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就王琼《双溪杂记》一书的写作、版本、流传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讨论,以及对主要版本之间的文字内容差异稍作了一番互勘,同时论述了《双溪杂记》对研究明代历史的文献价值。可以说,《双溪杂记》是一部研究明史的重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王琼 双溪杂记 文献价值
一 前言
王琼,字德华,山西太原县人,生于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卒于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七十有四[1],世称“晋溪先生”。王琼于成化十二年进士,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先后出任户、兵、吏三部尚书,曾两度负责漕政,任职户部期间表现不俗,为兵部尚书期间,运筹帷幄,坐而谋定,平定逆濠之叛,在陕西三边时多次击退土鲁番叩关入侵的军事活动,声名大震,边陲远播,史称“琼在边,戒备甚饬”、“诸番荡平,西陲益靖”等[2]。王琼为官四十余年间,勇于任事,敏练果决,所至局面为之大开,政绩卓著。时人谓其“当正、嘉间,(彭)泽、(王)琼并有才略”,在三边之时,“人以比杨一清云”[3]。山西人及时人将乔宇、王虎谷、王琼三人称为“河东三凤”、“河东三杰”,评者谓前二人为凤,而王琼则是“一枭”[4]。死后,葬于山西太原西北七里蒙山之麓,嘉靖皇帝根据他一生的功绩,赠谥“恭襄”,并敕大学士兼礼部尚书霍韬撰《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5]。恭者,尊贤敬让,或敬事供上也;襄者,辟地有德,或甲胄有劳也。[6]明末李卓吾《续焚书》将其归入经济名臣类,与周忱、于谦、王恕、马文升、刘大夏、韩文辈齐名[7]。由此可见,王琼一生功勋卓著,威望之高,“有功于民社”[8]。
然明清史书,多以王琼生前曾结交近侍、与彭泽不合以及与大学士杨廷和龃龉相雠等原因,官修《明武宗实录》、《明史》对其评价不高,甚至持贬意看法。如《明史》对王琼评价甚低,谓“琼为人有心计,善钩校”、“琼才高,善结纳”、“而琼险忮,公论尤不予”[9]等等。其实,明代宣德以降,经世务实之臣欲有所为,多有结交近侍者。正统年间周忱巡抚江南,王振新建私第,“文襄密令人规度其厅事内堂,广狭长短,命松江织绒地衣以馈”[10],正、嘉间朝野上下内外无不结交内侍,万历时张居正为推行新政交结巨珰冯保,此皆为时人所共知。对于此点,认为王琼交结近侍的《明史》纂修者亦不能否定,其云“因得自展,所奏请辄行”[11]。何为史书独以王琼交结近侍而难之,岂非苛求也。关于王琼与杨廷和之间的雠隙关系,张正民先生已有详细辨析[12]。官修史书虽对王琼评价虽然不高,但以其有功于社稷,亦无法掩其功绩。
王琼著述甚多,督理漕政时曾纂《河漕图志》,“胪其事为志”、“继者按稽之,不爽毫发”;任职户、兵两部时,有大量奏议,后人辑为《户部奏议》、《本兵敷奏》、《环召新疏》三书。又据方志记载,尚有《晋溪集》、《晋溪约言》。另外还有几部单行本之作,如《西番事迹》、《北虏事迹》和《双溪笔记》等著作。王琼宏富的著述,在当时就有所散佚,甚是可惜。
王琼生前死后都是一个毁誉参半、具有相当争议的人物。很长时期以来,对王琼的研究极其有限。笔者检索相关索引,所获甚少,似乎国内张正明先生曾作《明代重臣王琼》一文,对王琼一生的功过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13]。关于王琼研究的这种现状,与王琼功勋卓著的业绩和他丰富的著作相比,可以说非常不成比例,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状况。令人聊以安慰的是,山西省为表彰地方人物而将其部分散佚的著作搜罗整理成《王琼集》出版[14]。
笔者不揣谫陋拟就王琼所著笔记史料杂著《双溪杂记》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写作、版本、流传情况以及其对研究明代史的文献价值,略作探讨,以见王琼论著风采之一斑,求教方家。
二 《双溪杂记》的写作与流传情况
《双溪杂记》是王琼谪居绥德时所作。正德十六年三月,明武宗晏驾,其堂弟入主神鼎,即嘉靖皇帝。正德末年,大学士杨廷和以“琼所诛赏,多取中旨,不关内阁,弗能堪”[15],故此二人不相能。世宗即位后,言官交劾王琼,廷和从中下其事,系琼御史狱,时间在正德十六年夏五月。王琼上奏力讦杨廷和,嘉靖帝不直琼,下廷臣杂议,坐交结近侍律论死。[16]琼疏辨,言官史道、范永銮等亦请宽之,乃减死罪,戍庄浪。琼复以年老,而改戍绥德,即今天陕北榆林地区。[17]王琼《晋溪自记》载:嘉靖元年五月朔,王琼抵达绥德,“僦舍州城中”,“观绥之诸山,至月崖。崖有寺曰月宫,去城北二里而近。近而弗哗,幽阒而弗荒,因以为游息之所。”[18]次年十月,陕西按察佥事桑汝公至绥德,见周围环境清幽,遂命人凿崖东旧有石室,名之晋溪洞,且于附近复构小屋。自此,王琼定居于此。[19]因其所住地方有大理、无定二河汇合,故又自署“双溪老人”。
嘉靖六年,张璁、桂萼、霍韬等以王琼与杨廷和有宿怨,同时以边警起,力荐请复用王琼。嘉靖以琼年老,不纳,但是令其还民籍。后又复其尚书待用。[20]次年二月,起复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陕西三边军务。[21]王琼谪居绥德的日子至嘉靖七年结束,为期整整六年。《双溪杂记》就是王琼定居双溪后撰写而成的[22],书竣后以其所居双溪为誌,故名《双溪杂记》。又《晋溪自记》云:“予所居岩穴,在双溪之间,怡神养气之余,忽有所思,辄录于册,久而成帙。”据此可知,《双溪杂记》这本杂著应该在谪居生活结束前已就,《双溪杂记》正文前这段序文,当是后来出版时补作的。
《双溪杂记》传世本有多种版本,且文字上亦存在较大出入。据笔者所知,最早的版本是明人高鸣凤嘉靖年间所辑《今献汇言》中所收之《双溪杂记》本[23],嘉靖间万表汇编《灼艾别集》所收本,万表《灼艾集》、《续集》、《别集》分别成于嘉靖辛卯(1531)、甲午(1534)、癸卯(1543)年[24],由此可知,万氏所据《双溪杂记》版本当是嘉靖七年至二十一年《灼艾别集》成书之间的某一版本。民国二十七年,张寿镛刊刻《灼艾集》时就是用己所藏明刻本的。上述两种版本皆非《双溪杂记》全本,皆为节抄本。其中高鸣凤《今献汇言》录入二十三节,然略具首尾;万表《灼艾别集》录入二十八节,不具首尾,然有十九节[25]为《今献汇言》本所无。二本都不分卷。乾隆时纂修《四库全书》时,曾经下令遍访民间藏书,曾有两淮盐政采进本,亦是无卷数[26]。
明人焦竑《经籍志》载《双溪杂记》二卷,王琼撰。[27]焦竑,系嘉、隆、万间人,去王琼不远,所记当不会有误,应该曾亲目此书。稍后,明清之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亦载“王琼《双溪杂记》二卷”[28],清纂修的《明史》亦是著录为二卷[29]。其他著作多载《双溪杂记》为二卷,如《钦定续文献通考》等。因此,可以断定王琼《双溪杂记》确为二卷本。但是也有极少数著作在提及该书时,说无卷数,如《钦定续通志》就说无卷数[30]。上述情况说明,明清时期《双溪杂记》流传诸家本皆有删节。
上世纪三十年代,王云五编辑《丛书集成初编》时,收录王琼《双溪杂记》时,是据影印明刻本的《今献汇言》本[31],笔者曾核对过这二书,一无所差。后来,王天有先生在主编《中华野史》明朝卷时[32],也收入王琼《双溪杂记》一书,著为一卷,就是采用《丛书集成初编》本的。换言之,也就是源自《今献汇言》本。但是,《中华野史》所录本点校错误甚多。新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收入王琼《双溪杂记》,署一卷,也是据《今献汇言》本[33]。
前文言及,山西整理出版地方人物著述,曾出版《王琼集》,集中收有《双溪杂记》一书。该本以高鸣凤《今献汇言》为基础,以万表《灼艾别集》本补入前者所无节段[34],并参考别本,重新分节为四十二,亦不分卷。《双溪杂记》自成书以后,在明清两朝流传甚广,从各家辗转摘录撮抄即可说明其流传情况之一斑。下面就他书引用情况举几例,以略见其流传。
比如,明人韩邦奇《苑洛集》引用《双溪杂记》一次[35],徐三重《采芹录》引用一次[36],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评论一次、引用十段[37]。清初,姚之骃编纂《元明事类钞》引用二次[38],毛奇龄《西河集》引用一次[39]。清代钦修《钦定历代职官表》引用两次[40]。由此可证,王琼《双溪杂记》在明清两代是相当受重视的,参考者之众,引用频率之高。
三 《双溪杂记》内容互勘
高鸣凤《今献汇言》录王琼《双溪杂记》23节(下简称《今》本),万表《灼艾别集》录28节(下简称万本),单锦珩《王琼集》收《双溪杂记》为42节(下简称《琼》本)。前面论述过,《王琼集》所收《双溪杂记》为目前所见最全的本子。兹以《王琼集》所收《双溪杂记》作为标准本,互勘三本之文字内容上差异,这需要一定的篇幅来讨论。
按照《琼》本所分节次,万表本缺第1、2、3、9、15、16、21七节全缺,第40节缺绝大部分内容。第6、7两节万本合二为一。高鸣凤《今》本前面部分相对比较全,后面部分阙略较多。归结起来,《今》本缺第12、13、14、17、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计二十节。《琼》本说万本比《今》本多出十九节,这里多出二十节,是因为《琼》本在点校时,将万本之一节分为二,即《琼》本第13、14两节。以上大致为《今》本、万本、《琼》本中《双溪杂记》段落分布情况。
三本《双溪杂记》不仅段落不一致,而且在文字内容上出入非常大。下面我们将一一来分析文字内容上的出入情况。
1.《琼》本第4节,取自高鸣凤《今》本。与万本对勘后发现,《今》本、《琼》本脱漏、差异现象较多。兹引录如下:
弘治某年,因灾异,礼部会官议修省事件,……定议镇国等将军,年及十五岁,方准拨支禄米,至今行之。以民供论之,则日益不及;以宗室论之,往往衣食不继。又宗室降为庶人者,计口月给米一石,比与将军、中尉,反得实支。宗室例不种田纳税、商贩营利,而常禄不给,势所必至矣。
此段中,“则日益不及”,万本作“给”,从上下文与明代宗室禄米供支情况来看,万本“给”要更合适。万本在“往往衣食不继”后面,还有一句话:“反不如庶民之家,得自为生计也。”从下文论述中将降为庶人的禄米供给情况与镇国将军、中尉作比后,王琼有一句议论的话对应来看,应该有万本这句评论之语。“反得实支”,万本作“反得实惠”,似更贴切文意。上引文中最后一句“势所必至矣”,万本无。而万本是另外一句,“日见其贫乏,不能存活矣。”这二句孰是孰非?但联系上下文来分析,“势所必至矣”,与上文文意不连贯,无法理解此句。而若以万本此句与上下文连缀起来通读,就语义明确,语气亦非常顺畅。
2.《琼》本第5节,最后一句话作为:“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此贪婪之难禁也。”万本与此句文字意思相差不大,只是“此贪婪之难禁也”部分,略有出入。万本作“俸禄之制果能守哉?欲禁贪婪是以难也!”《琼》本简洁,万本深刻!
3.《琼》本第6节,王琼《双溪杂记》此段内容讨论明代官员转迁问题,《琼》本在文字内容上有多处与万本存在差异较大。其中有两个字的差别,《琼》本与万本不同。《琼》本的点校者单锦珩先生指出了一个“皆”字万本作“该”字,而漏另一个“可”字万本亦作“该”字。此小异而已。《琼》本后面有部分与万本差异非常大,兹录下:
翰林官不历政事,故不外补。中书九年,升各部员外郎。惟序班一官,九年方得外升八品,最为清苦。此建官之制之变也。
万本在“故不外补”后面还有一句,“九年方得升行入内,选补科道”。“中书九年,升各部员外郎”,万本作“中书亦九年,得升各部员外郎”。明制,他官犹内外互转,“惟词臣不离本局,确守此制”[41]。因此,词臣往往有积薪之叹,凡九年满者才可升迁[42]。但是就明制而言,翰林官系统罕有升补科道官者,一般升迁途径的终点是入阁[43],唐克军对明代官员升迁的研究亦证明了此点。[44]翰林官间有外补者[45]。“此建官之制之变也”一句,万本作“此建官之制之变不能久也”,从文意上来看,《琼》本语义明确,万本此句费解,大概去掉“不能久”前“变”才是。
4.《琼》本第8节讨论明代官员数量与铨选之间的关系,《琼》本中“天下官员,设额若干,计算取士,须是勾除用”一句,万本作“天下官员,设额若干,计算取士若干,足勾除用”。万本表述完整,语义完备明白。而《琼》本“须是勾除用”较为难解。另外此段中,“民生不安、天下不治者,未之有也”,万本所“民生有不安、天下有不治者,未之信也”。根据上下文意来判断,《琼》本此句较佳。
5.《琼》本第10节与万本差异亦甚大。此节《琼》本源自《今》本所录。此段文字是关于明代中书省与废相的论述,万本阙录,兹摘录如下:
国初,在内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在外设行中书省。盖太祖圣神文武,凡事独断,然其初亦以任相为务。尝与诚意伯刘基论可为相者,基曰:“夫宰相者,持心如水[46],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预焉者也。”“胡惟庸小犊,相偾辕而破犁矣。”后胡惟庸为相,事败,遂罢丞相不设。
又《今》本与《琼》本中,引用《大明律》一段与万本相左。原文如此,“《大明律》云: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斩。”而万本该句作如是,“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及交结近侍官员符同奏启,或上言大臣德政,皆坐以斩罪。”稽之《大明律》,万本所录文字更为完备。[47]盖当时人引用《大明律》此段文字时多以三者同引,如高供《本语》即是如是[48]。王琼对于《祖训》和《大明律》所引两段文字有一评论,此评论《今》本与万本不同。《今》本谓曰:“盖鉴古宰相专权结党之失,为虑至深远也。”而万本云:“盖鉴古宰相专权结党潜移国祚,为虑至深远也。”因为缺乏足够的版本,很难确定孰是孰非。《琼》本中所引朱熹的一段文字,与万本略有出入。另外,《琼》本“而奸臣蒙蔽者多”句,万本作“而为奸臣蒙蔽乱政之国者多矣”,从语义通畅达意上来看,万本优于《琼》本。
6.《琼》本第11节问题最多。此段是王琼关于明代内阁制度形成变化过程的一段文字论述。有必要多引录文字:
尝见纪国初事迹者,内载洪武间设有殿阁大学士,其职不过代草词令,凡制诰、碑文、祭文,多出御制。如今天下各衙门表笺、祝文、祭文,虽臣下所用,亦出御制。至于武臣诰命,皆组织之,不书。其每日群臣奏章,面奏取旨毕,各衙门官将奉旨意批写本后,送该科类写,奉到旨意覆奏。……仁宗皇帝正位东宫,皆转春坊官。凡草制、纂修等事,惟翰林院掌之。如永乐十三年,纂修《性理全书》,书成,翰林院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奉政大夫胡广,奉政大夫、右春坊庶子兼翰林院侍讲杨荣,奉直大夫、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金幼孜上表进呈。盖虽春坊官,必须兼翰林院职銜,方得预纂修之事。况胡广等所兼,不过左春坊大学士,则是时殿阁大学士不设已久矣。今尚书在内阁办事,六部请敕手本,只云合用手本,前去翰林院写敕施行,则旧意犹存可考。终永乐之世,二杨官止五品,盖为衙门所拘。仁宗登极,始以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寻升少保,……英宗即位,复命入内阁,正统四年,修《宣德实录》成,进少保。杨士奇、杨荣俱进少师,号“三杨”。然自此官职一变,其后,遂使凡在内阁书办年久者,亦得升至尚书。至于序班、典乐等官,亦以年资,升至尚书,掌烘胪寺、太常寺事。皆三杨开其端也。
万本于“凡制诰”句前尚有“然每有犯辄罪黜”一句。“其每日群臣奏章”,万本作“其人每日群臣奏事”,万本此句不通,应是《今》本或《琼》本正确。万本在“永乐初”句前,多出一句,“岂有大学士敢自为口旨,送内批千本面发出之事乎?”万本于“如永乐十三年”前有“无内阁掌管之说也”,在“方得预纂修之事”下,有“未有殿阁学士而独任纂修之事者也”,在“盖为衙门所拘”后有“初未有衙门小官大之例也”。这四处,万本皆在叙述了四事即殿阁学士参与决策、草诏、纂修、殿阁学士官阶后,有一句评论性的文字。《双溪杂记》整体文风如此,故而万本所多出四句当不误。“然自此官制一变”前,万本亦多“初,杨荣升尚书不过工部,不敢以兼官压六卿之意可见”。嘉靖初,阁臣压制六卿现象已肇显,王琼抚今追昔,有此一段评论,亦在情理之中。[49]明人所纪内阁时,对于内阁与六卿此种关系变化情况,一般皆有此认识,如明末清初孙承泽载及此事时有与此句完全相同的评论,甚或孙承泽就是引用王琼《双溪杂记》此段[50],亦未可知也。根据上下文语气、语义来分析,“然自此官制一变”是一个具有转折语气含义的一段表述,上文当有一陈述性的句子。以此推断,万本所多之句,甚是!
另外在该节末,万本有一大段文字是《今》本或《琼》本所无者,此句为“由是内阁之权渐重,无异宰相之设。六部之权渐轻,凡事多禀受内阁风旨而后行。卒使祖宗官制额定之员得以增置,而日久因袭,遂不可复矣。”笔者认为,前文这么一段长文的目的与主旨就是在此最后一段点睛。《今》本或《琼》本就大为逊色了,仅是一个事实的叙述,而这与王琼作《双溪杂记》的旨趣不吻合。故此,万本该节结尾甚合王琼作文宗旨。由此推测,有万本此段文字更为合理。
7.《琼》本第20节,与万本互勘,缺少一段文字。《琼》本第20节以“洪武、永乐间”起句,至“其后有以考满加秩者,或以功加者矣”收尾。但是,万本“或以功加者矣”一句无“矣”,而且在其后多一段文字:“至于无故加秩,必先加武臣以塞口,甚至以定策遍加戚畹、武臣,由内阁欲冒白爵有以启之也。”由于王琼不仅在于叙述明代国家典章制度,而且重在考察制度的变迁过程。因此在制度变更的事实叙述后,作出必要的评论是理所当然之事。因此,笔者认为万本的文字内容应更接近王琼《双溪杂记》整个著作的行文风格。《琼》本该段中有个别文字与万本亦不同,但是不关主旨,此不赘述。
8.《琼》本第39节,亦是与万本所录文字差异甚大的一节。正德年间盗贼四起,王琼认为是当道者无能,应“当用骁将,选劲兵讨平之”[51]。后来,“因贼攻破曲阜县,犯阙里,李东阳女嫁衍圣公子,圣公言于李,以为布按二司守巡官迂回避贼,见城破不救,始下守巡官狱,出为民。”万本作“圣公言于东阳”,按明代的称谓来看,谓衍圣公言于东阳当更佳;在“始下守巡官狱”前有“东阳怒”语。根据该段文字,无“东阳怒”一语,不甚通畅;且有“东阳怒”亦是非常合情合理。故此,有此语甚是可能。
该段最后部分,《琼》本作“疏下,都察院都御史王鼎奏乞令兵部差官勘究,何鑑不行。定罢归,竟以(陆)完代鼎。”万本作“何鑑护短不行”。“鼎罢归,竟以完代鼎”句,万本与此不同,作“党院者嗾御史以他事论鼎不已,遂罢归,竟以完代鼎”。
万本亦有其个别字句与《今》本或《琼》本不同着,甚至《今》本或《琼》本有而万本无者。如《琼》本第39节中,“世袭都御史马炳然挈家由江浙归四川,为刘七等所掠杀死,因与杨廷和乡亲,亦赠官荫子。”,此句万本中“无因与杨廷和乡亲”一句。
从上面八节互勘分析来看,应当说万表《灼艾别集》本所辑王琼《双溪杂记》更胜一筹。从文字、内容以及完整性方面皆远超出高鸣凤《今献汇言》本所录《双溪杂记》。
此外,笔者根据较全之《琼》本中《双溪杂记》的内容作一大胆推测,前十九节可能为原本《双溪杂记》卷一之主要部分,时间大致定在正统时期,因为这部分内容更多地侧重于明代国家典章制度变迁的考察与议论;后面二十三节大概是原本卷二中的内容,这是由以下两点来推测的,一这部分内容侧重于人事品评,偶及制度,二《琼》本从第二十节开始,又谈洪武、永乐间事,第二十一节谈永乐初事,这与前面屡屡出现之国初有相当的对应性,具有另行起卷的暗示迹象。当然,这仅是一种推测,尚有待新材料的发现来说明原本《双溪杂记》的分卷情况。
四 《双溪杂记》的文献价值
王琼《双溪杂记》与明代众多的笔记史料相比,具有相当与众不同的特色。明代绝大多数的笔记史料是重史实叙述,而较少以评论为主者。然《双溪杂记》从内容上看,不仅在于叙述史实,更主要是以评论见长。这基本构成了《双溪杂记》与其他明代笔记史料不同的主体。
《双溪杂记》自传世以来,明清时期就对该书评价不一,有贬斥者,有辩护者,可为学术史上有趣之一例证也。明代对此书攻击最甚者,首推王世贞。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有一条评断明代修史得失文字,氏云:
“国史之失职惟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技书,故无当也。史失求诸野乎,而野史之弊有三。一曰:挟隙而多诬。其著任非能称公平贤者,寄雌黄于睚眦,若《双溪杂记》《琐缀录》之类是也。”[52]
又明人郑晓《今言》亦云:“近记时事小说书数十种,大抵可信者多。惟《双溪杂记》、《蹇宅琐谈》二种好短人,似亦好恶亦欠端。”[53]
然而,更有趣的,正是这个对王琼《双溪杂记》攻击最厉害的王世贞,竟然在这本《弇山堂别集》中引用《双溪杂记》次数是最多的,远远超过他人所引次数,所引内容亦是最多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反讽!王世贞固然熟谙明代掌故、史实,然其所论多有偏狭之处,如其对万历首辅张居正的评价甚不合历史事实。此中详情,已有学者著文辨析[54]。王世贞对王琼的评价,张正民先生已有辩论[55]。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应对王世贞的评论保持一定的警惕。
清初,毛奇龄有一段为《双溪杂记》辩护的论述,甚是公道。他说:“若史料辨《双溪杂记》谓大珰独请廷和入票旨以为雌口,固属快论。但此不必为廷和辨。只就当日情事究之:请者逆濠,主者大璫,争者费宏,予者陆完,票之者廷和,储、冕、纪等而言者之;劾之者,惟储则瞭然耳!”[56]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撰写者评论《双溪杂记》是亦存有不同认识。一部分作者认为,李贤《天顺日录》、祝允明《苏材小纂》、陈循《辨冤疏》、王琼《双溪杂记》等,“盖皆同时亲与其事者,故引以为据,明所述之不诬云”[57]。而另一部分提要撰写者,认为王琼《双溪杂记》所载“朝廷故事,于弘治以前颇有稽核,足与正史相参,即是非取予亦不甚刺谬。”然则至正嘉之间,则“自任其私,多所污蔑,不可尽为实录。”[58]由上述情况可知,这些作者评价《双溪杂记》时认为其前半部分真实可信的意见,基本上还是一致的。
大多责难王琼《双溪杂记》者,皆以王琼交结近侍江彬、钱宁等以及与大学士杨廷和不协之数事,而大加刁难。即使认为《双溪杂记》后半部分关于人物品评的内容“欠端”的人,还是认为其后半部分中的内容并非不可信[59]。关于王琼生前是非、人际关系,前文已略有辨别,此处不复申论。
《双溪杂记》一书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明代典章制度、人物评论、西北边防守御以及朝中派系争夺等。王琼著此书的宗旨和写作态度,从《双溪杂记》正文前面的一段序文中明白可知。他说:
“昔司马迁罪废之余,作《史记》,为万世史学之宗。后世山林隐逸之士,有所纪述,若无统理,然即事寓言,亦足以广见闻而资智识。其所纪时事,得于耳闻目击,有出于史册之所不载者,皆足以示劝惩而垂永久。是宜人见而爱,爱而傅之于不泯也。然其所纪载,闻见或不实,毁誉或失真,甚至杂以诙谐之语、怪诞之事者,亦有之矣。若是者,虽传于世,读者何益焉?惟夫事核而词简,理明而论公,大而有关治道,小而切于日用,虽曰信手杂录,而举一事、寓一理,使读者忘倦,如刍豢之悦口,斯不为徒言矣。
予所居岩穴,在双溪之间,怡神养气之余,忽有所思,辄录于册,久而成帙。虽不敢自谓尽合道理,然皆纪实,无空言者。格物君子,得而观之,未必无所取云。”[60]
王琼讨论了非官方系统修撰史书的情况,指出他们的缺点在于,“闻见或不实,毁誉或失真,甚至杂以诙谐之语、怪诞之事者,亦有之矣。”因此王琼提出自己关于私撰史书的看法与原则。他认为己著杂记,“虽不敢自谓尽合道理,然皆纪实,无空言者”。
从文献的角度来看,《双溪杂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侧重于考察明代中期以前的典章制度的变更得失。
《双溪杂记》就明代典章制度方面的宗室、官员俸禄、铨选升转、内阁嬗变等都有叙述议论。兹以明代内阁制度的变更为例,以透视王琼《双溪杂记》的特点。
《明史》对于内阁制度的记载甚为简略[61]。今之学者研究明代内阁制度非参稽他书不可,尤其是私撰史书。[62]其中《双溪杂记》有关明代内阁的形成衍变有相当详细的纪载,且对几个关键性的转变阶段有所评论,但该书往往为人忽视。[63]《双溪杂记》一书短短四十二节中约有八节,主要是讨论内阁制度的形成嬗变情况。洪武末设殿阁大学士,“其职不过代草词令”、“以备顾问而已”,原非一行政决策机构,仅是顾问集团,殿阁大学士品秩亦低,仅五品官而已,属翰林院系统。[64]明代内阁制度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在永乐至正统年间完成的。殿阁学士在迈向具有宰相权力的内阁大学士中重要的一步是兼部职。永宣间,杨士奇等人以翰林院学士职兼他衔纂修《性理全书》、《实明录》等书,以有功兼六部衔职,初尚略带虚兼性质。迨至英宗即位,三杨皆加宫保兼六部衔职,才逐渐改变了殿阁大学士品级。然而,“初,杨荣升尚书不过工部,不敢以兼官压六卿之意可见。”[65]但是自此“官制一变,其后,遂使凡在内阁办事年久者,亦得升至尚书”[66]。至于序班、典乐等官,亦以年资,升至尚书,掌鸿胪寺、太常寺事,这些“皆三杨开其端也”。因此,王琼评论道:“由是内阁之权渐重,无异宰相之设。六部之权渐轻,凡事多禀受内阁风旨而后行。卒使祖宗官制额定之员得以增置,而日久因袭,遂不可复矣!”[67]正德以还,以尚书入阁成为进身的阶梯和惯例[68],若由吏部尚书入阁其权则更重。
在内阁制度发生变化的这一重要阶段,关键性的变化是票拟制度的雏形出现。明英宗九岁登基,凡事皆白张太后然后行事,以张太后宠任三杨,“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来商榷。”[69]一切奏事,“具帖开报,验有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70]。此即是明代内阁票拟制度的滥觞。票拟出现,开启了明代宦官过问内阁事务,以后伴随票拟的制度化而制度化。
王琼《双溪杂记》对永乐至正统之间,内阁制度形成变化的过程、变化特征、利害以及与翰林系统之间的关系,抉微探幽,有翔实的叙述分析评断,可以说是研究明代内阁制度非常重要的文献资料。
二、 品评人物功过。
《双溪杂记》有相当一部分的篇幅品评了明初至嘉靖时的重要人物,如三杨、李贤、于谦、刘键、李东阳、刘瑾、杨廷和、彭泽等对明代历史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
如于谦与李贤,二人皆为正统天顺间重臣,《双溪杂记》有二段论述之。王琼云:
“正统己巳秋,兵部尚书于谦以社稷为重,力排和议,身任总督军务,选将练兵,坐摧强虏,光辅中兴,阙功非细。”[71]
又云:
“当时天下之人,皆知谦以身佩安危,功在社稷,而谦亦自信其得效忠荩,扬眉吐气于班行,而岂自虞其有杀身亡家之祸于后日哉!”[72]
于谦取祸的根本之因,在于“正小人侧目之秋”,因此事情一旦发生变化,此辈“挟之以忌妒之私,而乘之以众怒之隙”,于谦于是祸难免矣。倾于谦之魁首为曹吉橡、石亨、徐有贞等人,但是石亨不通文墨,而有贞、李贤皆曹吉祥引荐入阁办事之人,故除于谦之策,“皆用徐有贞策,而(李)贤阴助之”[73]。石亨曾慨然欲荐江西隐士吴与弼,李贤“代为草”,付亨奏之。则可见曹、石与徐有贞、李贤之亲厚。后以石亨嚣张跋扈,有贞、贤辈渐不能堪,故才有除亨之意。
萧维祯为御史,阿附曹吉祥、石亨构陷于谦。后升南京刑部尚书,都御史寇深为曹钦所杀,举代之者,李贤首荐萧维祯可用。明英宗曰:“此人曾哉吉祥处通情,吉祥力荐之,非端士也。”[74]遂不用。王琼由此推论:“夫萧维祯奸党诬忠,而贤荐用之,则贤为有贞之党,益昭昭矣。”[75]
弘治年间刘键与程敏政二人之间关系亦如于谦和李贤,王琼亦载论之。[76]
《双溪杂记》关于人物评论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刘瑾事迹的记载评论。王琼一方面客观地纪录了刘瑾擅权时,暗窃国柄、公然索贿的恶劣行径,对其予以严厉的斥责。然王琼并不以此而掩没刘瑾擅权期间一些可取的措施。刘瑾之败实由宦官内部斗争所致。史载刘瑾擅政时,曾变乱祖制[77],王琼《双溪杂记》对此给予了客观的评论。他说:“其增减南、北进士名数,及取南京户部茶、盐引由契铜板赴北京户部掌管,最合旧制。”[78]又说刘瑾素知边方召商买纳粮草情弊,因此盘查边镇仓储,但也生发了不少弊端。[79]
王琼在论及太仓库银时,说户部尚书孙交与李东阳相善,然二人皆非经世之材。孙交无预备之措,“命户部侍郎杨潭总督军饷,发太仓库银二百余万量,分送各州县和买粮草”,滋扰百姓且不言,尚为有司侵剋或为盗贼所劫[80]。感慨于此,王琼叹曰:“刘瑾用事,太仓库银积至二三百余万,至是为交所费几尽。”[81]
《双溪杂记》所载的这些情况,提醒我们在对明代一些人物作出一边倒的评价时,应该有所保留。
三、揭示了明代中期派系斗争情况。
弘治皇帝在位期间,亲任文武大臣,虚怀纳谏,被后世史家盛赞为“弘治中兴”。然正是在这所谓“弘治中兴”气象之下,官场内外互相倾轧、派系斗争激烈,此起彼伏。刘健,时人公认为“立心端正”、“一以公平为主”,却以程敏政曾讥其不会做诗,而以公报私怨而排陷敏政入狱。[82]
更重要的是,王琼清晰地揭示了此一时期,朝中廷臣形成了以刘键、李东阳为核心的两大派系集团,这两大集团明争暗斗,互为奥援。刘键为河南人,李东阳湖广人。当时仕宦显达者,河南有马文升、许进、刘宇、焦芳、李璲等;湖广则有刘大夏、王俨、熊翀等。刘键以马文升不附己而屡阻其策。马文升荐刘宇为总督宣大军务,刘大夏以与文升、宇有隙而阻之。又刘大夏与李东阳为同乡,且同为庶吉士,而极相厚。王俨与刘大夏为姻亲而擢升之。马文升为吏部尚书,欲抑王俨,欲引进刘宇不遂。等等,如此不一而足。[83]《双溪杂记》关于此时期的派系斗争的记载,要详于正史所载,而且还向人们提供了众多的细节。即使王琼可能以个人因素而有夸大的成分,但当时朝臣之间派系斗争的情况亦是清晰可见。由上叙述可见,王琼《双溪杂记》对研究弘、正间派系斗争重要的史料价值。
《双溪杂记》中最令人瞩目的是王琼的变易观。王琼说:
“阴阳五行,动静循环,本无一定,故世道反覆相寻,亦无一定。试观历代帝王创业法,未有久远可行而无弊者,气数使然也。若曰自我立法,万世无弊,圣人不能矣。今以法制不能尽善者,论著于左,有志经世者,欲求至当,必将有感于斯焉。
尧禅舜,舜禅禹,善矣;魏禅晋,周禅隋,未善也。禹传启,武王传成王,善矣;秦传胡亥,隋传杨广,未善也。然则传显乎?传子乎?未可定也。封建善矣,争夺之害生;郡县善矣,数易之弊起。然则封建乎?郡县乎?未可定也。……古昔圣帝明王,创立制度,令子孙世守,不许变更,然终不能使其必不变者,非帝王智虑有所不及也,势之所使不能不变耳。亦犹造化阴阳、昼夜、寒暑不能一定,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
上引可见,王琼变易观的思想源自先秦经典《周易》。他认为世间万事万物无不变化着,善中蕴含着不善的因子,不善中亦存有善的成分,善与不善为一相对统一体。因此,观察历代帝王创业之法,“未有久远可行而无弊者”,这是“气数使然也”,“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双溪杂记》所述之事,所论之典章制度,无一不是此种观点的阐释生发。王琼的这一思想闪烁着辨证思维的光芒,诚为宝贵。这与他所处同时代之人动辄以祖制不可变,始终企图守持旧制以为万古不易之法有着根本的区别。
综上所述,《双溪杂记》是一部有所思的史著,在这部篇幅不大的著作中,王琼已经开始对明代前中期重大的典章制度、人事初步作了具有总结性质的反思。这一点从其所云“忽有所思,辄录于册”可知,许多史实的纪载议论是其深思熟虑的产物,而绝非一般的打发一时的消遣之作。同时《双溪杂记》的史料基本上可信。因此,王琼《双溪杂记》是一部研究明代史不可不重视的史学论著。
附录:
《王琼集》所录《双溪杂记》,单锦珩点校,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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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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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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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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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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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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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司马迁罪废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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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无所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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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王琼的著史宗旨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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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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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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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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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将有感于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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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变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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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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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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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禅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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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力之所能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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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代之史以证变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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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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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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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天下诸王皆置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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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所必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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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室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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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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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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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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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贪婪之难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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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百官之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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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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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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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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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相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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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官员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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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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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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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定黜陟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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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相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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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考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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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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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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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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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科目之选并行不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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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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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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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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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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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帝王建立公、孤、六卿之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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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翰林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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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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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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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在内设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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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世无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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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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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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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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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见纪国初事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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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三杨开其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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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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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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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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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文皇帝靖难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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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宣德而成于正统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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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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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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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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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九岁登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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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票旨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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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拟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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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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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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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文皇帝建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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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因袭而为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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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京制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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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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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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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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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敢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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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杨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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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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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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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论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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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道而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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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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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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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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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女后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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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贤任益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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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天顺间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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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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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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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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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逆睹成败利钝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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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天顺间朝臣挟私攻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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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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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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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己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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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吉祥、石亨与徐有贞、李贤相亲厚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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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贤辈构陷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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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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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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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永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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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功加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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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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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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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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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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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遂以尚书为入阁阶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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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阁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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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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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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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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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自三杨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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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士入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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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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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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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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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弘璧相继死,绝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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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臣与六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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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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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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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进退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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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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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阁会推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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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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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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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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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有不能必尽善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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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今之变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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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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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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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刘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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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不起人之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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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键排陷程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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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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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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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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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谢政去而不可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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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阁臣与内侍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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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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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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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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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合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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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瑾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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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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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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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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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有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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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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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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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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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素知边方召商贾纳粮草情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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