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史学评论中的形式评论,是指对历史著作的体裁、体例、体系形式、语言结构、文采、风格以及语调等等的评论。 历史著作形式之成为史学评论的内容,是由科学研究成果的内容与表述形式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所决定的。科学研究并非是只讲内容而不要形式。任何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都必须通过一定的、适当的形式予以确切地表述,它才能成为一件完整的作品。内容与形式是辩证统一的。科学的内容应当具有与之相适宜的严谨的、科学的表述形式或叙述方式。同样的内容,载体性质的不同,想像中的读者层面的不同,就要求与之相适宜的表述形式。写给普通报刊或写给公众看的文章,与写给学术性的专业报刊或写给专家学者看的文章相比,在形式上、文风上的要求就很不一样。对于这种不同,马克思非常注意。 1859年5月27日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说:“你的军事文章应写得更生动一些,因为你是给普通报纸写的,而不是给学术性的军事报纸写的。根据《泰晤士报》的通讯等等,稍微多写些叙述性的和具有特色的东西,是容易做到的。”在马克思看来,给普通报纸写的文章,即便是谈的比较专业性的问题(如军事问题),但如果学术性太强,不能适合普通读者的阅读趣味和报纸的性质,那么自作聪明的普通报纸的编辑就“会任意在我们的文章里添一些极其无聊的东西”。[1] 学术作品的性质不同,表述形式也不同。科学性质的著作,在表述形式方面要求非常严肃、科学;这样,可以防止批评者“单纯地随意谩骂”,并迫使批评者以同样十分严肃的态度看待作者对有关学术问题或科学问题的见解。[2]具体到史学评论而言,在进行史学评论的过程中,当然不能只考察历史著作的方法、历史内容和思想内容等的本质性的东西,而粗暴地把历史著作的表述形式排除在评论对象之外。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史学评论实践来看,他们不仅重视历史作品的思想内容和历史内容,而且也不忽视对历史作品形式的评论。例如,恩格斯在评论普鲁士元帅格·勒·布吕歇尔的《1793年和1794年战局日志》(1796年柏林版)时指出:布吕歇尔的书虽然“至今仍不失为一部经典著作”,但“修辞欠佳”。[3]而马克思对阿·巴斯提安的《人在历史中》(1860年莱比锡版,第1-3卷)的评论,则通过将巴斯提安的著作与达尔文的《根据自然选择的物种起源》的比较,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都进行了否定。马克思指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一书。虽然这本书用英文写得很粗略,但是它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自然史的基础。相反,阿?巴斯提安的《人在历史中》……试图对心理学作‘自然科学的’说明并对历史作心理学上的说明,写得拙劣、紊乱而又模糊不清。惟一可取的是有的地方叙述了民族志学上的一些奇闻。此外显得很自负,文笔也很糟。”[4] 关于历史著作形式的评论,马克思强调,必须区分历史著作“自在地”存在的体系与“自觉地”存在的体系——历史学家自觉地提出的体系——之间的不同。一般说来,历史学家在叙述历史之前,往往会设计一个叙述或解释框架,以便赋予自己的著作以系统的形式。但在实际撰述过程中,由于客观历史事实及其进程有自身的逻辑和内部结构,因此最终在著作中自在地存在的体系的实际的内部结构同历史学家自觉地提出的体系所采用的形式常常发生背离。还有一种情况是,历史学家把自己的体系外在地强加于客观历史事物及其进程本身,也就是说,历史学家用自己的体系去修整客观历史事实,而不是让客观历史事实来修整历史学家预设的解释体系。正如陈寅恪在评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时曾经说过的,“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5]。马克思在评论拉萨尔的《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时,就隐晦地指出了拉萨尔著作在形式方面存在的这一不足之处。马克思指出,赫拉克利特的体系确实存在,但这个体系在赫拉克利特的著作中“只是‘自在地’存在,而不是作为自觉的体系存在”。拉萨尔却把它作为“自觉的体系存在”来看待,把尚处于模糊观念阶段的辩证法当做高度成熟阶段的黑格尔辩证法,这在形式上就是犯了以自己的主观建构去剪裁客观历史事实的严重失误。马克思在信中对拉萨尔说:“即使在那些赋予自己的著作以系统的形式的哲学家如像斯宾诺莎那里,他的体系的实际的内部结构同他自觉地提出的体系所采用的形式是完全不同的。”[6] 可见,指陈历史著作在形式上的不足之处,是史学评论所应完成的一项职责。因为对于诸如思想史之类的研究而言,思想史著作在形式上的不足,正表明了思想史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的阶段性特点,同时它也反映了著者本身思想上的不成熟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学评论对于历史著作形式的评论,其实也就是对历史著作内容的评论。
在“主要地只是一些形式上的不足之处”中,马克思对拉萨尔的《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的批评还包括:他委婉地指出了拉萨尔有剽窃的嫌疑,即把他人的希腊语文学研究成果据为己有,而不说明材料的来源。马克思说:“我不理解,你在百忙之中怎么能有工夫把希腊语文学掌握到这样的程度。”[7]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史学评论实践中,形式方面的评论往往是他们进行史学评论的一个很好的切入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术评论(包括史学评论)经常是从对评论对象的形式的评论入手,进而分析评论对象的思想内容和历史内容的。最典型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拉萨尔的舞台剧本《弗兰茨·冯·济金根》的评论。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各自以书信的形式对拉萨尔的《弗兰茨·冯·济金根》所作的评论中,他们一致地遵循从“纯粹是形式问题”到思想内容分析与历史内容分析相结合的学术评论路径。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认为,拉萨尔的《弗兰茨·冯·济金根》,在形式方面最明显的缺点是没有严格地按照韵文的要求来写剧本,这表明拉萨尔还没有真正掌握韵文所必须的韵律。马克思指出:“……缺点的一面:第一,——这纯粹是形式问题——既然你用韵文写,你就应该把你的韵律安排得更艺术一些。”恩格斯则指出:“在韵律方面您确实给了自己一些自由,这给读时带来的麻烦比给上演时带来的麻烦还要大。我很想读一读舞台脚本;就眼前的这个剧本看来,它肯定是不能上演的。”在思想内容方面,拉萨尔想通过“构想的冲突”,亦即济金根“借骑士纷争的形式举行叛乱”,来表现“1848-1849年的革命政党必然灭亡的悲剧性的冲突”。但在马克思看来,拉萨尔所选择的主题并不适合于表现1848-1849年的德国革命。根本原因在于拉萨尔对中世纪晚期德国的历史缺乏深入的研究,因此他只能把济金根的覆灭归因于济金根的“狡诈”。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现实的德国封建关系解体时期的历史完全不是这样的。马克思说:“他(济金根。——森按)的覆灭是因为他作为骑士和作为垂死阶级的代表起来反对现存制度,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反对现存制度的新形式。”“在济金根……同诸侯作斗争时(他反对皇帝,只是由于皇帝从骑士的皇帝变成诸侯的皇帝),他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唐?吉诃德,虽然是被历史认可了的唐?吉诃德。他以骑士纷争的形式发动叛乱,这只是说,他是按骑士的方式发动叛乱。如果他以另外的方式发动叛乱,他就必须在一开始发动的时候就直接诉诸城市和农民,就是说,正好要诉诸那些本身的发展就等于否定骑士制度的阶级。”因为,济金根一类的历史人物虽然“自以为是革命者”,但“实际上代表着反动阶级的利益”。恩格斯则指出:“我觉得,由于您把农民运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所以您在一个方面对贵族的国民运动作了不正确的描写,同时也就忽视了在济金根命运中的真正悲剧的因素。” 在恩格斯看来,“当时广大的皇室贵族并没有想到要同农民结成联盟;他们必须压榨农民才能获得收入这一情况,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同城市结成联盟的可能性倒是大一些;但是这种联盟并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小部分地出现了。而贵族的国民运动只有同城市和农民结成联盟,特别是同后者结成联盟才能实现;据我看来,悲剧的因素正是在于:同农民结成联盟这个基本条件是不可能的;因此贵族的政策必然是无足轻重的;当贵族想取得国民运动的领导权的时候,国民大众即农民,就起来反对他们的领导,于是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垮台”。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以济金根为代表的“坚决反对过解放农民的贵族”的“国民运动”与以城市平民和农民(特别是农民)为主体的“国民运动”之间的“悲剧性矛盾”,事实上“就构成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在这个悲剧性的冲突或矛盾中,农民的反封建运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然而,在拉萨尔的剧本中,像济金根这样的作为垂死阶级的利益和已经成为历史垃圾的旧制度的代表的“革命中的这些贵族代表”却不恰当地占去了拉萨尔的“全部注意力”,作为真正革命的阶级的代表、在剧本中“应当构成十分重要的积极的背景”的“农民和城市革命分子的代表(特别是农民的代表)”,反倒成了一种陪衬。简言之,拉萨尔在处理剧本的历史内容时,“犯了把路德式的骑士反对派看得高于闵采尔式的平民反对派这样一种外交错误”。这样,在思想内容上,拉萨尔也就不可能“在更高得多的程度上用最朴素的形式把最现代的思想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作为一部历史剧,拉萨尔的剧本由于在历史内容处理方面的严重失误,特别是不能正确地把握住封建关系解体时期德国历史的主流,致使剧本在思想内容方面“很少有价值的东西”。 拉萨尔虽然想表现1848-1849年革命,但他选错了借以表现的对象。因为真正能够表现德国封建关系解体时期历史主流和革命精神的是当时作为“国民运动”一部分的农民和城市革命分子所发动的反封建运动,即由“非官方的平民分子和农民分子,以及他们的随之而来的理论上的代表人物”所发动的“反对诸侯的运动”,特别是其中的“农民运动”。而像济金根这样的历史人物,恩格斯指出:“在这个封建关系解体的时期,我们从那些流浪的叫花子般的国王、无衣无食的雇佣兵和形形色色的冒险家身上,什么惊人的独特的形象不能发现呢!”[8]也就是说,这种历史人物不应当成为这部历史剧描写的重点对象。 拉萨尔的《弗兰茨·冯·济金根》虽然是一部历史舞台剧,但除了“从美学观点”所做的评论外,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观点对该剧本所做的“坦率的”评论,对于一般史学评论无疑具有方法上的丰富的指导意义。
二
史学评论中对历史著作在诸如修辞、笔调、文体、个性化风格等等表述形式方面的关注,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务求表述形式上尽可能地达到美仑美奂的程度这样一种完美主义学术思想在史学评论实践活动中的生动体现。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作品(包括历史著作)的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形式的改变必然地会对作品的思想内容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害,影响到作品的思想深度和历史内容。[9]严肃的科学著作必须赋予其清新自然明快的笔调和“完全科学”的叙述方式 。马克思在谈到他的“经济学著作”(指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写作和出版计划时特别强调了叙述方式问题。他在1858年2月22日写给拉萨尔的信中说:“应当首先出版的著作是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或者,也可以说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这同时也是对上述体系的叙述和在叙述过程中对它进行的批判。我还一点不清楚全部著作究竟有多少印张。假如我有时间、安宁和资金,能把全部著作好好加工一番再拿去出版,那末,我会把它大大压缩,因为我一向喜欢简要叙述的方法。……叙述(我指的是叙述的方式)是完全科学的……全部著作分成六个分册:(1)资本(包括一些绪论性的章节);(2)地产;(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10]这个从“资本”到“世界市场”的叙述方式为什么说“是完全科学的”呢?或者说,马克思心目中的“完全科学的叙述的方式”的标准是什么呢?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曾经有过专门的交代。马克思指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的次序或者同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它们在‘观念上’(蒲鲁东)(在历史运动的一个模糊表象中)的次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11] 很显然,马克思所谓的他的经济学著作的完全科学的叙述方式,是以经济范畴的次序为依据的。而经济范畴的次序,不是随意规定的。无论是按照经济范畴的历史发展的次序,还是按照它们在逻辑上或者在观念上的次序来叙述,都是错误的;那末是否按照经济范畴的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次序进行叙述就是科学的呢?也不是。只有依据经济范畴“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来展开内容,才是“完全科学的”。这个“导言”写于1857年8月底至9月中旬。当时马克思计划的“分篇”即叙述方式是:“(1)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因此它们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不过是在上面所分析过的意义上。(2)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城市和乡村。三大社会阶级。它们之间的交换。就它本身来考察。‘非生产’阶级。税。国债。公的信用。人口。殖民地。向外国移民。(4)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国际交换。输出和输入。汇率。(5)世界市场和危机。”[12]这个“叙述的方式”和5个多月后向拉萨尔谈起的“叙述的方式”是基本一致的,后者只是比前者更加简洁而已。 科学著作叙述方式的科学化并不排斥简要化,相反,简要化本身就是科学化的内容。力求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著述的极具个性色彩的风格。马克思在整理《资本论》第一卷手稿,对手稿进行最后润色,准备付印的过程中,使这部科学著作“变得相当通俗”、“容易懂”是其中一项主要的工作。1863年8月15日,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专门谈到了这一点:“我的工作(整理手稿,准备付印),一方面进行得很好。我觉得这些东西在最后审订中,除了一些不可避免的G—W和W—G以外,已经变得相当通俗了。……无论如何,这比起第一部(即《政治经济学批判》。——森按)来要容易懂百分之百。”[13] 通俗易懂、简要的叙述方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可以避免把他人的观点和自己所要表述的观点混淆在一起。马克思在读了恩格斯的《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的手稿后,向恩格斯提出的两条“‘补充的’修改建议”,第一条就是表达方式方面的意见。马克思认为,在恩格斯“提出工人的愿望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地方”,恩格斯的“回答会显得好像是我们接受了伊戚希(即拉萨尔。——森按)的口号(至少会被解释成这样)”,这样就会把自己牵连进去。恩格斯虚心地接受了马克思的修改建议,并说马克思提出的两条意见中,“特别是关于工人要求的修正意见是多么必要”。[14] 由此可见,表达方式直接关系到作者所要阐明的观点。若表达方式不正确,就会使读者把他人的观点误解成作者的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追求科学著作叙述方式的“完全科学”化,而且对于修辞也力求做到尽善尽美。马克思有一个写作习惯:对于已经写好的东西,总是要在付印之前作“修辞上的润色”(“最后润色”)。例如,他在非常艰难——无论是在家庭经济方面,还是在身体状况方面,都是如此——的情况下完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后,在寄出去之前,虽然就内容方面来说“没有什么东西好写了”,但是他还是“对已经写好的东西作修辞上的润色……有时为了推敲几个句子,仍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15] “材料我已经搞好了;所差的只是给它一个形式。然而,在我所写的一切东西中,我从文体上感觉出了肝病的影响。而我有双重理由不允许这部著作由于医疗上的原因而受到损害:1.它是15年的、即我一生的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2.这部著作第一次科学地表述了对社会关系具有重大意义的观点。因此,我必须对党负责,不让这东西受肝病期间出现的那种低沉的呆板的笔调所损害。我所追求的不是优美的叙述,而只是写出我平素的风格。”[16]由于“长时期身体不适”,加之“家务和钱财上的麻烦事太多”,更主要的是马克思对自己科学研究近乎苛刻的要求,[17]“理论良心”以及高度的党性原则,这一“修辞上的润色”竟一润就是4个月!直到1859年1月25日,马克思才最终把手稿寄出,邮寄给柏林的出版商弗兰茨?敦克尔。在“润色”的过程中,“第一篇内容更充实了,因为头两章比原来计划的要写得更详细。其中第一章《商品》,在草稿(指《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森按)里根本没有写,第二章《货币或简单流通》只有一个简单的轮廓”。 [18]不仅充实了内容,而且在“润色”之后,“全书看起来都非常严肃、科学”[19],叙述(指的是叙述的方式)达到了“完全科学的”程度。[20]这样,《政治经济学批判》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来说,都是一部非常严肃的科学著作。可以说,这是科学研究中的完美主义学术思想的生动例证。 在这个个案中,我们可以发现,在讲求形式的个性化方面,马克思的“润色”程序不只是考虑到“修辞”,还考虑到所应采用的对于历史事实及其进程进行叙述的方式。从事经济学科学研究是如此,从事历史科学研究时亦复如此。例如,在写作《十八世纪外交史内幕》时,马克思就一反当时英国历史学家通常的做法——“开头先作一番通论”,然后叙述事实,——“不先写通论,而先写事实”,“直接从叙述事实开始”。[21] 这反映出了马克思自觉的史学形式创新意识,也是他对当时已成俗套的、流于程式化的历史叙述方式的最好的批判。 马克思1860年出版的《福格特先生》一书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围绕该书书名而展开的辩论,是两位经典作家学术完美主义思想的又一生动写照。 《福格特先生》一书的“特色不仅在于内容深刻而丰富,而且还在于其出色的形式。就艺术价值而言,这一著作是属于世界讽刺文学优秀典范之列的”[22] 恩格斯在读了此书后,高度肯定了此书“结构的艺术性”[23],认为“这确实是你迄今为止所写的最好的论战性著作;其文体比《波拿巴》(即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森按)朴素,然而这种文体运用得当,也一样有力”[24]。在恩格斯看来,历史著作的文体直接关系到著作的批判力,这对于论战性著作来说尤其如此。这正是他在评论马克思的《福格特先生》时特别强调该书在文体上的特色的原因。 在重视作品形式的科学化、个性化和追求学术完美主义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甚至连书名也不忽视。《福格特先生》一书在付印前,马克思恩格斯曾就为该书取一个什么样的书名问题在通信中进行了讨论。开始时,马克思拟定的书名是《前帝国的福格特》,但恩格斯表示反对,建议取名为《卡尔·福格特》。马克思不同意恩格斯的建议,认为“《卡尔·福格特》不相宜”,原因是他“不愿意把‘卡尔·马克思’放在《卡尔·福格特》的下面”。于是,他“打算用《达—达—福格特》这个书名”,理由是:“达—达是一个阿拉伯作家,波拿巴在阿尔及利亚利用他就像在日内瓦利用福格特一样。[而且,]达—达会引起庸人的好奇心并且有滑稽感。”马克思夫人燕妮也倾向于用此书名。恩格斯在回信中写道:“我必须说你的书名我十分不喜欢。如果你想给他一个绰号,那这个绰号必须是人们在阅读这本书以前就懂得的,或者是在这本书里对它作了解释以后再出现。我认为书名愈简单朴素愈好,但是书名中除了福格特以外,还要尽可能提到波拿巴或者至少提到普隆—普隆。如果你讨厌‘卡尔·’福格特,那可叫他福格特先生,但是我看不出为什么‘卡尔’[Carl]不能放在‘卡尔’[Karl]的前面——谁也不会因为这个对你开玩笑。”马克思接到信后,在回信中仍坚持原来的意见,说“‘达—达’会引起庸人的好奇心这种情况很合我的心意,而且我觉得这正适合于轻蔑嘲笑的做法”。同时,马克思表示,至于究竟用什么书名“还要跟我的批判的良心(指他的夫人燕妮)仔细地商量一下”。恩格斯亦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进一步强调说:“至于书名,我再重复一遍,那种只有在把书读了一半以后才能看懂的书名,无论如何是最不成功的。”恩格斯补充理由说:“我的这个意见鲁普斯(他和马克思的共同战友,住在恩格斯所在曼彻斯特)也完全同意。庸人对福格特早就不那么感兴趣,不会伤脑筋去猜测你为什么称他为达—达。能使福格特令人感到兴趣的唯一的事,就是他同波拿巴和普隆—普隆的联系,而这一点你必须在书名中强调出来,以便引起庸人的好奇心。在书名上搞轻蔑嘲笑的做法,恐怕除把书名弄得离奇古怪或矫揉造作之外,不会有别的结果。朴素的书名无疑是最好的;蔑视嘲笑在书的正文中已经够多的了。”在恩格斯写此信的一周后,马克思不顾燕妮的坚决反对,——燕妮“坚持要用《达—达—福格特》,并且旁征博引地指出,甚至在希腊悲剧中,剧名和内容乍一看来也往往是没有任何联系的”,——终于向恩格斯“让了步”,用了恩格斯曾经提议过的非常朴素的《福格特先生》这个书名。[25]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福格特先生》书名的争论,表现出了他们绝不“稍微马虎”的谨严的科学研究和写作态度。亦正因如此,他们的学术评论,包括史学评论,可以说不仅从不轻易放弃对形式问题的评论,而且把形式方面的评论看做是批判的有力武器之一。
三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史学评论实践中不仅高度重视形式评论,而且注意到了影响历史作品形式的一些因素。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作品出版的时代是影响作品叙述风格的诸因素之一。马克思评论瓦勒斯罗德的《死人的检阅》一书,认为“叙述得很不生动”,其原因“要归咎于该书出版的时代”。[26]影响历史著作阐述方法的因素则有:(1)阐述对象的性质;(2)篇幅限定;(3)著作的目的本身;等等。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如果阐述的对象是具有抽象性质的,是属于学科基本原理或基本理论一类的东西,出版人对书的篇幅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著作的目的在于使一门科学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在于为一门学科的发展奠定科学的基础,那末阐述方法就不可能是通俗易懂的;相反地,如果论述的对象是比较具体的东西,著作的目的在于用具体的事实材料来说明或解释学科的基本原理或基本理论,篇幅方面没有明确的限定,那末阐述方法就可能很通俗,比较容易懂。尽可能地达到通俗易懂,这是历史著作在阐述方法上的基本要求。 马克思在谈到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第一卷的阐述方法时,就解释了两者的不同以及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马克思指出:“第一分册(指《政治经济学批判》。——森按)的阐述方法当然很不通俗。部分原因在于对象的抽象性质,给我规定的有限的篇幅,以及著作的目的本身。第二部分(指1861-1863年的经济学手稿第一部分,这部分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后来恩格斯把这部分手稿称作《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稿。——译注)就比较容易懂了,因为这一部分论述的是比较具体的关系。使一门科学革命化的科学尝试,从来就不可能真正通俗易懂。可是只要科学的基础一奠定,通俗化也就容易了。”[27] 注释: [1]《马克思致恩格斯》(1859年5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4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参见《马克思致恩格斯》(1859年1月13日和15日之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369页。 [3]《恩格斯致马克思》(1857年 |