂自虞其有杀身亡家之祸于后日哉!”[72]
于谦取祸的根本之因,在于“正小人侧目之秋”,因此事情一旦发生变化,此辈“挟之以忌妒之私,而乘之以众怒之隙”,于谦于是祸难免矣。倾于谦之魁首为曹吉橡、石亨、徐有贞等人,但是石亨不通文墨,而有贞、李贤皆曹吉祥引荐入阁办事之人,故除于谦之策,“皆用徐有贞策,而(李)贤阴助之”[73]。石亨曾慨然欲荐江西隐士吴与弼,李贤“代为草”,付亨奏之。则可见曹、石与徐有贞、李贤之亲厚。后以石亨嚣张跋扈,有贞、贤辈渐不能堪,故才有除亨之意。
萧维祯为御史,阿附曹吉祥、石亨构陷于谦。后升南京刑部尚书,都御史寇深为曹钦所杀,举代之者,李贤首荐萧维祯可用。明英宗曰:“此人曾哉吉祥处通情,吉祥力荐之,非端士也。”[74]遂不用。王琼由此推论:“夫萧维祯奸党诬忠,而贤荐用之,则贤为有贞之党,益昭昭矣。”[75]
弘治年间刘键与程敏政二人之间关系亦如于谦和李贤,王琼亦载论之。[76]
《双溪杂记》关于人物评论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刘瑾事迹的记载评论。王琼一方面客观地纪录了刘瑾擅权时,暗窃国柄、公然索贿的恶劣行径,对其予以严厉的斥责。然王琼并不以此而掩没刘瑾擅权期间一些可取的措施。刘瑾之败实由宦官内部斗争所致。史载刘瑾擅政时,曾变乱祖制[77],王琼《双溪杂记》对此给予了客观的评论。他说:“其增减南、北进士名数,及取南京户部茶、盐引由契铜板赴北京户部掌管,最合旧制。”[78]又说刘瑾素知边方召商买纳粮草情弊,因此盘查边镇仓储,但也生发了不少弊端。[79]
王琼在论及太仓库银时,说户部尚书孙交与李东阳相善,然二人皆非经世之材。孙交无预备之措,“命户部侍郎杨潭总督军饷,发太仓库银二百余万量,分送各州县和买粮草”,滋扰百姓且不言,尚为有司侵剋或为盗贼所劫[80]。感慨于此,王琼叹曰:“刘瑾用事,太仓库银积至二三百余万,至是为交所费几尽。”[81]
《双溪杂记》所载的这些情况,提醒我们在对明代一些人物作出一边倒的评价时,应该有所保留。
三、揭示了明代中期派系斗争情况。
弘治皇帝在位期间,亲任文武大臣,虚怀纳谏,被后世史家盛赞为“弘治中兴”。然正是在这所谓“弘治中兴”气象之下,官场内外互相倾轧、派系斗争激烈,此起彼伏。刘健,时人公认为“立心端正”、“一以公平为主”,却以程敏政曾讥其不会做诗,而以公报私怨而排陷敏政入狱。[82]
更重要的是,王琼清晰地揭示了此一时期,朝中廷臣形成了以刘键、李东阳为核心的两大派系集团,这两大集团明争暗斗,互为奥援。刘键为河南人,李东阳湖广人。当时仕宦显达者,河南有马文升、许进、刘宇、焦芳、李璲等;湖广则有刘大夏、王俨、熊翀等。刘键以马文升不附己而屡阻其策。马文升荐刘宇为总督宣大军务,刘大夏以与文升、宇有隙而阻之。又刘大夏与李东阳为同乡,且同为庶吉士,而极相厚。王俨与刘大夏为姻亲而擢升之。马文升为吏部尚书,欲抑王俨,欲引进刘宇不遂。等等,如此不一而足。[83]《双溪杂记》关于此时期的派系斗争的记载,要详于正史所载,而且还向人们提供了众多的细节。即使王琼可能以个人因素而有夸大的成分,但当时朝臣之间派系斗争的情况亦是清晰可见。由上叙述可见,王琼《双溪杂记》对研究弘、正间派系斗争重要的史料价值。
《双溪杂记》中最令人瞩目的是王琼的变易观。王琼说:
“阴阳五行,动静循环,本无一定,故世道反覆相寻,亦无一定。试观历代帝王创业法,未有久远可行而无弊者,气数使然也。若曰自我立法,万世无弊,圣人不能矣。今以法制不能尽善者,论著于左,有志经世者,欲求至当,必将有感于斯焉。
尧禅舜,舜禅禹,善矣;魏禅晋,周禅隋,未善也。禹传启,武王传成王,善矣;秦传胡亥,隋传杨广,未善也。然则传显乎?传子乎?未可定也。封建善矣,争夺之害生;郡县善矣,数易之弊起。然则封建乎?郡县乎?未可定也。……古昔圣帝明王,创立制度,令子孙世守,不许变更,然终不能使其必不变者,非帝王智虑有所不及也,势之所使不能不变耳。亦犹造化阴阳、昼夜、寒暑不能一定,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
上引可见,王琼变易观的思想源自先秦经典《周易》。他认为世间万事万物无不变化着,善中蕴含着不善的因子,不善中亦存有善的成分,善与不善为一相对统一体。因此,观察历代帝王创业之法,“未有久远可行而无弊者”,这是“气数使然也”,“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双溪杂记》所述之事,所论之典章制度,无一不是此种观点的阐释生发。王琼的这一思想闪烁着辨证思维的光芒,诚为宝贵。这与他所处同时代之人动辄以祖制不可变,始终企图守持旧制以为万古不易之法有着根本的区别。
 
综上所述,《双溪杂记》是一部有所思的史著,在这部篇幅不大的著作中,王琼已经开始对明代前中期重大的典章制度、人事初步作了具有总结性质的反思。这一点从其所云“忽有所思,辄录于册”可知,许多史实的纪载议论是其深思熟虑的产物,而绝非一般的打发一时的消遣之作。同时《双溪杂记》的史料基本上可信。因此,王琼《双溪杂记》是一部研究明代史不可不重视的史学论著。
 
附录:
   《王琼集》所录《双溪杂记》,单锦珩点校,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
节次
起首句
    结尾句
内容概略
页码
1
昔司马迁罪废之余
未必无所取云
表达王琼的著史宗旨与态度
2
        2
阴阳五行
必将有感于斯焉
阐述变易观
2
        3
尧禅舜
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
论历代之史以证变易观
23
        4
国初,天下诸王皆置护卫
势所必至矣
论宗室禄米
34
        5
国初定制
此贪婪之难禁也
论百官之俸
4
        6
国初官制
两不相悖矣
论官员转升
45
7
国初定黜陟之法
两不相悖也
论考选
5
8
天下官员
而科目之选并行不悖矣
论铨选
6
9
翰林学士
非帝王建立公、孤、六卿之制也
论翰林学士
67
10
国初,在内设中书省
万世无弊矣
论废相
7
11
尝见纪国初事迹者
皆三杨开其端也
论内阁
89
12
太宗文皇帝靖难之初
始于宣德而成于正统初也
论内阁
9
13
英宗九岁登极
内阁票旨始此
论票拟之始
10
14
太宗文皇帝建都北京
遂因袭而为弊也
论两京制利弊
10
15
正统初
岂敢诬哉
论三杨在内
1011
16
柳宗元论晋文公
就有道而正焉
论近侍
11
17
自古女后专政
而贤任益专矣
论天顺间朝事
12
18
国初制律
不能逆睹成败利钝耳
论天顺间朝臣挟私攻讦
1213
19
正统己巳秋
则吉祥、石亨与徐有贞、李贤相亲厚可见矣
论李贤辈构陷于谦
1314
20
洪武、永乐间
或以功加者矣
论加宫保
15
21
永乐初
自是遂以尚书为入阁阶梯矣
论内阁制度变迁
1516
22
洪武初
皆自三杨始也
论学士入阁
16
23
成化以后
孙弘璧相继死,绝嗣
论内臣与六卿
1617
24
国朝进退大臣
未久卒
论内阁会推官员
18
25
朱子说《大学》
而事有不能必尽善者哉
论古今之变易
1819
26
河南洛阳刘键
所以不能不起人之议也
论刘键排陷程敏政
19
27
孝宗晚年
欲谢政去而不可得矣
论阁臣与内侍相通
1921
28
刘瑾用事
最合旧制
论刘瑾用事
22
29
正德三年
莫有纪极
″″″″
页22
30
刘瑾素知边方召商贾纳粮草情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