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新贵
这一阶段通称平氏政权。然而,平氏虽为武士 ,但他不是以武士身分,而是以新的贵族身分掌握权力的,因此不是独立的武士政权。从武士阶级形成史的角度,以“形成新贵”概括这一时期的特点,比较恰当。
平氏掌握政权始于保元平治之乱。保元之乱起因于皇室内部对立和摄关家内部争权斗争的交织。1156年(保元元年)7月鸟羽法皇病死,崇德上皇与后白河天皇的对立公开化(祟德、近卫、后白河三人皆为鸟羽之子,鸟羽逼迫崇德让位于近卫 以后又由后白河继位,因此崇德对鸟羽和后白河不满)。时关白忠通与其父藤原忠实不和,后者策划以另一子赖长取代忠通。于是崇德与忠实、赖长结成一方,后白河与忠通结成一方。双方都企图利用武士的力量压制对方,崇德一方召集源为义、为朝父子起兵,后白河一方则依靠平清盛及源义朝的兵力。双方激战一日(7月11日),结果崇德一方战败。上皇流放,赖长战死,为义被义朝所杀,为朝流放。但论功行赏不均,立大功的源义朝(原为下野守,任左马权头)反在平清盛(由安艺守转任播磨守)之下,引起义朝的不满,而中下了平治之乱的祸根。
保元之乱后三年,1159(平治元)年爆发平治之乱。后白河院(1158年让位于二条天皇)的宠臣信西勾结平清盛,两人专权,引起同为院近臣的藤原信赖与源义朝的不满。12月,平清盛赴熊野山参拜,信赖与义朝乘机袭击信西成功(9日)。平清盛得报后回京,27日两军激战,义朝败。信赖、义朝及其子皆被杀,仅年方13的源赖朝幸免,被流放伊豆半岛。经过平治之乱,平清盛成为京都最有力的武士团的首领,奠定了掌权的基础。
保元平治之乱是因皇室和摄关家或贵族内部争权夺利而引起的战争,因此都是武士进行的代理战争。通过这两次战争,武士成为左右政局的决定力量。但平清盛并非以武力夺取政权,而是在代理战争中护卫皇室的一派有功,晋升为贵族,从而执掌政权的。因此他对院具有极强的依赖性,这正是平氏政权的重要特点。因为在数百年的贵族社会中形成了森严的门第观念,在贵族的心目中武士不过是侍、鹰犬、工具,地位很低,单凭两次战功并不能升进高位。保元之乱后平清盛不过升任播磨守,仍然是地方官。因此,要克服各种阻力,进入高位,必须与院结合,借助于院的权威,以至院的庇护;而且,即使如此,其晋升也不像摄关家或其他贵族那样可以越级,而必须一步步地上升,否则阻力会更大。因此,平清盛在平治之乱后次年1160年进正三位,列入公卿,任参议。次年任权中纳言,1162年迸从二位,1165年任权大纳言,1166年进正二位,任内大臣,1167年进从一位,任太政大臣。太政大臣是辅佐天皇的最高官职。平清盛任太政大臣是藤原氏以外任此职的首例,也是武士任此职的首例。从此平氏才进入全盛时代,因为由此平清盛获得了任官叙位的决定性发言权。但这己距保元之乱12年之久了。
平清盛对院的依赖性从以下事例也可看出。1171年平清盛以女德子入后宫为高仓天皇妃(次年为中宫),但武士之女为后妃这是打破贵族社会传统的重大事件,阻力很大。为缓和阻力,德子以后白河上皇养女的身分进宫,可见也必须利用院的权威。1177年以西光为首的院近臣阴谋打倒平氏,但被发觉,西光被斩,称为鹿谷事。时西光供认:“我们策划危害归依佛教的相国(平清盛),法皇及其近臣都参加了谋议”,但是平清盛并未对院加以追究。1179年平清盛因后白河上皇与基房联合密谋消灭平氏,率数千骑进京,迫使后白河上皇停止院政。但次年1180年源平内战开始后不久,即请求恢复院政。1181年1月高仓上皇病亡,后白河院政重开。二个月后平清盛去世,其子宗盛宣称:今后一切听从院旨,承认院的领导地位。当然,平氏与院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但平氏的角度看,其政权的存在是以与院相结合为前提的。因此,严格地说,平氏政权是平清盛与后白河院的联合政权。这是平氏政权的特色之一。
其次,从形态上应该说,平氏政权是王朝国家体制的变异。平氏执政的形式,首先是平清盛任太政大臣(2月任,5月辞,被称为前相国),以及同族占据公卿和主要官职。平氏任公卿数不断增加,1170年约在7一9人之间,最多1183年达12人,大约占公卿数的一半(但在比例上未必超过摄关时期)。任地方国守大约在10国左右,最多时达29国。这是律令形态。其次是外戚。平清盛妻妹滋子为后白河上皇宠妃;其子1166年立为太子,1168年2月即位为高仓天皇,平清盛作为外戚而掌权。但他不是天皇的外祖父,只能说是准外戚。1179年11月停止院政后,准外戚的身分显然不够了,于是1180年2月迫使高仓天皇退位,由其女德子所生年仅三岁的安德天皇即位,这时才成为真正的外戚,从而成为实质上的最高权力者。这是摄关政治形态。第二,平清盛1168年患病,为此出家,但是后来痊愈。以后平清盛一直以出家的外戚身分掌政。当然这是偶然性,即因病出家,但以后长期以此形式掌政,就具有了与院政同样的性质,即可不受法制的约束。因此,平氏政权无论其那种执政形式,都未脱离王朝国家体制的框架,而不过是把太政大臣制(律令体制)、摄关外戚政治、院政三种形式集于一身。平氏政权并未创造出新的政权形态,它与以前的政权区别仅在于:(1)他是武门新贵;(2)他综合运用以前的政权形式。因此,平氏政权不过是王朝国家体制的变异形态而已。
第三、平氏政权在经济和军事上依附于旧体制。平氏政权的经济基础有三:知行国、庄园、对外贸易,主要是前两者。知行国其领主制的一种形式:领有知行国者派至亲或近臣担任该国国守,掌握统治权,除应向朝廷和寺社上交的租税外,其他收益均归自己所有。平氏的知行国随着其权势的增大而增加,平清盛升任公卿的1160年只有一个,1167年任太政大臣时达5个,以后保持在3--6个之间。1178年德子生皇子并立为太子后增至10个,废除院政后猛增达30国。由于有武力作背景,平氏对知行国的统治十分严厉。如大和国一度为摄政思通的知行国,因国内寺社反对丈量土地,而不得不改换石见国。然而平清盛任大和国知行国主后,派其子基盛为大和守,压制寺社的反对,成功地实行了土地丈量。但知行国数并不稳定,如1179年其子重盛死,其知行国越前被上皇没收,而转给其近臣。又如1180年平清盛请求恢复院政,为此而上献赞歧、美浓两个知行国。
平氏的庄园据说多达500余个,分布于全国。如九州萨摩1197年的土地帐水田总数4010町,平氏庄园12个1105町,占四分之一强。平氏庄园的取得也是其势力扩张的结果。1158和1166年平清盛与其弟赖盛任大宰大贰,与一般贵族都不亲自赴任相反,赖盛亲自赴任,其目的即在于加强在九州的势力,建立庄园,扩大从者队伍。平氏庄园的特点是,平氏非最高庄园主,在其之上另有本家,平氏不过是领家或预所,这与皇室或摄关家的庄园不同。再一点,本家都是与院或皇室有关者。这都反映平氏是作为院的近臣之一而上升为新贵的。因此他的庄园也是不稳定的。如1163年平清盛以女盛子嫁于关白基实,从而取得了摄关家领的实际管理权,但是1179年盛子死后管理权就转入上皇之手。总之,从经济基础看,平氏基本上依附于旧体制,因而十分脆弱。
平氏的军事基础也同样。平氏的武士团以伊势、伊贺为根据地,组织畿内近国尤其濑内一带的武士而构成。但作为全国政权仅靠这样的兵力显然不够,他必须掌握全国的军事权和军力。平氏取得全国的军事权的途径有二:(1)由朝廷授予全国的军事警察权。平清盛任太政大臣的1167年,根据上皇的院宣,命平重盛(清盛之子,时为大纳言)追捕东山、东海、山阳、南海诸道贼徒。这不是指具体的追捕任务,而是授予其权力。院的目的是建立院的军事体制,以应付当时的贼徒和恶僧,平氏则由此而得到了全国的军事警察权。1176年又再次授予此权限。(2)通过国衙吸收地方武士作为自己的家人。如大宰府在厅官人(地方下级官吏)有力武士原田种直成为平氏的家人,即是一例。根据日本学者考证,有史料可查的平氏家人计614人。再,源平内战时平氏通过国衙动员的各国武士是其军力的主要部分。这些武士被称为“国之驱武者”,意即各国被强征的武士。可见平氏在军事上也依附于旧体制,作为武士团尚未形成严密的系统的组织。建立在院宣和国衙基础上的军事权是可以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源平内战后期源赖朝就得到了后白河上皇的追讨平氏的宣旨。而“国之驱武者”其战斗力远逊于东国武士。《源平盛衰记》记载,富士川会战前夕平维盛(重盛之子)和斋藤实盛比较双方军力时说:坂东武者进行战斗时置生死于度外,而畿内近国之驱武者则缺乏斗志。
总之,无论从平氏政权的性质、形态和基础看,都不能说是独立的武家政权。它不过是王朝国家体制中的一个阶段,甚至可以说是院政时期内的一个小阶段。因为后白河防政并非仅是形式,它虽被平清盛停止一年,以后又恢复了。武士掌握政权而未脱离旧体制这种平氏政权,其出现不是偶然的。这是武士在以武力夺取政权失败后,走上曲折的投靠权门的道路的必然结果,也是武士进行的代理战争的必然结果。但是,这种形态的政权不仅没有解决王朝国家包含的各种矛盾,相反增力了武士与其他权门之间的矛盾。以前武士是被利用的工具,在矛盾中处于次要地位,现在则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众矢之的。1179年平清盛发动政变,停止后白河院政,平氏权力达到顶点,这时真正可以称为平氏政权。但正是在这时各种矛盾一起爆发,各种反平氏力量纷纷起事,使貌似强大的平氏政权在仅仅五年之中即土崩瓦解。这无疑应该说是平氏政权本身的脆弱性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平氏政权仅仅充当了由王朝国家向武士国家过渡的角色。
建立幕府
这里的幕府指镰仓幕府。镰仓幕府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个武士政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建立是武士作为一个阶级形成的标志。那么,为什么说它是武士政权,它与平氏政权又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平氏政权不过是小规模带有军事政变性质的武士间代理战争的结果,而镰仓幕府则是武士间的全国性内战的产物。这次内战称为“源平会战”或“治承寿永内战”。参加者有平氏、源义仲、源赖朝三大武士集团。历时五年,从1180年(治承四年)4月至1185年(文治元年)3月,主要在寿永年间(1182--1184)进行,波及全国。1183年以前平氏处于官军地位,追讨占据北陆的源义仲和占据关东的源赖朝。1183年源义仲进入京都,平氏西走,双方地位倒转,源氏成为官军,平氏被迫讨。并形成三足鼎立:西方平氏,京都源义仲,东国源赖朝。最后源赖朝灭源义仲(1184年1日)和平氏(1185年3月),结束内战。继而又追讨对其不满的弟义经(1185年11日),1189年出征奥羽,消灭藤原氏,以武力征服了全国。在这个过程中,源赖朝以军事实力和实际占领地为后盾,先后迫使后白河法皇承认他对东国的实际统治权(1183年10月),对全国派遣守护地头权(1185-11),以及军事委任权(1190年任大将,1192年任征夷大将军),这样又取得了合法的外衣。但这不过是利用而己,通过武力夺取的政权,再也不必像平氏那样依赖于院的权威。日本学者石母田正指出:在全国性内战中成立的镰仓幕府,“早就不能像平氏政权那样成为贵族国家的一部分了。”(《日本史概说》)
第二,与平氏政权依附于律令官制不同,镰仓幕府建立了独立于朝廷以外的行政系统。幕府的行政机关是逐步建立的。1180年富士川战役和控制关东后设立侍所,职务是统制御家人和掌管军事警察。这是最早的机构。1184年10月同时设立负责一般政务的公文所和掌管诉讼的问注所。这时已灭源义仲,并于一谷战役中打败平氏,离最后消灭平氏已为时不远,因此源赖朝着手完备其中枢机构。这些机构开始带有源赖朝的家政机关性质,随着掌握全国的权力而演变成正式的行政机构。1190年源赖朝上洛(进京),被授予右近卫大将军职,次年1月公文所改称政所。这些机构统称幕府,后来幕府就成为武士政权的代称。
幕府机构的基本特色即是独立于朝廷之外。首先,幕府所在地即武士政权的首都设在远离京都的关东的镰仓。关东是源氏的根据地,把武士政权的中枢机构安置于此,是为了有所依托,并可不受贵族的影响,保持武人的本色。其次,不仅有独立的中枢机构,而且有自成系统的地方机构。设奥州总奉行掌管奥州御家人和有关诉讼,京都守护六波罗探题负责朝幕间的联络和京都的警卫、治安,西奉行掌管九州的军事、行政、诉讼等事务;各地派守护(每国一人),主要职责为“大犯三条”,即镰仓等警卫的派遣、杀人犯和谋反人的追捕;对庄园和国衙领派遣地头,负责维持治安、管理土地和征税。源赖朝建立独立的行政系统,其理由是:他不想混杂于公卿之间,像平清盛那样毫无顾忌地出入宫廷,干预朝政。实际上,这样一个独立的行政体系可以不受朝廷的牵制和干涉,独立地行使对全国的指挥权,控制分布于全国的御家人;同时也可因不占有公家的官职,而避免朝廷公家的不满和反对。这是吸取了平氏失败的教训。
幕府机构还有一些特点,如比较简单,不像律令官制那么复杂。这适合刚建的武士政权,便于运作,也便于源赖朝集权于一身。在源赖朝时,幕府机构不过是其辅佐机关,决定权、判决权集中于源赖朝个人。又如公文所和问注所的长官由下级贵族或下级官吏担任,前者由大江广元任首任别当,后者由三善康信任首任执事,这两人都是当时有名的大学者。既独立于朝廷而又利用公家的人才,这也反映了源赖朝政治上的成熟。
第三,形成了主从原理与家族原理相结合的统制武士的制度,这就是以总领制为基础的御家人制。这是在内战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随着战争的胜利进展,占领地不断扩大,家臣队伍也不断扩大。源赖朝的家臣本以东国为主,随着占领地的扩大,御家人被派到各地任守护地头,再加上各地新臣服的武士,源赖朝的家臣分布于全国。武士为武勇之辈,其特性为“杀人请负人”,具有犯罪者的侧面,自相残杀、反复无常、胡作非为,不一而足。对于队伍大,分布广,而又不易控制的武士如何加以统帅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间题。而这时形成了以总领制为基础的御家人制,以主从关系(纵的)和家族关系(横的)的结合来统制武士。
总领制是以总领为中心,由总领统率全族,以加强同族结合的制度。总领即族长,由本家的嫡长子继承。总领制的基础是土地的分割继承。武士间实行分家制,土地在诸子中分配,但不是平均分配,嫡长子即总领分得最多最大,剩余的土地再分配给庶子。庶子分家后并不完全独立,仍在本家总领的统制之下。总领对全族领地享有最后处理权,总领之名即由此而来。总领制虽为家族的结合,但并不排斥无血缘关系的小领主加入,结成拟似的血缘关系,成为家子。这是日本家族制度的特点。总领的职责是,对内统帅庶子,祭祀族神,分配领地和赋役;对外代表全族,为幕府服役,战时率领一族出征。总领代表全族,关系到一族的兴衰,因此其人选十分重要。总领原则上由嫡长子继承,如果嫡长子不肖,也可从次子中选择。因此嫡子又有生得嫡子(天生的)与取立嫡子(选拔的)的区别。而且,总领还有反悔权,如发现已立的嫡长子不行,可反悔另立他子。幕府也从法律上承认总领制,对一族颁发领地证明书(称为“领地安堵”)以总领为对象,御家人一族应尽的义务也规定由总领承担。幕府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对总领一族内部事务一般不干涉。(1)在嫡长子因继母谗言或偏爱次子而不立时,幕府规定必须给予嫡长子以五分之一的领地;(2)总领死亡无遗言,又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幕府来分配遗领。幕府利用总领的统御力来掌握御家人,总领制成为御家人制的基础。
御家人的意思即是家人。因为是将军的家人,为对将军表示尊敬,而称将军的家人为御家人。同时也有对将军的家臣表示尊敬而称之为御家人的含义。将军与御家人之间的关系是主从关系。结成主从关系要履行一定的手续:谒见将军并宣誓,称为见参式;将军则颁发领地证明书,称“本领安堵下文”。继承时也要履行同样的手续。但是西国不那么严格,因为人多了,改由代官将名簿呈报将军,将军发给下文(通知),即成为御家人。到后来更加简化,不再由将军发给下文,而由代官给予奉书(奉将军之命而发的文书)。结成主从关系的基础是所谓御恩与奉公。御恩包括:1、本领安堵;2、新恩给予(分给新的领地);3、发生领地等纠纷时加以保护;4、向朝廷推荐官职。奉公包括:1、率领一族参战;2、皇宫、镰仓等的警卫;3、皇宫、幕府、寺社以及驿站等的修建费用等。奉公义务由侍所通过守护按各人的领地分配。奉公要严格执行,不得怠慢,否则要削减领地,剥夺身分,甚至处死没收领地。
以总领制为基础的御家人制,形成了以将军为顶点的金字塔式的武士统御制度。若用图表表示之,则如下页表。
御家人制本来是私人间的主从关系,从1185年源赖朝获得任命守护地头权以后,遂成为正式的制度。并且与幕府的中央地方官制相结合,形成了将军----侍所----守护----地头的统辖系统。1189年奥州会战时源赖朝动员66国的武士,命令他们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拒不参加者和迟到者将受到处罚,直至没收领地。显然,源赖朝的目的是通过此举测试各地御家人的忠诚程度,同时重新进行编组。可以认为奥州会战时的军事动员是以总领制为基础的御家人制形成的标志。这种主从(纵的)关系和家族(横的)关系相结合的统制武士制度的建立,应该说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而这也正是镰仓幕府与平氏政权在组织形态上的根本区别所在。这样一种制度的建立才保证了武士政权的长治久安,而不像平氏政权那样成为短命政权。
第四,制订了最初的武士社会的成文法典----贞永式目,也称御成败式目(审判法规)。1232(贞永元)年在北条泰时主持下制定。它不是依据或模仿律令法,而是根据武士社会的道德、习惯和源赖朝以来的惯例而制订的。它的制定并不取代律令法,它是专门为武士制订的第一部武士法典。
贞永式目共有51条。从内容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有关守护地头的职权,如第三条规定:守护的职责是大番催促、谋叛杀人犯的追捕等,即大犯三条;第二类有关御家人的领地继承,如第二十三条规定:可养子并继承领地,而这在贵族社会是不许可的;第三类有关领地纠纷的裁决,如第七条规定:源赖朝以后历代将军恩赐的领地,即使旧主提出诉讼也不得变更;第四类有关朝幕关系的处理原则,如第六条规定:关东(即幕府)不得干涉国司、领家(朝廷公家)的争端,而公家法也明确规定军事警察权委之于武家(如1191年3月的公家新制16条);第五类有关其他刑罚等。贞永式目虽多达51条,也不过是原则规定。以后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有补充修改,修改补充的单行法称为“式目追加”。
贞永式目虽以武士为对象,但因镰仓幕府是全国政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逐渐变成全国性的法律。它不仅对当时的公家法、本所法(本所为名义上的最高庄园主)有影响,而且成为后世武士政权制定法规时效法的范本。贞永式目制订的意义就在于,它把数百年武士社会和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加以规范化,并制成独自的法律。当然,贞永式目主要是为审判提供一个基准,目的是制约武士的不法行为。但即使这样也反映:在思想意识上武士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成熟了。
从以上四点看,应该说镰仓幕府与平氏政权有着质的区别。镰仓幕府才是真正的武士政权。但应注意:源赖朝并未否定公家政权,他是在承认公家,并保持其全国政治统治权的前提下,建立武士政权的。因此形成了公武两个政权并存,并长期保留天皇
制的政治结构。而这也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小结
以上概述了武士阶级形成的五个阶段 ,即土着扩张、对抗朝廷、充当鹰犬、形成新贵、建立幕府。综合起来说,就是:皇族列,入臣籍,放地方,主要是关东地区,担任地方官 任期届满后,在当地定居,通过各种方式扩张实力。以此为基础,公开以武力反抗朝廷,企图夺取地方政权。失败后改变策略,走上了跻身贵族世界,充当鹰犬的道路。借此以登上中央政治舞台,并逐步成为新贵,掌握实权,进而建立独力的武士政权----幕府。
上述阶段划分和综合,是就武士作为一个阶级,其形成和取得政权的总过程而言的,即是从整体上说的。具体到这个过程中的两个主角----源、平两氏各自所走的道路,则既有共性也有个性。
从共性即共同点说,两氏都先后走上了充当鹰犬之路。平氏在武力对抗朝廷失败后,转而采取这个策略;源氏则一开始就充当“京侍”。两者都借助、利用旧制度来发展自己,并登上中央政治舞台,掌握政权。平氏建立平氏政权,源氏建立镰仓幕府。这说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充当鹰犬是武士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并取得政权的必由之路,舍此别无他途。
从个性即相异点说,两氏所走的道路是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平氏发迹于关东,反抗朝廷失败后放弃关东,投靠院政,借此在西国发展势力,最后依靠西国的力量,在代理战争中取胜,并在原体制内建立政权。其图式是:关东--京都(畿内近国,伊势平氏)+西国+京都。
源氏先是以畿内为基地,充当朝廷政争与镇压地方反乱的工具,借此在东国发展势力,最后以东国为依托,在武士间的全国性内战中取胜,控制全国,建立独立的幕府政权于东国。其图式是:畿内(河内源氏)+关东+京都(西国)+关东。
两氏所走的道路不同,决定了各自所建政权性质的不同,及其最后结局的不同。平氏所建政权是王朝国家的变异,是旧制度的最后点缀。源氏所建的政权独立于王朝国家之外,是真正的武士政权。前者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短命政权。后者则开创了一个武士统治的新时代,而武士统治的时代在日本历时700年之久。这就是说,源氏所走的这条道路决定了日本历史发展的方向:使日本最终脱离了东亚历史的常规,成为例外的异常存在,即尚武而非尚文的国家。
如果我们假设一下,历史在平氏政权时就打上句号,也就是说武士的最后发展采取留在旧制度内的平氏政权形态,又将会是怎样呢?那时历史将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吧。律令体制从总体上说将继续下去,虽会有变化,但决不会出现幕府这种武士政权形态;日本仍将留在东亚国家的总体框架内,成为一个尚文而非尚武的国家吧。那么,为什么平氏路线行不通,而历史选择了源氏路线呢?我以为,这恐怕和当时日本的人文风土----由于吸取外来先进文明而高度发达的中央与极端落后的地方相结合----密切有关吧。这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有待于今后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