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编写“编年史”的历史学家只是把记载的年份中那些特别值得注意的事件写下来,事件在其中以严格的编年顺序呈现,就如同串成一串的珠子,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内在联系。现代史学理论家在指出过去那些世纪里西方史学的进展时,常常喜欢提到这种编年史。[1]因为,这些记录通常无法说明所记载的事件是怎样发生的,或者此后又如何。他们没有展现过去的事件从中获取历史意义的一般情境。[2]以下的思考将促使我得出结论,即对于这种旧的编年史范式,有必要重建一种现代版。一开始,我将分析现代历史观念的不足和局限性,随后试图说明一种“新编年史”的观点,我希望,它将对这种作为进步的历史保留其精华,而摒弃它那种颇成问题的神学含义。[3]
一、历史与事件
根据著名的叙事史理论,历史叙事与编年史比较,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其情节结构的清晰展开。[4]情节作为历史叙事的基础至少由三种因素组成:决定了故事展开条件的初始格局;意义上不同于初始格局并且包含了故事结果的终极格局;以及中间部分,即初始格局转变成终极格局的转折点。这种看法意味着,故事中的每一件事都限制在一种总体上是推论性的情境之中,它从中获得意义。或者,换一种说法:事件的历史意义存在于讲述它的由来以及由此得出的结果之中。
这样,历史叙事无疑满足了某种特定的历史好奇心,并因而能够看作对谈到的事件所做的历史解释。可是,只是对于虚构事件而言,这种解释的确满足了它,此处,事件不外乎故事的要素。对于历史叙事只能被当做非文学世界的要素而提及的真实事件,便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与虚构相对,每一种过去的真实事件必定被理解成许多(最后甚至是无数)历史而不是一种历史中的一个要素。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是把“历史”当成一种历史虚构还是过去事件的真实情境就与此毫不相干了。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事件不只是充当某种特殊历史的一个要素而存在。相反,可以想象出无数的故事或情境,事件在其中可能充当一种可能的要素。不过,如果某个事件被安置在潜在的无数故事的交汇处,它的历史意义就变得有歧义,并且事实上也就无穷无尽了。
2.然而,现代历史观念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一切历史叙事或事件组合最终不过是某种无所不包的情境,即“历史”本身中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假设,它看起来解决了事件的无穷歧义问题,实际上却没有做到。因为归属于某个事件的历史意义只能在某个时候,也就是说,只有在尚未找到一种对它的更广泛和更深刻的理解的时候,才可以说是真实的。相反,事件的真正的和无所不包的意义只有在时间终结时才能发现。但是,只要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一点,便只能领会我们用来充当理由的那些部分的历史,将来可能归之于过去或现在的事件的意义必定仍然是对我们隐藏的。
这样,过去中的真实事件的意义从不断的历史定义中流出。我们归结的历史意义不过是那种重要性,它要么是在当下必要的和值得注意的情境中,要么我们可以看远一点,是在可扩充的故事的情境中由我们赋予的。事实上,现代历史观念的优点可以这样看,通过编辑所有这些故事,历史事件逐渐获得一种令人吃惊的财富。这导致了历史与事件关系的颠倒:首先,事件被看做是可定义的,它只是某个故事的一部分,然后是许多故事的一部分;现在,它看上去成了惟一持久的要素,凌驾于一切暂时的历史解释之上。对于现有历史解释的每一次修订而言,这是一种悖论,即我们讲述的故事无论有多少可以变化,所讲述的故事仅仅是强调了它们以之为基础的那些过去事件的真实存在。
二、历史事件
由这个论点可以看出,历史事件看起来像是实在与虚构之间奇怪的混血儿。一方面,如果不是扎根于历史情境中,它就不可能与任何历史意义结合在一起;[5]并且,既然这些情境都必定是由讲述者自己确定的,历史事件看上去有几分像虚构的构造。另一方面,历史事件也是许多(在一定程度上完全不同的)记述的参照点。在可能情境的多样性之内表现同样的事件和在逆转的记述内容之内表现其持续性,事实上,这证明历史事件独立于某种历史叙事。它们转而成为客观实在的一部分,外在于我们在它们之间建立的一切联系。
历史事件的这种颇成问题的特征或许能够在直接经验的瞬间得到最好的领会:我们发现某个事件会具有历史意义,与此同时,我们本能地将它置于由那些我们期待在将来某个时候发生的其它可能事件构成的历史视界中,但事实上我们还没有证明这是一种真实的历史情境。这样,在历史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它事实上不外乎一种特别的(经常是多维的并且是自相矛盾的)期待的产物。这样,将历史意义归结为某个事件暗含了对某种可能的将来的期待,它可能被看成是前面展开的最有可能的结果,但决不是它的一种必然。如果所期待的将来发生了,归结给它的意义便稳定了,我们则说到了一种事实上的历史经验。如果没有发生(这种情况要多得多),所说到的事件就会迅速被遗忘,而新的经验替代旧的并且创造出新的期望,新的期望再次要么被实现了,要么由新的经验明有误。
让我们暂且放一放这种由历史期望向历史经验的转换。首先,大家必定还记得,我们所说的某个事件的历史意义最初正是在它发生的那一刻形成的。这看上去似乎与传统的观点相矛盾。传统观点是,某个事件的历史意义仅仅在最后,即在后果出现的时候,才变得清晰。然而,这种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是由同时代人自身对历史经验做的二次解释。实际上,只有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后,某个事件才获得了它的重要地位。但是,通常我们发现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和偶然事件的文学编排,就如在斯忒藩·茨韦格的《好运时刻》中描绘的那些内容。他们寻求赋予历史一种形而上学的神秘以及理性高于人类的光芒。不过,在历史之内,人们很少支支吾吾地说出同时代人本身不认为是有意义的历史事件。
历史事件的意义往往并不在于发生的事件本身,而在于同时代人对它的感知。显然,被同时代人当做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来经历的事件后来还被认为是有意义的,这几乎不会让人惊讶。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当时认为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后来记起来时完全不同于一开始的那种解释,这就奇怪了。这些事件打破了一种现有的期望。由此,人们肯定会得出结论,即对于历史意义的确定而言,起决定作用的可能并不是先前的期望因某个事件的发生而实现了,而是某个事件承载了我希望称之为“预期结构”的东西(也就是说,对于即将到来的事件有着特殊的、或多少是不稳定的、经常变化的,有时甚至是相同的预期)。
这种把意义归结于历史事件的机制与这些预期是否实现无关。同时代人显然把某些事件理解成他们的预期的试验实例,并且,即使这些试验失败了,他们仍通过为这些事件的发生寻找新的解释来坚持它们同样的历史意义。许多历史事件能够证明这一点,例如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为德国总理。对于德国的右翼党派而言,这件事以特殊的方式信守了用政府的职责来钳制希特勒的诺言,并因此平息政治局势,然而,它后来被证明是走向独裁的关键一步。重要的事实是,该事件并未失去其历史重要性,而是通过改变其历史意义来保持其重要性。
当然,不是说期望在将来会有重要意义的所有事件都真的是这样。有些事件在它们发生之前预示会在历史上具有重要作用,但后来证实并非如此。例如,直到1989年夏天,昂纳克准备辞去党内和国务委员会领导职务,这件事被认为在民主德国发展史上作为一个可能的政治转折点具有重要意义。可是,当他在10月底辞职时,这件事结果只是成了体制瓦解过程中的一段插曲,后者在此之前几乎不可能预料到。他的辞职不再是重大事件,现在,人们发现其它事件比这个瓦解过程更重要得多,如10月7日到9日莱比锡的示威游行,或者1989年11月7日推倒柏林墙。对于过去许多其它重要事件也确是如此,同时代人坚定地期待着,但并没有发生。例如,19世纪80年代德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者1914年冬,德国的敌人的投降。但是,这种错误的期待难道没有像实际发生的事件那样有力地影响历史的进程吗?
扼要概述一下。一个事件是通过同时代人的期望与经验之间的张力来获得历史意义,并且,在历史期望转变成历史经验那一刻更是如此。可以说,由于某种逻辑上的重要性,事件看来放弃了它通常嵌入的情境,并且转变成所有可能故事的一种客观参照点。于是,没有哪种把历史说成是一个整体的历史记述,能够回避对此事提供一种可行的解释。但是,无论对其解释的渴望多么强烈,这种事件避免了任何彻底的历史说明也是事实。这样,从历史上讲,它看上去像是任意的,也就是说,最后不能从据说是使它变成可能的条件中推导出来。
因而,当历史被理解成一种过去事件的总体构造时,历史事件就有了明确的重要意义。在就形势变化而使现有的期待失望或实现的过程中,它们指出了新的发展途径,并因此而进一步推动了它们。这种“进步”并非源于预想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念,而是源自人们的行动。也就是说,推动历史向前的是个人在他们的过去和将来行为之间确立的关系。所以,我们真正称之为历史的并不是世界中所有事件的一种总体情境的形而上学构造,而是那些为他们自己的过去与他们期待的将来构思某种故事的人进行的历史判断的过程。[6]
三、历史时间
历史时间可以形容为历史的基本结构,或者是历史感在其中形成的媒介。[7]然而,进一步观察,我们所谓的“历史时间”包含了一大堆复杂的理论问题。我准备讨论三个我认为对当前的讨论非常重要的方面:1.历史时间的整体性问题;2.历史时间的语言表现问题;3.历史时间的虚构性问题。
1.发现历史时间的观念并没有多久。在本世纪初,时间仍然被康德的追随者,如西梅尔描述成一种感知的普遍形式,对于其内容,即经验世界的诸多表现而言,它仍然是中性的。[8]在这种语境下,“历史时间”一词简单地表示历史的时间。这种概念在上帝作为一切时间的主宰的神学观念中有其根源,这一事实很少有人探讨。与质疑时间在逻辑上的优先性和经验上的独立性相反,这种观念似乎在时间中展开了一种经验上可空间,在这种空间中,每一种可能的历史事件或历史过程都找到了它恰当的“位置”。历史时间按年代排列分成了时代或时期,它看上去提供了一种尺度,能为每一种事件的序列定位,允许每一个过去的事件在历史中有其独特的位置,即一种易于区别的个性。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阐明这些个体事件的整个体系,并揭示所有这些事件之间的关系,以便揭示历史世界的整个精美结构。
在20世纪30年代,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家首先表明,历史时间这种假定的整体性事实上是一种产生幻觉的形而上学结构,在经验研究和历史写作中,只要一运用它,马上就会土崩瓦解。此外,对于以时间性术语记录下来的事件和过程,历史时间不再被认为是中性的。在许多研究中,年鉴学派史学家证明,许多过去的事件能够分属不同的节奏和时间模型。例如,中世纪的日常生活中,农民休闲和劳动的节奏与修道士的不同;商人对时间顺序的体验不同于牧师的,等等。[9]时间的重复性结构赋予过去生活以形式和节奏,对于当前社会,则以不同的波段和特性起伏。使它们彼此之间产生关系以便建立一种普遍的社会时序是困难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是必要的工作。因为在功能上相互依赖的一切按节奏重复的社会过程都有赖于此。
然而,社会的时序往往是一种脆弱的结构,或许尤其在现代世界是如此。它周期性地处于要么是短时间的,要么是持久的崩溃之危险中,正如未预料的事件发生从而破坏了日常生活节奏,它经常对于那些卷入的事物有着灾难性的后果。这很容易以历史实例来说明。每一次战争都破坏了某个社会内习惯的时间秩序,例如,推迟选举和宣布紧急状态法、改变生产和休闲的节奏、为大量的人提供新工作和赋予新的职责等等;同样,每一次社会革命和国家破产都永久性地中断了现存公众生活的时间结构,它引入了新的管理和教育体系、收入和职业结构等等。
在德国,1989年民主德国的崩溃只是一个最近的例子,它表明了不同寻常的事件怎样可能被后人判断为一个历史转折点。通过产生一种新的社会时序,它证明并非所有过去或现在的事件都能够被分布到一个现存的时间秩序中。总会有些事件是预料不到的,例如,让我们想想公元前44年,罗马儒略历3月15日,那天凯撒被刺杀;或者1789年7月14日,那天攻陷了巴黎巴士底狱。这些事件引起了同时代人及历史学家特别的关注,这一点不让人惊讶。肯定,不久它们就像大多数“合格的”事件一样,可能会在一个更大的历史情境内得到解释,并且合并成一种新的时间秩序。例如,就涉及到凯撒之死这个时期而言,我们说到的是罗马共和国的“衰落”;就1789年攻陷巴士底而言,则谈到封建主义的衰落,或者以另一种语境来说,是法国启蒙运动的胜利。但是,无论我们如何将这些事件合并到一个更广泛的历史情境中,我们通常把它们看做开始、终结,或者某个历史阶段的转折点,而不是看做一个持续的过程或历史结构的要素。这表明,在历史中,我们的确找到了不同的历史时间概念(“兴起”和“没落”,“进步”和“衰亡”等等),以及多种不同的时间概念类型:连续性过程、破坏性中断、重复性结构、惟一性事件等等。面对如此种种,以一种抽象的总体性或一种无所不包的历史过程的语言来谈论历史时间,这就没有多少意思了。
2.对于历史时间的观念,人们有可能询问,历史时间是过去实在本身的内在结构的一部分呢,还是以词语和句子进行的语言表现的一部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这种问法很少,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在19世纪,语言仿佛提供的是一种媒介,它与历史实在本身相比多少是中性的。当然,人们注意到历史编纂和经验性研究会受到书写文本的匮乏和方法论上思考的限制,但是,语言仍然看起来适合于表现一切过去的事件和它们之间的联系,而不论这些事件会有多么复杂和不同寻常。例如,19世纪的历史学家会反驳说,假定过去的事件实际上是描绘它的语言的一部分,与过去事件而非描绘性实在本身的一部分之间存在着时间上的联系,这对于历史写作要么没有意思,要么至少是不相关的。因为,依据唯心主义认识论,所有的实在唯有通过精神的力量,包括语言的媒介才能被经验到。这样,在历史实在的语言建构与实在本身之间的差异看来对于任何经验研究来说都是多余的。在这种环境下,根本不可能提出历史时间的语言本质问题。
在此,又是由年鉴学派在20世纪20年代首先阐明的结构历史学研究的新方法,即通过关注历史“材料”,尤其是关注历史中表达运用的语言途径(也就是针对它的来源和历史编纂学上的陈述),促成了传统历史观念的革新。从这种观点看,过去即使经过了史学批判之后,也不再呈现出它无所遮掩的“客观性”,而是作为历史学家和他研究的对象之间的一种复杂关系。现在,基本的认识先于一切有关过去的经验知识,因为,为了表述过去,无论历史编纂式的表达可能会是多么客观或独特,都有必要运用常规的句法和语义上的语言形态,这样就同时界定和表述了历史事实、观念、结构等等基本概念。
这就造成了历史时间的观念含义模糊,即过去的时间性结构现在可以说要么是历史学家在其资料中发现的,要么是在过去下面充当基础的。历史语言配备了一个完整的技巧库。例如,它具有明确的历史概念,能将事件序列置于某种特别的历史过程观念之内,举例来说,就像一组事件被描述成了“进步”或“衰落”、“发展”或“衰退”、历史“差异”或“减弱的复杂性”,或者用更具体的词语,被描述成了“革命”、“改良”、“复兴”,或者“反动”、“恢复”;或者用“民主化”、“工业化”、“世俗化”、“现代化”等等这样的概念将它们引入某种语境之中,并且理解成一种目的论的过程。
除了这种语义学的方式以外,历史学还具备语法学的手段,它允许历史学家细致地描述过去事件的时间顺序。例如,有了“从此”、“因而”、“由于”这样的表述的帮助,历史学家不是通过更早的事件来描述稍晚事件如何产生,从而“解释”它们,就是反过来,借助于描述某个事件的后果或者为什么某些事情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后续事件来“解释”先前的事件。在这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中,时间的顺序都是被创制的,它就像历史观念那样,显然不是过去事件的一部分,而是让事件处于一种新的、特定的历史顺序之中。换一种说法:在历史话语之中,事件的演替并不纯粹说明它们的客观编年,而是同时说明了一种类型学关系,这是以语言学概念为基础的。通过把特殊的过去事件作为参照,我们能够确定这种关系的实在性;但是,要想这样做,我们就要依托历史理性,而历史理性又有赖于语言学概念。
3.最后,涉及到我们说的“历史时间”产生于历史实在与虚构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无论谁说有关真实事件的故事都是在虚构性话语之中加入事实,他都会确信这些事件也有目的地连结在叙述的实在之中。但是,话语中的事件序列并不见得与它们在现实中的编年序列相吻合。有些事件的发生可能比它们在历史话语中变得重要早得多;另外一些虽然发生在完全不同的时间内,却与话语中的事件紧紧相连。讲述“真实”事件的故事牵涉到了某种实在的观念,即事件“在现实”中的编年序列,它意在与事件在故事中的推论性序列有所不同。这样,故事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它报道那些应该是存在于话语之外并独立于话语的事件,也就是说,报道那些纯粹是在历史叙事中被“报道”的事件。然而,这种印象完全是以虚构的方式造成的,并且因此能够误导读者,就好像告诉了他们一个真实的世界。[10]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历史话语中,到底怎样才能区别假想的实在和真实的实在。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假想的”这个词被理解为表述了虚幻的事件,“虚构的”这个词则描述了文字意义上的事变或事件。这样界定的话,假想的事件仅仅存在于文字作品中,除此之外便不存在了;然而,虚构的事件在确定处境下,除了文字性的存在以外,还能够意指一种非文字性的存在。这种观念上的区分使人们得以讨论历史虚构与历史实在之间的复杂关系。一方面,真实的事件可以说成是虚构的,因为我们只能通过符号表现的媒介,也就是说,只有通过语言、图片和手势才能认识到它们。然而,另一方面,虚构的(与假想的对立)事件也能说成是实在的,因为所有虚构的,甚至是假想的事件都是精神上的事实,也就是说,它们至少在我们的思想中是实在。这样,所有实在的虚构性、建构性特征,以及所有虚构的实在性特征彼此相连,用认识论的话讲,它们甚至是彼此包含。我们能够在事件的假想性和实在性之间加以区分,而不只是把它们当做话语之中的对立面,这一事实深植于一个基本的人类学因素。在此,我只能简单涉及。
如同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第11卷)中论证的,回忆要求一种人类认知的特殊行为:回忆起来的事件(人物等)被想象为本来存在的;这意味着我们思想中的一个对象被证明具有存在的属性,尽管我们很清楚,它在回忆这一刻并不存在。换句话说,说某物存在,我们就是说它同时既存在(就其作为实在的意义上)又不存在(就其当下的意义上)。在实在中相互排斥的两种格局借助于它们在我们的想象中呈现的历史序列,是有可能在精神上共同存在的。其中一个取代了另一个的“位置”,由此,我们在人类记忆的情境内描述的“位置”就其内容而言,也能够叫做“生活世界的时刻”。如果我们无法领会并非直接呈现为“过去”的境况,那么,我们便总是不得不认为它们是“假想的”,或者更进一步,除了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之外,我们完全不可能区分假想的和实在的事件。正是回忆的这种行为,使我们首先能够在自己的当下经验之外,辨别假想的和实在的格局之间的差别。
因此,我们能把假想的过去事件,例如在小说中看到的,界定为那种在我们的想象中并没有和我们发现自身的相同世界相比照的事件。这并不意味着假想的事件与这个世界无关;而是这种关系无论如何界定,它也不是一种时间上的关系。另一方面,过去的事件作为实在的事件,直接与我们确定自身的生活世界的实在比照。因此,它们必定彼此发生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通过作为“过去的”事件暂时与现在相互协调而获得的。正如讲故事的人自己就是故事的一部分,历史人物总是像他们认为的那样是过去的一部分。
这样,历史时间规定的不仅是过去与现在的关系,而且同时,甚至更加本质地规定了二者对于人类存在的同一维度的密切关系。有关过去的假想的与实在的事件在历史叙事中都是虚构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精神上的构造。但是,实在的过去,其构造是基于精神的确定表现,即事件的过去状态被现在状态取代的确定性,也就是后者取代前者“位置”的确定性;而假想的过去的构造,完全依赖于内在于话语的叙事时间和编年时间之间的差别。
四、历史变化的编年模型
以上述思考为基础,就有可能设计出一种历史变化的简单模型,它细致思考了我们经过一段时间后归结于过去的事件,并且从历史作为整体的客观一致性的观点看仍然在产生不同的意义。因此,我们的思考将接受一种新的特征,也就是说,直到目前为止,我们概括和讨论的主要是现代历史学的理论前提;然而,接下来将提出一种历史学计划,它还有待将来实现。我们从“历史变化”的概念谈起。
一般而言,历史学家把“历史变化”定义为某物或同一对象在两个不同时间点之间的变化。不过,这种概念以一种相当“朴素”的方式假设了一种过去的客观一致性,即在客体的两种状态之间存在某种客观变化。这事实上忽略了所有这些联系的结构特征。只要我们承认历史对象(例如过去的事件)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呈现,那么,在我们于两个不同的时间点考察相同对象(例如某个事件)的方式的变化中,我们将发现历史变化还要多一些。这种历史变化的概念能够被证明,方法是将相同事件的故事以它们在不同时间被讲述的样子置于一种编年顺序中,就像考古学遗址随着时间推移而累积并且必须由考古学家清除掉的土层。为了确立某个过去事件的历史意义的完整性,人们不得不画出一条纵向线直透原始材料的底层。只有当我们将所有这些层次理解为最下层对象的历史的不同部分,我们才能界定它的历史“意义”。
在一种与中世纪的编年史的松散关系中,我愿意将此称为历史的编年史观。在这种编年史观点中,历史事件并非是由它们的历史情境(历史中的某种过程或观念)进行的类似于协调的产物,而是被置于历史研究的核心。在我们的历史观念中,这种变化是必要的,因为对于事件在历史中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讲述某个关于它的故事,不可能完全得到回答,原因就在于最后总是可以讲述许多关于它的故事。与当前的史学理论相比(正如我后面会谈到的,这是历史主义的理论),我认为事件的意义在它发生的那一刻就创造出来了。它是由面向过去的回顾和面向将来的期望这双重眼光建构的。往后看时,事件被看做是过去发展的最终结果,往前看时,它为发展展开了新的可能性。这样,历史从每一种新的历史的现在,即作为历史事件中心的现在,来重新构成它自身。这种历史学观念与中世纪编年式的历史写作的关系,要比它与现代历史编纂学概念的关系更为紧密:自启蒙运动以降,历史作为一个整体只能从将来的角度来思考;在编年史概念中,历史以现在为中心。当然,中世纪的编年史写作与此处阐述的编年史观点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世纪编年史中,不存在将事件与历史过程、时期等联系起来的时间结构。有鉴于此,将这种时间结构考虑在内的史学理论只能被称为“新编年史”,它与中世纪编年史有着松散的关系。
在这种现代意义上,从编年史的观点看,历史变化在于有关过去事件(或一定数量的事件)的故事序列,这些故事是在不同的时间中描述的。然而,不应像在历史著作史中那样,把这个序列看做是一个文学作品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